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所有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培机构…合肥开展大整治!
3月4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发区建发局(建管中心)及各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
根据要求,本次整治范围包括市内所有普通高等学校、中专学校、技工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以及各类校外培训机构。
结合整治重点,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58号令)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要求,对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申报的建设工程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满足验收条件的项目不得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要保持隐患整治高压态势,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薄弱环节,加强对辖区内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排查整治梳理,依法查处未经消防审验擅自投入使用、违规改变使用功能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与消防救援等部门的联合执法,确保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
强化责任追究,对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等突出问题严查严处、严肃追责,发生群死群伤等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依法申报的相关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检查中发现的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及未按照规定在验收后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或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违法行为。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要求各单位组织学习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于2024年3月26日前将开展活动的相关文件材料及整治情况报该局消防设计审验处。
3月5日
合肥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布
《致全市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对于小区电瓶车充电安全问题进行要求:
致全市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亲爱的居民朋友们:
火灾无情,生命至上。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和幸福,有效预防居民小区火灾事故发生,我们真诚地希望您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要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以及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充电,不要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要配套,充电时要保持警惕,闻到异味或听到异响立即断电,不超时充电,远离可燃物。
二、消防通道是“生命通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保持安全通道通畅。
三、不要在小区单元楼疏散走道(门厅、楼梯间过道等)、安全出口以及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井堆放杂物,自觉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保持疏散楼梯间防火门完好常闭。
四、定期检查家中电气线路、使用合格电器电线,电线应穿管保护,不要私拉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气设备和线路,购买合格电器产品,拒绝购买、使用“三无”电器。
五、增强安全用火意识。不随意乱扔烟头;不在酒后,疲劳状态和临睡前吸烟。外出和临睡前关闭燃气灶,熄灭火源;厨房尘垢油污,排烟机通风管道及时清理,减少油垢进入通风管。
六、如遇到火灾,不要贪恋财物,沉着冷静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方向迅速逃生;确认安全后,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电话,为消防员争取更多的扑救时间。若疏散通道已被浓烟封死无法逃生,请关好房门,封好门缝,拨打报警电话,等待救援。
“预防为主,生命至上;平安是福,安全最大。”希望每一位居民朋友积极配合,共同消除身边的消防隐患,合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合肥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