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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湖北最新人事变动!涉及厅级干部



郑会军已任湖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据“湖北人大”公众号报道,3月26日上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武昌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艳玲主持会议。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郑会军作了关于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任命的人事事项的说明。



上述报道显示,郑会军已任湖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履新前为十堰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郑会军曾长期任职湖北省政府办公厅,2020年9月任十堰市副市长,2022年任十堰市委组织部部长。


郑会军简历

郑会军,男,汉族,湖北京山人,1976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1997年6月参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3.09—1997.06  湖北大学人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97.06—2000.07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处科员

2000.07—2007.11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2007.11—2011.07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六处副处长

2010.01—2012.01  挂职任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2011.07—2014.10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处长

2014.10—2016.09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三处处长

2016.09—2017.04  湖北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正处长级)

2017.04—2019.09  湖北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副厅长级)

2019.09—2020.09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2020.09—2022.11   十堰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22.11— 十堰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现任湖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叶杨已任宜昌市委副书记

近日,宜昌市政府官网“领导之窗”一栏更新显示,叶杨已任宜昌市委副书记、兼任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叶杨出生于1977年8月,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


曾任武汉市人民政府应急工作办公室主任(副局级),武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武汉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厅主任(兼)等职。


2023年6月获任宜昌市委常委、副市长,今年4月29日,辞去副市长一职,至此番履新。



陈荃已任武汉市江岸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

据武汉市江岸区委宣传部“大江金岸”微信公众号消息,4月29日,江岸区召开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区委书记姚彬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陈荃参加会议并讲话。

该消息显示,陈荃已任武汉市江岸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


个人简历:

陈荃,男,1979年12月生,汉族,湖北武汉人,大学学历、工程硕士,工程师。现任中共武昌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历任:长江武汉航道局武汉航道船厂副厂长,江岸区团委副书记、书记,江岸区新村街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江岸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2016年7月至2019年7月援藏任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委常务副书记),中共武汉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2021年11月任中共武昌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



董丽杰任武汉科技大学副校长

日前,湖北省人民政府决定,董丽杰同志任武汉科技大学副校长


个人简历


董丽杰

武汉科技大学副校长,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


董丽杰,女,汉族,1973年6月出生于吉林省九台市,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武汉科技大学副校长,武汉理工大学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 


董丽杰于1992年9月—1996年7月在吉林工学院攻读学士学位;1996年9月—1999年7月在吉林工学院攻读硕士学位;1999年7月—2001年9月任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助教;2000年9月—2004年7月在武汉理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2001年10月—2009年9月历任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2007年5月—2008年5月在德国马普高分子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9年9月任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2010年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2年入选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2013年获得“湖北省杰出青年基金”资助;2014年5月—2015年6月在美国康奈尔大学做访问教授;2017年1月任武汉理工大学智能材料与器件研究中心副主任;2018年9月—2018年10月在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做高级访问学者;2024年4月任武汉科技大学副校长。


董丽杰主要从事有机无机功能复合材料、高分子材料加工和柔性智能复合材料等领域的研究工作。



武汉一批干部人事任免

4月29日,区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干部人事任免。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明骏向授任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主持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决定

任命许俊峰为汉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建与环保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汪翠芳为汉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科文卫民宗侨外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江齐志、何成龙为汉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科文卫民宗侨外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曾艳为汉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鄢伯仿为汉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挂职)


会议通过表决

免去许俊峰汉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免去陈敏汉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建与环保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罗仙莉汉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郑连洪、宋妤汉南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科文卫民宗侨外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人事任免事项

(2024年4月26日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相关规定,2024年4月26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任免的议案。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


张薇薇、蔡凡、陈昆任洪山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刘刚任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梅任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免去甘顺利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李国斌洪山区人大常委会洪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2024年4月26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区长严中兴提请任免的议案。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


任命刘海情为洪山区司法局局长

免去邓爱华洪山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2024年4月26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匡正提请任免的议案。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


任命易柔池、刘军、熊亮为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新洲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4月29日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


1.免去姚泽红区人大常委会汪集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2.任命韦春煊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3.任命姚泽红为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4.任命童细爱为区人大常委会汪集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5.任命张红燕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新洲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4月29日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


新洲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厚山辞去新洲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新洲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4月29日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


1.免去何亚琼新洲区人民法院汪集法庭庭长职务;

2.免去程秀瑛新洲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3.免去李维平新洲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4.免去傅国松新洲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5.免去高昳春新洲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6.免去程术杰新洲区人民法院三店法庭副庭长职务;

7.免去石先祥新洲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8.免去于劲新洲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9.免去詹鑫钢新洲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10.任命何亚琼为新洲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11.任命程秀瑛为新洲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12.任命李维平为新洲区人民法院汪集法庭庭长;

13.任命傅国松为新洲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14.任命高昳春为新洲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15.任命程术杰为新洲区人民法院邾城法庭副庭长;

16.任命石先祥为新洲区人民法院邾城法庭副庭长;

17.任命于劲为新洲区人民法院汪集法庭副庭长;

18.任命詹鑫钢为新洲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新洲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4月29日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


1.免去邱金华新洲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2.任命董沙琪为新洲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3.任命董芬为新洲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4.任命陈诗洁为新洲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宜昌最新人事任免

4月29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现予公布!

关于接受叶杨、张金安同志辞去

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

的决定

(2024年4月29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叶杨、张金安同志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叶杨、张金安同志辞去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的名单

(2024年4月29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徐伟营为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免去刘 琪的宜昌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张 伟为宜昌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三、免去邓明亮的宜昌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任命杨红莲为宜昌市统计局局长。

四、任命丁 鹏为宜昌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五、免去张 伟的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主任职务。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4月29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甘 杨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免去其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二、任命梅 艳为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白洋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三、任命谷 鹏为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四、任命张 端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五、任命龚 瑜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六、免去黄德文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职务。

七、免去戴 翔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八、免去余焕春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九、免去兰昌国的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十、免去黄冬仙的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4月29日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覃 超为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任命付晓霜为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三、任命李 俊为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四、免去伍学文的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湖北人大、武汉宣传、宜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大江金岸、武汉科技大学官网、洪山人大、武汉经开区、新洲人大、宜昌发布、宜昌人大、公开信息

 (注:图片及素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电话:027-85721622 。)

往期回顾

01

湖北这地市委常委履新省文旅厅

02

节前通报 湖北多人被处理

03

湖北多地约谈“一把手”

04

这个湖北人履新党中央办事机构

05

湖北多地专项治理这一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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