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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拉萨、日喀则、林芝公开招聘,122人!

西藏商报 2024-03-22

林芝市人民医院“市管县用”试点工作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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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林芝市“组团式”医疗援藏受援医院医务人员“市管县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林援办发〔2023〕1号)要求,林芝市人民医院计划结合波密县、察隅县人民医院需求,开展“市管县用”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林芝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66年6月,是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急救、科研、教学为一体的综合性国家三级甲等医院。

医院坐落于风景秀丽、被誉为“西藏江南”的林芝市,占地面积70784㎡,医疗用房36529㎡,拥有DSA、GE 1.5 T和3.0T磁共振、64排、128排螺旋CT等医疗设备。内设28个一级科室,开放床位300张,干部职工610人(在编人员289人)。

医院把“院有特色、科有特点、人有专长”作为医院建设的指导思想,始终秉承“真诚、博爱、敬业、奉献”的院训,坚持“依法治院、科技兴院、人才强院、质量立院”的发展思路,努力打造区域医疗中心,树立人文服务品牌。

医院以“强三甲、创一流”为目标,以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救治中心、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症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五大中心”建设为抓手,以强“三甲”工作为重点,在以广东省人民医院为牵头单位的15家“三甲”医院的帮扶下,建成骨外科、妇产科、ICU等14个市级重点专科,正在发展6个自治区级重点专科,在西藏自治区率先完成国家标准版胸痛中心和卒中中心创建。

医院始终把发挥社会公益性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始终坚持“人民医院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始终坚持公益性第一的服务职能,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并把这种办院理念强化于医院工作的全过程,贯穿于医院的每一个医疗环节中,渗透于每一位医务人员的行为中。近年来,医院先后荣获“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林芝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第十六届西藏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自治区级平安医院”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共公开招聘6名急需紧缺临床医生,从区外高校毕业生中招聘具体要求详见《林芝市人民医院“市管县用”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公开招聘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一般应为临床医学类专业,已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至四十周岁以下。

5.热爱西藏,志愿服务西藏,具有吃苦奉献精神。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适应高原环境。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招录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编的公职人员。

6.“专升本”“本升硕”在校就读的学生。

7.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以及法律法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3日9:30—2023年12月29日18:00。

2.网上下载报名表和政审表

报名人员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下载并打印《林芝市人民医院“市管县用”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和《西藏林芝市人民医院“市管县用”专业技术人员政审表》。

下载报名表和政审表时如遇问题,请联系:0894-5883991。

3.报名方式

报名可通过邮件发送PDF版资料到lzdqrmyy@163.com,也可到市人民医院政治处(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水景园路11号林芝市人民医院全科医学大楼6楼)实地报名。

4.报名准备资料

(1)户口本;

(2)身份证正反面;

(3)个人简历(注明实习单位科室);

(4)学生证;

(5)毕业证、学士学位证;

(6)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

(7)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如荣誉证书等;

(8)林芝市人民医院“市管县用”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9)报考诚信承诺书。

5.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蓝底证件照,jpg格式,宽度2-3厘米,高度3-4厘米,大小200KB以下)。

(2)对照《林芝市人民医院“市管县用”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本人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报考诚信承诺书,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

6.报名费

此次招聘免收报名费。

(二)资格初审

院政治处、医务科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可参加笔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初审时间为2023年12月30日9:30—2024年1月2日18:00。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3日9:30—2024年1月4日18:00。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公示无异议人员,政治处负责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为2024年1月5日至8日。

注意:如他人代领准考证,需提供本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代领者身份证原件。

(四)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的80%、面试成绩的20%相加组成,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300×100×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通过初审人员,凭医院制作的《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考点设置在林芝市人民医院医技楼五楼会议室。

笔试科目分为两门:公共基础知识和临床医学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24年1月10日上午9:30-11:30,公共基础知识测试;下午15:30-17:30,临床医学专业知识测试。

笔试总分为300分。按照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占30%,临床医学专业知识测试占7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150×30%×300+临床医学专业知识测试成绩÷150×70%×300)。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1:2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4年1月13日。从上午9:30准时开始,每人面试时间为15分钟,统分、宣布分数每人为5分钟,初步预估为4小时。

面试总分为100分。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考察政审和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考生统一在市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考生在考察前,填写《林芝市人民医院“市管县用”专业技术人员政审表》。考察工作由市人民医院联合波密县、察隅县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赴考生毕业院校、居住地、服务单位进行考察。 

(六)资格复审和派遣

1.确定拟聘用人员

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举报内容查证不属实的,确定聘用人员。

2.资格复审

聘用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政审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准考证原件到林芝市人民医院政治处报到,由院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复审。经复审,考察政审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诚信报考、不服从组织派遣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派遣

资格复审合格者,上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派遣手续工作。招聘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待遇及要求

此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服务合同,在市人民医院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在波密县、察隅县考录岗位上服务至少5年)。

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跟岗、帮助工作等方式将聘用人员借走或调走。在波密县、察隅县的5年服务期间,享受当地工资标准、“五险一金”、包干补助、体检经费、年终奖、绩效等,除绩效由当地负责发放外,其余均由市人民医院负责发放。引进人员在服务单位进行年终考核,占服务单位的考核名额及评优比例,考核结果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执行。5年期满后,招聘人员必须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经市卫健委考核合格后可选择返回市人民医院工作或选择调入波密县、察隅县;若在5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合同。

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电话:0894-5883991

附件  1:报考诚信承诺书

2:“市管县用”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3:“市管县用”专业技术人员政审表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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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林芝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行政效能,更好服务企业和群众,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10名(档案管理2名,财会类2名,文秘类2名,综合服务窗口4名)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日后出生)。

(七)退役军人、烈士子女优先。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微林芝、林芝发布微信公众号,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招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2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早上9:30—12:30、下午15:30—18: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政工人事科(广州大道南段311号,联系电话:0894-5825394)。

2.报名时需提交《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版一份(考生提前下载填写)、电子版发至报名专用邮箱(lzszjjzgk@163.com);

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个人简历等,现场审核后原件退还本人,须提交复印件一份。同时,考生需提交近期蓝底正面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含电子版)。

(三)资格审查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发布的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确认合格后,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1.所有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入笔试,笔试内容参考行政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相关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举办任何培训。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次日在微林芝、林芝发布微信公众号,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公示。

(五)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不足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

2.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微林芝、林芝发布微信公众号,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公示另行通知。

3.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六)政审

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计算个人总成绩,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填写应聘人员《政审表》,并组织政治审查,经政审合格的通知体检,政审中出现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自行到市人民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微林芝、林芝发布微信公众号,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九)签订劳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经试用合格的并愿意继续留岗的,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年1月份签订1次。由于试用期不合格或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自动离职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次年予以公开招聘。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录用后基本工资的80%,即4000元人民币/人/月。试用期期间由单位缴纳五险(生育、养老、医疗、工伤、失业)计1574元人民币/人/月。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执行综合工资标准6824元人民币/人/月(其中,基本工资5000元人民币/人/月,单位缴纳五险(生育、养老、医疗、工伤、失业)计1574元人民币/人/月,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250元人民币/人/月)。

(三)编外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休息、休假等福利待遇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四)本着“谁用人、谁考核”原则,编外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及考核奖惩由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工人事科牵头负责,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五)编外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食、宿自行解决。

五、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关注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关注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招聘过程中,聘用单位负责人、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0894-5662263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工人事科 0894-5825394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报名表


日喀则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招聘医疗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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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市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建设,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执法能力,日喀则市医疗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具体公告如下:一、招聘数量及岗位性质医疗执法辅助人员3名。岗位性质为负责协助宣传医保相关政策法规,参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活动,协助行政执法人员检查医疗定点机构执行医保政策情况等。二、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2.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作风严谨,无违规违纪和不良从业行为;3.应聘人员应为日喀则市户籍,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法学、医药、统计、计算机专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三、工作地点和时限聘用人员工作地点为日喀则市域内,主要工作地点为日喀则市医疗保障局。工作时限暂定为12个月,含试用期1个月。工作期间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和工作安排,享受劳动法规定的节假日、年假。四、待遇标准(一)费用预算临时外聘人员费用预算已列入我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经费由财政资金予以保障。(二)付费标准聘请人员报酬参照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三支一扶”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藏人社发〔2020〕105号)通知规定执行。五、招聘程序(一)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在指定电子邮箱(rkzsylbzj@126.com)提交以下资料: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从业经历、身份证、户口本,取得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近期本人2寸彩色免冠照片。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18:00(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二)资格审查按照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测试环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测试环节,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最低应达到岗位招聘名额的1:2。根据需要,市医保局还将通过一定方式向应聘人员原工作单位或有关部门考察了解相关情况。(三)笔试(占60%)。应聘人员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得分的60%计入综合得分。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应聘岗位专业知识等。笔试时间拟定2023年12月26日,地点:日喀则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应聘者人数及笔试成绩综合得分情况确定进入面试遴选人选。(四)面试(占40%)。面试分数满分为100分,应聘者面试得分的40%计入综合得分,面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工作思路,面试时间拟定2024年1月2日,地点:日喀则市医疗保障局。综合得分=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得分排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五)体检和政审。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原则上按招聘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由市医疗保障局统一安排前往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六)确定聘用对象日喀则市医疗保障局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者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联系人:李文利  0892-8945767   13518929598)

附件:报名登记表

日喀则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13日



拉萨市达孜区2023年公开招聘基层治理协理员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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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达孜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人才队伍,提升达孜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达孜区拟计划公开招聘103名基层治理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达孜区2023年公开招聘基层治理协理员103人,从事区、乡、村三级基层社会治理智慧平台中心工作及各村(社区)的网格数据录入工作。103名基层治理协理员名额分配如下:达孜区委政法委10人、德庆镇27人、邦堆乡15人、塔杰乡12人、章多乡15人、雪乡9人、唐嘎乡12人、工业园区管委会3人。

二、招聘范围

达孜区户籍或长期居住在达孜区并持有辖区居住证的外来人口。本次招聘本着就近就便原则进行招聘。同等条件下,具备英烈子女、中共党员、退役军人、警校毕业生、具有社会工作者专业背景、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建档立卡脱贫户、2023年度区级以上先进双联户身份优先考虑。

三、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热爱社区工作,擅长做群众工作;

(四)通晓藏汉双语,可熟练操作电脑端、移动端各类设备;

(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六)年龄在18岁以上,35岁以下;

(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招录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在各级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五)曾从事相关招聘单位工作无故辞职或曾被招聘单位开除、辞退的;

(六)近3年内受过党纪或政务处分的;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七)受过行政拘留以上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有关机关(部门)正在立案调查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达孜区2023年公开招聘基层治理协理员公告由达孜区委政法委联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e讯达孜”微信公众号及其他媒体发布公告。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持本人身份证)的方式进行,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地点:报名考生居住地所在乡(镇)平安建设办公室。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4日至18日

(三)资格审查

由报名考生居住地所在乡(镇)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报考资格初步审核工作,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安排专人对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进行解释。

(四)报名须知

1.考生在报名前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不诚信报考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按照《人社部第3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因考生个人原因出现的报名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笔试

本次招聘由达孜区委政法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本次考试以岗位总数/报名总数作为招聘人员比例,分类别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此次招聘考试不实行加分政策。

六、面试

由达孜区委政法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开展面试工作,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人员,进入体检、政审环节。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体检、政审环节资格。

七、体检

由达孜区委政法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于达孜区人民医院开展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八、考察政审

考生在资格复审和拟聘用前,须填写《拉萨市达孜区2023年公开招聘基层治理协理员政审表》,依次由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员为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所、达孜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刑警大队、国保大队、达孜区委政法委对考生进行考察政审,实事求是地对考生作出考察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递补

因报名、体检或考察政审出现的名额空缺,按招聘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或调剂,递补和调剂人员单独组织体检及考察政审。

十、确定拟招聘人员公示

由达孜区委政法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岗位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e讯达孜”等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结果的,确定为聘用人员,由区委政法委与符合条件的基层治理协理员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协议最低签订年限为三年。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薪资待遇及社保缴费

达孜区基层治理协理员应发工资待遇为4200元每月(高中、中专学历)、4300元每月(大专学历)、4400元每月(本科学历),并按照全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0%为基层治理协理员缴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承担部分从应发工资中扣除。

十三、人员管理

聘用基层治理协理员由达孜区委政法委进行岗前培训、工作分派、年度考核,日常管理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属乡(镇)代为管理。

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出现无故旷工以及其他影响达孜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开展的,达孜区委政法委将依规予以开除、辞退。

十四、其他要求

1.在本次招聘工作中,监督、审核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达孜区委政法委及相关部门对问题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2.在网上造谣、传谣,恶意散布传播不良或不实言论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具体事宜,由达孜区委政法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达孜区委政法委

田忠林:13398092700

德庆镇平安办

李寿清 :13518998998

邦堆乡平安办

丹增俊美:13518913914

塔杰乡平安办

马武:13659517630

章多乡平安办

张可:18889002501

雪乡平安办

张庆:18289119916

唐嘎乡平安办

常生鹏:13989909369


达孜区委政法委 

达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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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周凯妮

初审丨黄慧英

终审丨路静

记者丨芮怡星

部分信息来源丨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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