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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儿子后,他开直播发声


前晚(7月14日),刚刚寻亲成功的电影《失孤》主人公原型郭刚堂在社交平台直播,首次与公众分享24年前被拐、现年26岁的儿子郭新振(又名郭振)的现况,并透露,虽然认亲之后一家人相处的时间只有短短几天,却能感觉到“血浓于水”,亲子之间没有陌生感,也没有距离感。

与被拐儿子相认之后,郭刚堂直播分享自己的感受。直播截图

谈24年后再见儿子:

不管他选择什么都尊重


南都记者注意到,郭刚堂在直播中用了三个词来概述长大后的郭新振给自己的印象:“第一是这个孩子普通,他的普通和我一样;第二是这个孩子善良,他的善良比我更善良;第三我觉得这个孩子有担当。”

重逢之后,父子两人深聊,郭刚堂对他说:“有些事情可能做长辈的不一定能帮你去做,你自己要去承担,然后你才能真正地飞起来、能够长大。”儿子回答:“爸,我会,因为我也是个男人。”这令郭刚堂很欣慰,“我们也就觉得,没有必要去再给孩子讲更多东西。”

谈到亲子相认之后的打算,郭刚堂强调了“尊重”二字。他说:“不管我孩子选择什么,只要是他心里舒服,我们就完全尊重。因为孩子他普通、善良,他的选择不会超出我们做父母的预期,所以我们就把(选择的)权利交给孩子。我们也想恳请全国人民能给予这个孩子支持,也不去打扰任何一个认亲的孩子,这就是我最真实的想法。”

郭刚堂说,自己不只期望天下无拐、万家团圆,同时也希望每一个曾经历过失亲之痛的家庭都能像正常家庭一样,“珍惜一家人在一起的时光,平平淡淡地、安安稳稳地、整整齐齐地去过日子,就行了。”

谈从寻子到助人:

人都是相互的,望“天下无拐”


从“单骑走全国”的寻亲者,到助人寻亲的公益人,郭刚堂的真实经历令无数人感佩。南都记者注意到,在前晚的直播中,他也谈到了出现这一身份转变的契机。

“并不是说我的初衷就是做‘大善人’,”郭刚堂坦陈,“一开始我基本上是关注儿童这个年龄层,但是因为我经常拉着海报全国跑,一路下来也很多有其他寻亲需求的人,现场把他们的信息给我,他们要找的可能是得了阿尔兹海默症,或者有精神障碍、智力障碍的年长一些的人。我后来就想,人都是相互的,两个人挨在一起,我是老郭,他是老张,那我去帮他,老张他不帮我吗?就这样,我收集的信息越来越多了。到了2012年,就建立了‘天涯寻亲网’,我想用网络化的工具最大限度地去做这件事情。后来在我们当地相关部门的建议下,2014年9月份,我们成立了聊城天涯寻亲志愿者协会,不光是帮助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像阿尔兹海默症、精神疾病患者,或者是孩子因为逆反心理离家出走的家庭,也是我们的帮扶对象。”

据南都此前报道,郭刚堂是聊城天涯寻亲志愿者协会的首任会长兼志愿者。近几年来,作为公益人的他,多次参加全国打拐专项会议,走上街头进行防拐宣传;领导的聊城天涯寻亲志愿者协会开发了同名App作为线上的信息填报和智能匹配工具,另有“天涯寻亲网”网站,并入驻了多个网络平台作为信息发布渠道。2018年12月,他被授予“聊城好人”称号。


儿子找到后,7月14日下午,郭刚堂通过视频发声表示,未来自己仍将以公益人的身份走在寻亲路上:“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也会尽己所能,用我的真诚,用我24年的心路历程,陪着所有的失亲家庭一起走下去。”

在14日晚间的直播中,郭刚堂介绍,他心目中对聊城天涯寻亲志愿者协会的定位是“成为职能部门和老百姓之间的一个有效补充”。据不完全统计,该协会成立以来,已经给相关部门提供有效信息数千条,帮助数百家庭找到离散的亲人。但他强调,这并不是“天涯寻亲”一方之功,而应归功于社会各界的爱心参与者。

郭刚堂说,希望更多的失亲家庭能在各方聚力之下,早日像他一样实现团圆梦,与家人幸福地拥抱在一起。“通过融合社会上的更多资源,和我们的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共同促进,我觉得在我们这个时代实现‘天下无拐’,不是一句虚言。”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南都记者 侯婧婧


南都街谈

别让郭刚堂父子为情法所困

作者:毛建国


7月13日,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电影《失孤》原型之子被拐卖案侦破情况。7月11日,山东、河南两地公安机关在山东省聊城市,为郭刚堂、郭新振一家人举行了认亲仪式,离散24年后,一家人终获团圆。
喜悦的背后,是法律与道德的困境。一面是血浓于水的亲生父母,一面是含辛茹苦的养父母,被拐儿童会如何平衡双方关系?亲生父母会如何与养父母相处?养父母又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生命是无价的,但在拐卖者那里,儿童却是有价的。有人分析指出,拐卖儿童背后,有一个黑色市场,正是因为存在“需求”,导致有人铤而走险,甚至形成了一条黑色产业链。不少人因此认为,“没有买卖就没有拐卖”,如果追究养父母责任,那么拐卖儿童现象将会大大减少。
从法律上讲,争议其实不大。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如果被追责的话,那么养父母除了可能的刑事处罚,民事上面也可能会被要求进行一定赔偿。但在现实中,亲生父母向养父母追责的情况比较少。根据“打拐律师”张志伟了解到的情况,只有20%左右。关键之处,即在于情。
要说亲生父母一点不恨养父母,并不现实。正是由于养父母买了孩子,这才害得骨肉分离,即便年代已久,刺也尖锐存在,难以忘却,难以弥补。但是,一起收买行为的发生,往往十分复杂。而亲生父母,也不可能不考虑孩子的感受,不可能不考虑孩子与养父母长期生活的事实。
从相关统计来看,不少被拐卖孩子与养父母处得并不好。根据张志伟的观察,很多被拐卖的孩子,会在隐约之中怀疑自己的身份,养父母的情感同样十分复杂,这都会影响双方感情,给家庭关系带来挑战。但长期相处,人是会产生感情的。
即便当时没有充分感受到,双方之间可能还存在一定冲突,可谁又能保证,对养父母的追责,不会在孩子心中埋下不好的种子,成为一种长期的隐痛呢?而且,不少案件都过了刑事责任追诉期。也不否认一点,在当事人心中,相对于团圆之后的喜悦,其他可能反倒并不重要。
具体到这件事,双方会不会对簿公堂,舆论没有必要去凑这个热闹,更不要形成道德绑架。无论当事人作出什么选择,只要在法律框架内,基于内心自主作出决定,都应该得到理解和支持。
至于有人担心,兹事体大,影响巨大,不起诉会变成变相鼓励拐卖,这倒没有必要。当下,法律和民意,对于拐卖儿童的态度都十分明确,没有任何含糊的地方。
现在,收买、拐卖儿童的空间越来越小了。据了解,当年接到报警后,山东聊城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并采集了郭刚堂夫妇血样,检验DNA信息录入“打拐DNA系统”。由于郭新振之前从未被采集过DNA信息,所以多年来一直未能比中。而这一次,在公安部组织的集中比对期间,专家突破技术壁垒,找到了线索,采集到了郭新振的DNA信息。这也是人们感慨的,一些走失的孩子,距离父母亲人,可能只差一滴血。
这些年来,郭刚堂骑行中国50多万公里,骑废了10辆摩托车,一代又一代刑侦民警坚持不懈,始终奔走在路上。为了团圆,付出的代价太大了。现在还是尊重当事人,别让郭刚堂父子为情法所困了,由他们自行决定双方如何相处吧。但愿人间有爱,天下无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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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愿“天下无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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