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90年代末建造房屋竟成棚户?房屋征收决定一诉被撤!

2018-01-01 黄艳 李柳申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事实概要:90年代末期房屋竟成棚户?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千年前屏障三秦、控驭五原的古“丝绸之路”必经重镇——平凉,在城市化的大潮流中,也被镀上拆旧建新的摩登色彩。


2013年11月,随子女迁到临城生活的半百老人甲接到了庄浪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老总的电话,说是要对甲位于庄浪县水洛镇的一处三层房屋进行拆迁,要求甲尽快回去协商。甲询问动迁项目,被告知是棚户区改造。


然而甲的房屋是老伴儿还在世的时候在20世纪90年代末所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位于庄浪县繁华地带,交通便利,房屋一层长期作为门面房经营使用。当甲听闻房屋要作为“棚户”进行征收整改,而且原本应由政府来实施的征收全盘由房地产开发商代劳,她对“棚户区改造”的真实性、合法性不禁打上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2014年8月,甲委托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杨念平、黄艳律师代为处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法律事宜。同年10月上旬,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甲了解征收确有其事,而依据则是庄浪县人民政府作出的《庄浪县人民政府关于庄浪县崇文路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决定》。


办案经过:7点突破,征收决定直接被撤!


2014年10月中旬,内心确信前述房屋征收决定违法的甲,委托杨念平、黄艳两位律师向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征收决定。


2014年12月初,平凉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开庭前夕,县政府提交的二三百页证据及答辩状由法院提供给了甲。杨念平、黄艳律师“挑灯夜读”,对证据抽丝剥茧,发现被诉的房屋征收决定问题重重:


①证据中并没有崇文路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符合棚户区改造特征的证据;


②同一项目却有三个立项批复文件,且作出时间全部晚于被诉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间;


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取得时间晚于被诉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间;


④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取得时间晚于被诉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间;


⑤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取得时间晚于被诉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间;


⑥征收补偿方案公告时间晚于被诉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间;


⑦县政府没有提交证明房屋征收决定是在补偿资金足额到位的情况下作出的。


经过充分庭前准备,已然知己知彼的两位承办律师在庭审过程中围绕前述违法点,向合议庭进行了一场“有理有据”的质证与法庭辩论,平凉中院最终采信原告方承办律师法律意见,认定:县政府在确定对庄浪县崇文路进行棚户区改造后,在未取得立项批复及相关规划论证、未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和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情形下,于2013年5月20日直接作出《庄浪县人民政府关于庄浪县崇文路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决定》,明显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至第十三条的刚性规定,虽然其随后补充作出了棚户区改造方案,发布了棚户区改造征收建设公告,取得了用地预审意见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并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但因均是在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后形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不能作为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基于前述认定结果,平凉中院判决确认前述房屋征收决定违法。这一判决最终被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予以维持。


不可一世的房屋征收决定,并非牢不可破。这是本案所带给广大被征收人尤其是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征收人的最重要启示。

 办案律师简介  


杨念平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业务部核心主办律师。自2008年以来一直致力于征地拆迁案件,代理案件数量达400件以上,无论是企业拆迁还是个人拆迁,亦或国有土地征收还是集体土地的拆迁,尤其擅长处理以各种“拆违”为手段的征收拆迁。杨念平律师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律师》和中国律师网特约撰稿人和评论员,中国公益协作律师网会员。


杨念平律师能够充分理解当事人在面对拆迁时的无助和无奈,也深刻理解政府在拆迁中的立场,因此杨念平律师运用其深厚的法学功底,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以及丰富的办案技巧和良好的沟通能力,创造性地为当事人解决各种疑难杂症,为当事人在拆迁中最大程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誉为“拆迁律师界的花木兰”。同时杨念平律师也积极参与律师立法,在《土地管理法》的修改中提出许多建设性的条款,和团队一起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在“违章建筑的认定和处理”中也提出自己的真知灼见,向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司法解释提供自己的实践认知。


黄艳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业务部专职律师。黄艳律师于2009年参加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3年9月取得执业律师资格。自2013年9月进入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后,黄艳律师已承办约120件次不动产征收搬迁案件,其中涉及生产经营用房征收搬迁案件约40件次。


出版物:《房屋拆迁以案说法实用指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6月出版)、《拆迁案例胜诉指引》(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8月出版)、《房屋征收补偿操作策略与案例精析》(法律出版社2015年1月出版)。


点击小程序,即可咨询律师

回复关键词,获取相关文章

房屋评估 │ 违法强拆 │ 补偿协议 │ 信息公开

违章建筑 │ 安置补偿 │ 小产权房 │ 外嫁女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是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团队创办的法律服务机构。团队坚持“只为被拆迁人维权”的理念,致力于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帮助被拆迁人获取更多合理补偿。


截至目前,在明的拆迁维权业务已经覆盖全国30个省级行政区,累计代理案件超过3000起,通过各种渠道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数万次,惠及的拆迁户数以万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十亿元。



在 明 联 系 方 式


咨询电话:4006-835-600、010-57126337

文章授权:微信 cccaonline

QQ群: 23488369

网址:www.zmfuwu.com

微博: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新浪)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瀚海科技大厦D座D01号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