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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波任天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县长

记者 钱青 神秀天台 2022-05-11


 8月28日,天台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接受杨玲玲辞去天台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崔波为天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县长。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峰,副主任裘国宏、褚夏芬、丁庆银、汤京、庞志刚出席会议。


县领导崔波、陈益军、项慧明、林广、倪海燕、陈长瑶,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会议。


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决定

接受杨玲玲辞去天台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报天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决定任命崔波为天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县长。



县人大老同志,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主任,县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负责人,部分市、县人大代表,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后,新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县长崔波进行了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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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戴慧蜜
✄ 审核:许群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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