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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的淡水龟鳖,真的不能再吃了

ART 山水自然保护中心 2022-10-21

随着2月24日人大常委会禁食《决定》的出台,陆生野生动物受到了全面禁食。对于中华鳖、乌龟、大鲵等水生生活的两栖爬行动物是否可以食用,产生了诸多的讨论。

 

农业农村部于3月4日发出《农业农村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决定的通知》(农渔发〔2020〕3号):“要协调好有关名录的关系,明确水生野生动物的范围,对于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水生动物物种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及《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的物种,要严格按照《决定》要求进行管理,对凡是《野生动物保护法》要求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的,必须一律严格禁止。对于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的物种和我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要按照《渔业法》等法律法规严格管理。中华鳖、乌龟等列入上述水生动物相关名录的两栖爬行类动物,按照水生动物管理。”

中华鳖(左)和乌龟(右) 马超/拍摄


目前在一些解读中存在这样的说法:“参照非国家重点保护水生动物不在禁食范围内的原则,那么目前中华鳖、乌龟的野生种群、人工饲养种群以及人工繁育种群,都将适用《渔业法》的规定,经检疫合格后均可食用。

 

在查阅相关文件后,我们发现:乌龟野生种群于2018年10月通过农业农村部第69号公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水生物种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核准为二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也就是说,即使按照水生动物管理,其野生种群也属于禁食范围。

 

诚然,中国有对于中华鳖以及乌龟的养殖历史和食用传统,作为一类与人类亲缘甚远因而鲜有共患疾病的爬行动物,现在继续养殖、食用中华鳖和乌龟不存在太大的争议。但另一方面,当下中国野生乌龟和中华鳖的野外种群状况实在是极不乐观。

 

按照IUCN红色名录的评级,中华鳖和乌龟分别是易危(VU)和濒危(EN),这就是说,中华鳖受到的威胁和大熊猫、雪豹是同等程度的,乌龟受到的威胁竟然达到了与东北虎相当的程度。

 

事实上,在中国的24种淡水龟鳖类中,中华鳖的状况已经是最好的了,其他的23种都是濒危(EN)或者极危(CR)。中国淡水龟鳖类的野生种群不是已经崩溃,就是正处在崩溃的边缘。


👇中国24种淡水龟鳖类在各类保护与资源名录中的列入情况

(手机旋转查看)

全球的现存龟鳖类共有大约350个物种,隶属于龟鳖目,分为侧颈龟曲颈龟两个亚目。侧颈龟的脖子是左右弯曲的,将头折叠藏到上下壳之间,而曲颈龟通过上下弯曲脖子将头缩入壳中,是真正的“缩头乌龟”。

侧颈龟,图片来源见水印

曲颈龟 供图/陈怀庆


侧颈龟都是水栖型的,只分布在南半球的大洋洲、非洲和南美洲,中国没有分布,因此国人不熟悉;曲颈龟分布在除了南极洲外的其他各大洲,分布更广、物种数量更多,多样性也更高,演化出了适应海洋生活的海龟、陆地干燥环境的陆龟、以及适应淡水底栖生活的鳖类。

多样性极高的龟鳖类,图片来源见水印


龟鳖类广泛分布在热带、亚热带和温带的海洋和陆地上,全球龟鳖类物种密度最高的有三个区域,分别是北美洲的东南部、南美洲的亚马逊雨林、亚洲的东南部。

中国的淡水龟鳖类长时间面临来自食材、药材和宠物三大需求的压力,被无节制的捕捉,大量流入市场以及养殖场,从而导致了野外种群的崩溃。即使目前养殖场中已经繁育了大量的后代,人们对野外淡水龟鳖类的需求也并没有减少,稀少的数量和对野生“品相”的吹捧催生出高额的市价;而另一方面,部分养殖场仍然在依赖野生个体作为种源。由于难以区分野外个体和人工繁育个体,执法难度大、强度低,“下山龟”洗白甚至不需要洗白就在市场流通的情况并不少见。由于龟鳖类性成熟时间长、活动能力有限,被过度捕捉后种群恢复十分缓慢。近年来野外栖息地的破坏,尤其是产卵地的变化,也正在进一步威胁野外种群的恢复。

90年代-20世纪初,大量的野外龟鳖类几乎不受限制的在中国南方市场上出售,图片来源网络。


90年代之前,中国主要消耗国内的龟鳖。南方大量的野生龟鳖被捕捉、贩卖和饲养。从90年代开始,随着粤菜菜系和保健品市场的兴起,对龟鳖动物的需求在很短的时间里骤然增加,国内野生种群消耗殆尽,来源也从国内开始转向东南亚。现在邻近的东南亚地区龟鳖类野外种群也所剩不多,需求的目光开始转向更为遥远的非洲。或许不用多少年,整个东南亚、非洲的野生龟鳖类也将重蹈全线崩溃的覆辙。

 

总体来看,严重过度的捕捉导致野外种群数量骤减,残留的种群由于栖息地破坏难以恢复,圈养种群混乱的杂交为人工繁殖保育增加了重重困难,而外来物种的不合理放生加剧野外种群的生存压力。一个接一个的威胁,如同推倒了多米诺骨牌,一点点将淡水龟鳖类的野外种群推向绝境。

 

在这24种淡水龟鳖类中,有一个极为特殊的类群——闭壳龟属Cuora。因其高度特化的可完全闭合的腹甲,种群状况又都极其濒危,在整个龟鳖类中受到高度关注。

可完全闭合腹甲的闭壳龟,供图/陈怀庆


全球共有12种闭壳龟,其中9种在中国有分布,更有至少5种是中国的特有种。对于整个闭壳龟类群的存亡,中国至关重要。


例如三线闭壳龟,俗名又叫“金钱龟”,其最重要的特征是成体背甲具有三条明显的平行黑色条纹,头顶呈现明亮的金黄色。由于外形美观、价格很高,常被作为高端宠物。三线闭壳龟在国内养殖场中被大量饲养,年繁殖量超过5000只。但它的野外种群早已崩溃,2000年IUCN对它的评估已经是极危(CR)状况。这么多年来,三线闭壳龟在分布区内很少有目击记录,但倘若被人发现,很可能紧接着就出现在了黑市上,被天价出售,成为养殖场里的种龟。

极度濒危的三线闭壳龟 图片来源见水印


我们想再说一说斑鳖的故事。

越南河内市还剑湖中的巨型斑鳖,重达169 kg。2016年1月19日死亡,图片来源于网络。


作为中国,乃至全球体型最大的淡水龟鳖类,斑鳖是大型河流-湖泊生态系统中的顶级捕食者,背甲长可达1.5米,体重可达200 kg。近代以来,斑鳖只生活在长江下游以及跨境云南和越南的红河两个距离遥远又相互独立的流域。

 

当下,它是全球最为濒危的物种之一,在IUCN红色名录中被评估为极危 (CR)。随着去年苏州雌性斑鳖的意外死亡,全世界为人所知的斑鳖仅存3只:一只是苏州动物园中孤独的老年雄性,另外2只是分布生活在越南河内市的同莫湖和春庆湖甚至连性别都不甚清楚的个体。

 

如今,长江流域的栖息地破坏严重,几无可能在野外发现残存的个体;红河流域或许尚有一线生机,云南和越南可能还生活着极少数未被发现的个体。但命运多舛、危机重重,这些寄托着我们最后希望的“生机”,或许也只是斑鳖在最终灭绝前微弱而无力的喘息。

目前,中国的淡水龟鳖类受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水生物种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重点保护水生经济名录》、《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等多个保护名录和资源名录的交叉管理。而这些名录中还包含了分布存疑、无效种、杂交个体(自然杂交或者养殖场中混养产生的)和外国物种等情况,我们按照时间轴对这些名录进行了一一梳理(旋转手机查看):👇


基于以上的梳理,我们发现中国24种淡水龟鳖类的保护和利用分为三大类情况:

①野生种群和人工繁育种群都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列为或被按物种整体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且未被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的5个物种(鼋、斑鳖、大头平胸龟、云南闭壳龟、地龟),野外种群和人工繁育种群都禁止食用,获得管理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做其他方式的利用。


②仅野生种群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被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的6种本土龟鳖,或仅野外种群被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16种本土龟鳖,一共18个物种属于此类情况(两名录有重叠)——三线闭壳龟、山瑞鳖、黄缘闭壳龟、金头闭壳龟、潘氏闭壳龟、周氏闭壳龟、百色闭壳龟、锯缘闭壳龟、黄额闭壳龟、乌龟、黑颈乌龟、中华花龟、黄喉拟水龟、四眼斑水龟、眼斑水龟、砂鳖、小鳖、东北鳖,即野生种群禁止食用,获得管理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做其他方式的利用;人工繁育种群在遵守有关部门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用作包括食用在内的各种利用。


③野生种群和人工繁育种群都不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仅中华鳖,野外种群和人工繁育种群在遵守有关部门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用作包括食用在内的各种利用。


注:这里的人工繁育种群是指人工控制条件下繁殖出生的子代个体且其亲本也在人工控制条件下出生的,即子二代及其后代。


鉴于目前中国所有淡水龟鳖类野生种群都被过度捕捉,且大量进入了养殖种群,而且这种情况仍在持续,因此严格保护野生种群和规范养殖业两方面的举措都是必不可少的。


从野外种群保护和养殖业发展的角度出发,我们希望:

由于目前林草系统负责的三有陆生物种名录与由农业农村部负责的若干名录,对于淡水龟鳖类存在交叉管理,建议进一步明确保护和管理的主体,并整合、统一若干相关名录。

调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将“被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物种正式列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考虑到中华鳖野外种群的受威胁状况,建议将中华鳖也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中的规定,对所有淡水龟鳖类的野生种群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禁止出售、购买、利用,明令禁止对野生种群的捕捉、交易、运输和食用,严格管理为进行人工繁育而采用野外种源的数量。

同时,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淡水龟鳖类物种,推进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专用标识及追溯机制的建立,规范人工繁育和利用的管理流程。

严格监管人工繁育和利用,确保野生种群和人工繁育种群的区别管理;建议在物种原产地禁止开展该物种人工繁育和利用,有助于防止野捕洗白。

现在,中国的淡水龟鳖类正处在一个危机万分的关头,如果有恰当的、有力的保护行动,许多物种尚存延续下去的希望。斑鳖作为大型河流-湖泊生态系统中的顶级捕食者,与人类共存是一件难事。但对于其他淡水龟鳖类,这些通常为植食性、偶尔食肉(还很可能是腐肉)的与世无争的“忍者”,它们还有种群,还能繁殖,还有自然栖息地,它们还有希望。如果现状得不到改观,以其顽强的性格,或许还能坚持一段时间,可能十年,最多二十年,但野外灭绝几乎无可挽回。

 

对于这样一个被许多人视为金矿的类群,人类的大规模养殖和利用无疑会持续下去。但我们仍然希望,它们的野外种群都能得到足够的尊重,对野外种群的保护能得到足够重视。

 

让中国的龟鳖,再次畅游在中国的河流里,或许是我们这一代人可以实现的为数不多的事情。

图中有一只四眼斑水龟,你能发现它么?供图/陈怀庆


参考文献(向上滑动查看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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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陈怀庆感谢海南师范大学史海涛教授、北京大学肖凌云博士对本文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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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ART(Action Research Team)


ART是由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北京大学自然保护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多位顾问专家和团体自发组成的针对野生动物利用相关问题的快速行动研究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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