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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胜诉、开庭公告

2018-01-12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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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周涛律师代理的王先生诉邳州市铁富镇人民政府拆迁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一案胜诉










【胜诉公告】由本所周涛律师代理的王先生诉邳州市铁富镇人民政府拆迁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一案,经邳州市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16)苏0382行初8号行政判决,1、确认被告损坏原告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32 40761 32 13249 0 0 5254 0 0:00:07 0:00:02 0:00:05 5253;2、责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恢复涉案房屋的供电;3、被告赔偿原告损失114422.6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2

本所周涛律师代理的孙女士诉邳州市铁富镇人民政府拆迁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一案胜诉








【胜诉公告】由本所周涛律师代理的孙女士诉邳州市铁富镇人民政府拆迁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一案,经邳州市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16)苏0382行初4号行政判决,1、确认被告损坏原告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2、责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恢复涉案房屋的供电;3、被告赔偿原告损失186262.44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3

本所周涛律师代理的王先生诉邳州市铁富镇人民政府拆迁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一案胜诉








【胜诉公告】由本所周涛律师代理的王先生诉邳州市铁富镇人民政府拆迁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一案,经邳州市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16)苏0382行初5号行政判决,1、确认被告损坏原告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2、责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恢复涉案房屋的供电;3、被告赔偿原告损失51511.62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4

本所张琨、宋晓峰、刘博韬律师代理的李女士、刘先生诉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公安局秦淮分局侵犯财产权纠纷一案胜诉


【胜诉公告】由本所张琨、宋晓峰、刘博韬三位律师代理的李女士、刘先生诉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侵犯财产权纠纷一案,经由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不予立案后,上诉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并由高院作出(2017)苏行终1556号《行政裁定书》,撤销了原裁定,并裁定由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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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刘博韬律师代理的卞先生诉常州市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强拆原告两处房屋一案胜诉







【胜诉公告】由本所刘博韬律代理的卞先生诉常州市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强拆原告两处房屋一案,经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17)苏0412行初57号、(2017)苏0412行初58号行政判决书,确认两处房屋强拆行为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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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唐琦律师代理的郭某某诉太原市迎泽区发改局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一案胜诉






【胜诉公告】由本所唐琦律师代理的郭某某诉太原市迎泽区发改局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一案,经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理,作出并发改复决字【2017】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太原市迎泽区发改局对郭某某的信息公开申请重新答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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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唐琦律师代理的赵某与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一案胜诉






【胜诉公告】由本所唐琦律师代理的赵某与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一案,经太原市人民政府审理,作出并政行复决字【2017】3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政府于十五日内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保障。



8

本所唐琦律师代理的赵某与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街道办事处村务公开监督行政复议一案胜诉






【胜诉公告】由本所唐琦律师代理的赵某与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街道办事处村务公开监督行政复议一案,经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政府审理,作出小店区政复决字【2017】3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政府对于申请人赵某提出的村务公开监督申请进行调查处理,履行村务公开监督职责。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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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周涛律师代理的闫先生诉邳州市铁富镇人民政府拆迁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一案胜诉








【胜诉公告】由本所周涛律师代理的闫先生诉邳州市铁富镇人民政府拆迁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一案,经邳州市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16)苏0382行初6号行政判决,1、确认被告损坏原告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2、责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恢复涉案房屋的供电;3、被告赔偿原告损失172499.78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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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陈先生与理县国土资源局强制执行纠纷一案胜诉


【胜诉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陈先生与理县国土资源局强制执行纠纷一案,理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8年1月11日作出(2018)川3222行非执字第1号《行政裁定书》,裁定不准予理县国土资源局关于理国土资罚决字[2017]第3号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的强制执行申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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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长沙市朱女士诉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长沙市望城区行政综合执法局、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办事处强拆违法一案,将于2018年1月15日上午15:00,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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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李先生等三人诉张家界市公安局武陵源分局行政处罚违法一案,将于2018年1月15日上午8:30,在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开庭审理。



3






【开庭公告】由本所宁志武律师代理的何先生诉安徽省宁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撤销行政处罚二审案件于2018年1月15日上午9点在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



4






【开庭公告】由本所周涛律师代理的张先生等六户与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房屋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纠纷一案,于2018年1月16日下午两点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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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由本所纪召兵律师、肖卫红律师代理的刘某、日某诉仪阳街道办事处、肥城市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一案于2018年1月16日9:00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



6


【开庭公告】由本所马丽芬律师、闫会东律师、张伟律师代理的陈某诉北京天街有限公司恢复原状纠纷一案,于2018年1月16日下午14点,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北区五层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7












【开庭公告】由本所马丽芬律师、闫会东律师代理的李某诉刘某、王某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于2018年1月16日上午9:30,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台湖人民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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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本所黄晓丽律师代理的卢某、杜某等17人诉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郑州市人民政府撤销行政复议决定纠纷一案,于2018年1月17日14:40在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三号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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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本所王金龙律师代理的晋城张某等8人诉晋城市国土资源局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将于2018年1月17日上午8:00在阳城县人民法院第四小法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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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本所纪召兵律师、张明亮律师代理的牡丹江市造华印务有限公司上诉牡丹江市人民政府撤销征收决定一案于2018年1月17日上午9点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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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本所纪召兵律师、肖卫红律师代理的贾某诉新昌县人民政府停水停电行为违法一案于2018年1月17日10:00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七号法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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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本所马丽芬律师、闫会东律师代理的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乡新宫村村民委员会、北京新宫昕源益达投资管理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于2018年1月17日下午14点,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地下一层20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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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本所马丽芬律师、闫会东律师代理的张某诉北京市丰台区花乡看丹村村民委员会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一案,于2018年1月17日上午9:30,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38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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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徐州市龙先生等三人诉沛县规划局、沛县城市管理局、沛县国土资源局、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沛县沛城街道办事处违建认定公告违法一案,将于2018年1月17日上午14:30,在徐州铁路运输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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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本所梁红丽律师代理的任女士诉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案,将于2018年1月17日下午14时30分,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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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本所纪召兵律师、肖卫红律师代理的方某等七人诉三亚市公安局行政不作为一案于2018年1月18日9:00在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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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由本所马丽芬律师、闫会东律师、张伟律师代理的朱某诉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办事处不服行政强制拆除行为纠纷一案,于2018年1月18日下午14点,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18










【开庭公告】本所马丽芬律师、闫会东律师代理的赵某等3人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北京市人民政府征收补偿决定纠纷一案,于2018年1月18日下午14点,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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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是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团队创办的法律服务机构。团队坚持“只为被拆迁人维权”的理念,致力于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帮助被拆迁人获取更多合理补偿。


截至目前,在明的拆迁维权业务已经覆盖全国30个省级行政区,累计代理案件超过3000起,通过各种渠道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数万次,惠及的拆迁户数以万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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