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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终生禁驾名单再添4人!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句话我们说过无数遍

但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驶

甚至闯下大祸



现公布

2020年下半年

被处以“终生禁驾”的人员名单

共有4人被依法吊销驾驶证

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这4人全部与酒后驾驶有关



2015年至2019年共165人,2020年1至6月共7人分别因酒后驾驶发生重大事故或发生重大事故逃逸被依法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相关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构成终生禁驾主要有两种法定情形。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无证驾驶机动车且有上述两种情形之一的人员,将终生限制申领。

终生禁驾的后果


被终生禁驾,意味着今后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报考驾驶证,也不得取得驾驶资格,公安机关将会对这些驾驶员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禁驾人员报名,系统会自动锁定。


若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驾驶员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交通安全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

我们要学会尊重他人,保护自己

珍爱生命、善待生命、敬畏生命

是每个交通参与者的必学课!


来源:巴彦淖尔交警

编辑:乔鸿 校对:史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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