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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莉帮忙》背后,比“狗咬人”更大的问题是……

央视网评 2022-10-01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央视网 Author 子牙



最近,
河南卫视著名民生节目
《小莉帮忙》的主持人小莉被气哭了。
起因是她帮一个被烈性犬咬伤的老人讨回公道,
谁知道一般两三期节目能解决的问题,
拖到第十期也没结果。
这次《小莉帮忙》,成了小莉“最难帮的忙”。

 
狗子凶猛,主人耍无赖。
小莉哭泣的视频在网络端引起公愤,
纪委介入调查,
狗主人王新刚被暂停公职,
也对受害人道了歉,
处理结果大快人心。
 
但事情到此还不能画上圆满句号。
要持续保障绝大多数人权利,
累死侠义之心的小莉也没用,
需要以此为戒、举一反三,
研究研究一件小事被拖成大事的背后,
到底有多少漏洞没补上?
到底有多少沉默的声音?
 
《小莉帮忙》这样的补位措施,
极大推动了事件的解决,
无疑有巨大的公共价值。
但我们应该深思这样一个问题:
媒体的曝光终究难以代替法律的审判,
否则,老百姓一遇到事情,
容易迷信媒体而非诉诸法律。
个别情况下,
曝光或许高效而成功,
但对于处理大量复杂的社会事件,
媒体毕竟“心有余而力不足”,
更无法“阳光普照”。
从效果说,
是治标不治本;
从成本说,
法律方式才是最低的;
从长远看,
法治力量才能最终撑起维权者的腰杆。
 
我们不妨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一“简单”的案子——
《民法典》规定,
狗伤人案件法律责任的承担一般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养狗符合当地犬类管理规定,对狗采取了安全措施,在这种前提条件下,发生了狗咬人事件,狗的主人承担侵权责任是一般原则。如果狗的主人能证明被咬人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2、如果狗主人没有对狗采取安全措施,发生狗咬人事件,狗的主人承担侵权责任仍是一般原则。如果狗的主人能够证明被咬人是故意为之,可以减轻责任。

3、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咬伤人,不管狗的主人是否采取安全措施,还是被咬人故意或过失,狗的主人都应承担侵权责任


安阳狗咬人事件中,
狗是巨型贵宾犬,属于烈性犬,
且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监控录像记载了被咬的整个过程,
狗主人应当对被咬老人的伤害承担全部责任。
 
按理说,
受害人可以走法律途径,
理直气壮进行控告,要求对方赔偿。
比起民间调解和媒体监督,
法律判决有强制力,
能从根本上保障受害者的权益和尊严。
事实上,
老人一家也的确聘请了律师走法律程序,
但推进不甚顺利。
 
这就引出另一个现实困境:
维权成本高昂。

维权道路上,
各方都有“成本—效益”的衡量。
一方面,
普通人去起诉要投入时间、金钱和精力,
如果得不偿失,
就会让人“打退堂鼓”。
另一方面,
很多地方的确在客观上因司法力量所限,
影响了矛盾解决效率;
但主观上,
“资源紧张”“人手不够”
又往往成为不作为、慢作为的托词。
此案中,
当地多次推诿扯皮,事件长期无果,
就着实说不过去了。
这才是比“狗咬人”更值得反思的问题
 
民生无小事。
老百姓就是在零零碎碎中过日子,
不着眼解决这些“小碎事儿”,

无论出台多少权威严格的法条,

都会变成现实中起不到作用的花架子。

解决不了问题,老百姓就会失去信任。
 
扫除法治轨道上的“拦路石”,
需要执法部门的主动作为和治理进步,
如何让群众维权程序更简易有效?
如何丰富多元矛盾治理体系设计?
又如何优化执法部门的“激励—约束”机制?
短期来看,难度实在不小,
长远来看,成本实则最低。
这才是《小莉帮忙》帮的最大的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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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单镜宇
责任编辑:张雷
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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