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河北法学》2023年第10期要目




《河北法学》已加入“北大法宝”法学期刊数据库,请登录www.pkulaw.com查看全文并订阅后续更新。“北大法宝”法学期刊库已收录286家期刊,其中核心期刊(含CLSCI、CSSCI及扩展版、北大中文核心、AMI综合)133家,非核心期刊53家,集刊91家,英文期刊9家。截止2023年9月30日“北大法宝”法学期刊库共收录了100151位作者的301356篇文章,总期数18190期,总字数27.1亿,诚挚邀请您的期刊入驻“北大法宝”,扩大影响,增进传播,服务法治。联系邮箱:journal@chinalawinfo.com。信息请点击“阅读原文”。采购热线:010-82668266

《河北法学》2023年第10期要目



【专论】

1.法治保障体系的基本构成

江必新、孙珺涛

【专题:算法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2.论自动化决策算法的知识产权保护

——以注册算法专有权的建构为切入点

何怀文、吉日木图

3.公共信用数据开放的逻辑转向与体系形塑

李元华、于立深

4.人工智能事故过失犯认定的中国方案:规范型塑与理论因应

贾济东、岳艾洁

5.算法治税:人工智能时代税收治理的范式优化与架构设计

茅孝军

【青年法学家】

6.网络安全紧急状态制度的建构意义与规制内容研究

王祯军

7.作为国际法渊源权威文本的《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

严阳

【热点问题透视:自动驾驶法律问题研究】

8.角色理论视野下自动驾驶使用者的刑法定性

黄鹏

9.德国自动驾驶立法的逻辑内核与体系构造

丁芝华

【博士生园地】

10.论个人信息保护机构的组织优化

——结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则的解释

倪朝

【专论】
1.法治保障体系的基本构成
作者:江必新、孙珺涛(湖南大学法学院,中南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出了更新更高的标准与要求。要建设高质量高标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势必要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法治保障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确保法治建设进程顺利推进与法治建设目标如期实现的各种条件、要素所构成的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系统。根据发挥作用的时段不同,可以将法治保障体系构成要素分为基本要素与重点要素。基本要素是法治保障体系中最核心、最基本的要素,包括方向保障要素、硬件保障要素与软件保障要素。只有在法治保障基本要素上持之以恒地投入与建设,才能牢牢稳住法治中国建设的基本盘。
关键词:法治保障体系;基本构成要素;方向保障要素;硬件保障要素;软件保障要素
【专题:算法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2.论自动化决策算法的知识产权保护——以注册算法专有权的建构为切入点
作者:何怀文、吉日木图(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内容提要:自动化决策算法应受知识产权保护的正当性,可以通过功利主义的激励论与对价论予以证成。但现有知识产权制度中的确权模式与客体审查规则却不能容纳自动化决策算法成为知识产权之客体。“保证公开”与“确认保密”的既有知识产权确权模式妨碍算法监管。同时,算法客体属性决定了其难以在知识产权制度中完成客体识别。通过建构注册算法专有权制度对自动化决策算法予以知识产权保护,且能够协同促进算法监管。具体而言,首先,注册算法专有权制度可凭借注册制,满足知识产权确权与多元化社会监管对信息披露的差异化需求。其次,以注册制为手段,实施自动化决策算法社会化利用管制,可帮助专有权人对自动化决策算法社会化利用行为进行专有控制。最后,注册算法专有权制度以专有性权利为对价换取知识公开,能够有效促进算法知识信息的传播。
关键词:自动化决策算法;知识产权;算法监管;注册算法专有权;算法公开
3.公共信用数据开放的逻辑转向与体系形塑
作者:李元华、于立深(东南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公共信用数据具有独立于普通数据之外的特殊性,目下公共数据开放制度呈现出了“一切数据皆信用”的泛信用化面相,失信惩戒机制在事实上形成了多重评价的复杂格局。通过多元解构信用数据开放的内在机理后认为,公共信用数据开放应当实现由权力本位到权利本位的理念转向,由惩戒威慑到公益保护的目的转向,由积极开放到审慎开放的规则转向。具体而言,应全面优化当事人被遗忘权、异议权等数据权利的行使流程,形成权利本位下的审慎开放格局;以开放限度为标准将公共信用数据分级分类,并完善类型化开放规则;借助算法推荐和大数据分析,塑造以比例原则为统摄的数据开放模式;将信用数据开放的事权收归专门的国家机构,建构事权集中的信用数据开放机制。
关键词:公共信用数据;审慎开放;失信惩戒;公共利益;权利本位
4.人工智能事故过失犯认定的中国方案:规范型塑与理论因应
作者:贾济东、岳艾洁(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法治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内容提要:数字经济时代,推进以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为治理对象的刑事法治建设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构成与关键保障。人工智能事故刑事风险客观存在且规模日趋扩大,将人工智能事故纳入我国刑法规制框架具有必要性。当前,人工智能事故中制造商的过失犯认定同时面临着规制罪名阙如的规范困境,以及因果关系、结果预见可能性与注意义务方面的理论困境。我国刑法应当确立过失产品刑事责任,在必要性、类型性与协调性原则的指导下动用立法论增设人工智能产品重大事故罪;运用解释论将人工智能产品制造商的注意义务类型化建构为安全生产义务与安全管理义务,推动过失犯归责模式向规范归责与客观归责转变,并以被允许的危险理论与信赖原则限定过失犯的成立范围,促使我国人工智能刑事治理实现安全与创新双重价值的动态平衡。
关键词:中国式现代化;数字法治;人工智能产品;产品刑事责任;过失犯
5.算法治税:人工智能时代税收治理的范式优化与架构设计
作者:茅孝军(西南政法大学中国财税法治研究院)
内容提要:数字经济的崛起正加剧征管资源有限性与纳税人生产活动复杂性之间的根本矛盾,以数治税不应只关注纳税人遵从度指标。当前税收治理需要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征纳成本,减少监管障碍。在人工智能时代,算法治税已成为税收治理的必然趋势。通过税务执法智能控制机制降低税收执法成本、通过税收政策智能推送机制改善税收遵从成本、通过税务风险智能监管机制重构税务监管思路,算法治税将实现税收治理质的飞跃。随着算法治税的基本思路被税收征管改革文件明确,当前阶段应在宏观层面确立算法治税的法律地位,在中观层面确立算法治税的法律价值位阶,在微观层面确立算法治税的法律规则,以确保算法治税顺利嵌入现行税收行政体系。
关键词:算法治税;税收治理;智慧税务;正当程序;以数治税
【青年法学家】
6.网络安全紧急状态制度的建构意义与规制内容研究
作者:王祯军(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构建网络安全紧急状态制度是信息时代法治国家维护网络安全的重要内容。网络安全紧急状态制度是维护网络主权、网络安全和国家安全的重要法律制度,是网络空间安全保障体系和国家安全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具有为处置网络安全风险提供法制保障,规制网络紧急权,保护网络权利的重要功能。网络安全紧急状态制度呈现出三个重要特征:作用效果上的风险预防性、紧急措施内容的技术性和网络紧急权行使的协作性。以网络技术规范和标准界定的特别重大网络安全风险是启动网络安全紧急状态制度的风险要件;断网或切断流量、颁布和执行响应计划是行政机关行使网络紧急权采取的主要紧急措施。
关键词:网络安全紧急状态制度;网络安全;网络安全紧急权;网络权;国家安全
7.作为国际法渊源权威文本的《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
作者:严阳(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内容提要:《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是国际法院适用法律的规定,国内外学者视其为国际法渊源的权威文本。这是因为,国际法的初级法性质决定了司法路径呈现国际法表现形式的正当性,国际法院的身份地位加深了国际社会对第38条的认同,国际法职业共同体在百年以来创造并传承着第38条作为国际法渊源权威文本的国际法知识。由此,权威的国际法渊源话语文本形成,其价值在于开启认识国际法之窗、塑造国际法渊源理论体系的基础、提供国际法渊源论辩的语料。经过百年的国际社会流变和国际法发展,国际法的其他表现形式没有涵盖于第38条,因而,第38条的文本具有滞后性,国际法渊源的范畴存在拓展的可能。修改第38条是过于理想的解决方式,将其他规范置于第38条中解释而赋予第38条新含义但超出了条文的深度和广度过于牵强,而国际法职业共同体以第38条为中心、第38条之外其他规范为外围,建构国际法渊源体系。这些尝试和努力都体现了国际法职业共同体回应第38条滞后性的行动,并不是说滞后性问题毫无意义,它既反映了国际法职业共同体兴盛国际法研究的“自我追寻”,也是由国际法职业共同体参与开放包容的全球治理体系并且提供应对国际社会变局策略的“利他追寻”所决定的。
关键词:国际法渊源;法律渊源;《国际法院规约》;国际法院;国际法职业共同体
【热点问题透视:自动驾驶法律问题研究】
8.角色理论视野下自动驾驶使用者的刑法定性
作者:黄鹏(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自动驾驶时代产生了使用者具有何种法律地位的问题,理论上对此主要有乘客说和驾驶人说两种观点,但各有其解释上的困境。驾校教练之于学员和使用者之于自动系统,在车辆控制结构和安全驾驶目标方面具有许多相似性,因此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社会角色具有多元性、相对性和多重性特征,可以为不法归责提供基础。总言之,使用者具有乘客和驾驶人双重角色特征,既可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动驾驶技术初衷,还可以维持现行刑法规范的规制结构与刑法理论的归责原理。此外,醉酒者虽享有接管驾驶的权利能力,但缺乏接管驾驶的行为能力,并可通过酒精锁等科技方法防止醉酒者接管驾驶,从而阻却构成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的可能性。为解决多名使用者的义务竞合问题,仍需设置一个负责的驾驶位以确定其中的驾驶人。
关键词:乘客说;驾驶人说;驾驶教练;角色理论;紧急接管义务
9.德国自动驾驶立法的逻辑内核与体系构造
作者:丁芝华(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政策法规研究室)
内容提要:加快自动驾驶立法,对于推动自动驾驶的研发和商业化,抢占该行业发展的制高点,掌握自动驾驶规则制定的国际话语权具有重要意义。近些年来,德国坚持以加快实现自动驾驶的正式应用为导向,注重夯实伦理基础,着力创新监管模式,围绕准入管理、运行监管、事故归责等重点问题,通过法律法规的制修订等方式,在全球范围内率先建立了相对正式、完整的自动驾驶监管制度体系。该国注重立法上的突破和创新,快速推进自动驾驶立法的经验对我国具有重要借鉴价值。
关键词:自动驾驶;监管模式;道路交通运输法律;监管制度;国际治理
【博士生园地】
10.论个人信息保护机构的组织优化——结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则的解释
作者:倪朝(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个人信息保护机构在法律中呈现出公民人格权益组织保障者、企业自我规制规制者、公权力机关信息处理监督者三重功能定位。现行组织体系在履行功能时分别面临权利保障形式监管缺位与实质目标异化、企业协同治理角色缺失、监管者自我监管客观性欠缺三重缺陷。针对功能履行弊病,应当按照整体性治理原理、合作协同性原理、独立专门性原理对组织模型进行优化。在组织模型的选择中,模仿建构域外独立统一式的监管模型存在实际困境与理论缺陷,应当选择混合分散式的监管模型予以完善。这一模型主要分为三方面:其一是“属地管理”为核心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建置;其二是个人信息保护咨询机构的建构;其三是专门监督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的独立机构建设。
关键词:个人信息保护机构;混合分散式监管模型;组织优化;功能适当;行政监管



《河北法学》是法学专业学术期刊,1983年8月创刊,国内外公开发行,月刊,大16开本,内文200页,期定价18元。由中共河北省委政法委主管,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河北省法学会主办。本刊为“中文核心期刊”、“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河北法学》读者对象为法学研究人员、政法院校师生及立法与司法实践工作者。目前所设置的栏目有:专论,名家论坛,青年法学家,热点问题透视,博士生园地,司法实践等。


-END-


责任编辑 | 刘卓知审核人员 | 张文硕 李婉秋本文声明 | 本文章仅限学习交流使用,如遇侵权,我们会及时删除。本文章不代表北大法律信息网(北大法宝)和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或对相关法规/案件/事件等的解读。往期精彩回顾《河北法学》2023年第9期要目《河北法学》2023年第8期要目《河北法学》2023年第7期要目《河北法学》2023年第6期要目
《河北法学》2023年第5期要目

关注下方公众号,获取更多法律信息

点击「在看」,就是鼓励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