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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避坑排雷锦囊,请收好!


3·15国际 

消费者权益日


诚信消费、依法合规


诚信

打假

打假

诚信




11111

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打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使广大消费者有效规避消费陷阱和消费风险,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内蒙古公安厅环食药侦总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发布警示。



警示一:

3个“知道"


知道如何辨别假冒伪劣商品


01

认准商标标识

假冒伪劣商品多假冒名优商品,购买名优商品时要认准商标标识。


02

辨认标识标记

有些名优商品在其特殊部位印有特殊标记,例如采用凸版印刷,用手触摸会有凹凸感,而假冒伪劣商品则多数包装粗糙、图案字迹印制模糊,购买时要留心观察


03

通过官方查询

对于从外观上难以辨别真伪的商品,可以通过品牌方官方渠道进行查询验证。


 知道哪些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 



销售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采用虚假手段使销售商品分量不足


以虚假的“清仓价”销售商品


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


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


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


对商品作虚假宣传


骗取消费者预付款


知道相关法律规定


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如涉嫌刑事犯罪,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等相关罪名。



警示二:

1个“举报”


如发现制假售假犯罪线索,请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警示三:

5个“谨防”



选择正规平台,谨防价格欺诈。



慎入直播带货,谨防消费陷阱。


关注商品质量,谨防虚假宣传。


看清活动规则,谨防促销忽悠。


注意交易安全,谨防上当受骗。



供稿单位:内蒙古公安厅环食药侦总队


编 辑:戴紫君 

校 对:魏汉中  戴思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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