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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如何被“看见”?

常莹 光明日报 2023-03-16
 | 常莹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微博上有人发起投票“你有遭遇过校园欺凌吗?”该投票共计1.3万人参与投票,其中选择“有,亲身参与”的有5350人,“没有,但有见过身边同学被欺凌”的有3986人,“可能遭遇过,对欺凌的概念不是很清晰”的有2743人。

青少年校园欺凌问题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社会话题,1.3万个网友参与的投票中,有近半的人投票参与过校园欺凌,这样的数字看起来有些触目惊心,很难揣测每一个参与投票的人如何评判自己的少年时光。现实数据与投票概率似乎也相差无几,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研究报告显示,全球每年有2.46亿学生遭受校园霸凌。校园欺凌极大地危害着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对被欺凌者在身体、言语、人际关系等方面会造成伤害。

尽管近年来借助媒体、社交网络,校园欺凌事件才频频进入公众视野,人们似乎对发生在校园内的这类暴力事件有了认识,而事实上,暴露在公共视野下的欺凌事件,或许只是冰山一角。校园欺凌总是躲在隐秘的角落,很难被发觉。据前述的投票数据,有的人对欺凌概念并不清晰。这也是现实存在的境况之一,在面对欺凌时,有些家长易将此行为理解成小孩子的闹剧或者开玩笑。事实上,校园欺凌绝不是“淘气”的表现,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将其定义为“同伴间的暴力”。

除了有些人对于欺凌行为的界定感到模糊,有的学生遇到了校园霸凌不敢求助,有的人作为霸凌的旁观者,不愿伸出援手……这些成了校园欺凌“隐形”的因素之一。对于有些被欺凌者来说,校园欺凌并非仅是成长岁月的一段小小坎坷,对身心的伤害或伴随其漫长的人生。家庭沟通失效、教师视而不见、其他学生冷眼旁观,都可能加剧受害者的痛苦。网络上,有不少受害一方分享如何用一生去疗愈青少年时期经历的艰难时光。

如何从根源上遏制这种“看不见”的恶?依法处理是惩戒欺凌者、保护被欺凌者的重要底线。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有代表提出建议,明确学校是反校园欺凌的第一责任主体。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不断完善防治校园欺凌的法律规范。2016年印发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2017年发布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2020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2021年教育部颁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都在防治校园欺凌方面做出规定。关于防治校园欺凌的立法规定多以原则性、指导性为主,缺少明确具体的执行方案和落地措施。有关部门亟需健全相关立法规定,用法治之手保护青少年的外在安全和心理健康。

在校园欺凌行为发生地点校园,学校有力的事前、事中干预和事后处理会有效防治校园欺凌行为的发生。学校需要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预防、发现、处理机制,同时对被欺凌者进行心理安抚、救济,探索出学校、家长、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机制。

家长与孩子的良好沟通,对于校园欺凌的发现也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家庭中,生命教育和尊严教育也显得尤为重要。在一些案例中,家庭缺乏沟通或无效沟通,让一些被欺凌的少年往往变得更加沉默。

而今,校园欺凌案件的趋势越来越低龄化、网络化。防治校园欺凌,是学校、老师、家长、社会共同面临的课题,多方都应承担起相应责任,各司其职,各出其力。把校园欺凌现象“连根拔起”,依然有较长的路要走,但首先多方须达成共识:对校园暴力零容忍,对校园欺凌勇敢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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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常莹

图片:新华网

朗诵:王茜

责编:王子墨

编辑:常莹 张永群 张雪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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