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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醒】老年人消费教育之养老生活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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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7月14日,全国老龄办、民政部、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意见》明确了20项老年人照顾服务的重点任务,涵盖老年人衣、食、住、行等多个方面。

    这些惠老政策将逐步落到实处。为了让老年人们尽早了解养老政策,今天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来聊聊养老生活的一些消费提示。


老年人养老消费陷阱

以房养老谨防骗子设陷


    70多岁的陈女士在小区散步时收到一则广告,来自北京的这家公司称是获民政部授权的“以房养老”项目,只要将房产证抵押就可以每月领取2000元的“养老金”。待她身故后,该公司将获得抵押房产的处置权。陈女士动了心。她当时的想法是有了这笔“养老金”加上退休金,她就可以生活的更好一些,于是在2015年年底与该公司签订了合同。刚开始的半年,这家公司每月都准时将钱转入她的账户。有一次,这家公司工作人员联系陈女士,称要用一下她的账户接收一笔钱,到账后立即取走,几经忽悠,陈女士稀里糊涂同意了对方的要求。此后,陈女士发现,这家公司不再往她的账户里打“养老金”了,她联系对方时也已经找不到人。担心被骗,陈女士将抵押在对方处的房产证声明作废,并重新办理了房产证。本以为此事告一段落,可过了一段时间,陈女士却接到法庭的传票。她被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她尽快偿还60万元贷款。此时,陈女士才明白:北京这家公司工作人员让她签字并不是什么合同,而是抵押房子向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了60万元贷款,而从她账户取走的钱正是这笔贷款。


    提醒:作为政府部门,民政部或民政局是不得参与任何商业活动的,更谈不上会授权商家推广所谓的以房养老项目,如果遇到类似推销,千万不要相信,以免上当受骗。 

上门维修布陷阱


    北京78岁的戴女士投诉说,去年7月的一天,家里的热水器突然坏了。其女儿就在网上查到一个维修电话报修了。当天下午4点多来了两位工人,简单问了情况,就开始拆热水器,随机取下一根金属棒,又装进去。同时放进四根像钢笔长短的金属棒,不到半小时就弄好了,结果一报价四根金属棒要价2880元,加上工钱开价3100元。


    提醒:一般正规家电维修人员在上门服务时,都会穿着统一的工作服,并且在维修时出示相应的工牌等证明。另外,千万不要迷信400开头所谓的官方电话。一般情况下,产品说明书上都附有售后电话,家电产品出现问题后,首先要查看说明书上附带的官方维修电话。


免费承诺藏陷阱


    80多岁的石先生是一位退休教师,在工作时落下了职业病,颈椎有点僵硬,患过中风。他看到某报刊登的《颈椎病痛权威指南》一书免费发放广告,就拨打了电话,商家说他们有特效药,一用就灵,无效退款。石先生花了1380元买了1个疗程,服用后根本就不管用,商家又说再用1个疗程保证能治好,石先生连用了3个疗程,花去4140元也不见效。商家说不管用,就给办理退80 防范消费陷阱  科学理性消费款,但从此电话就再也联系不上商家了。


    提醒:生活中,给老年人发放免费保健书籍是不良商家设陷阱的第一步。书中往往承诺在100天或是3个月内能根治某种顽固慢性病,并声称无效退款,但承诺的时间一到,消费者感觉没有效果想申请退款时却找不到商家了。一定要警惕让你掏钱的“免费医疗保健书”。


虚假广告设陷阱


    70多岁的武先生,患有腰间盘突出病。他看到某报刊登有治疗腰间盘突出的广告,将产品说得天花乱坠,一字不提使用禁忌,他花1680元邮购了一台治疗仪。等他打开说明书时才发现自己并不适宜使用。他立即要求商家退货,商家只退给他1000元,强行扣下680元。事后武先生无论怎么打电话,商家就是不接听。


    提醒:《广告法》第十六条规定:“推荐给个人自用的医疗器械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明文件中有禁忌内容、注意事项的,广告中应当显著标明‘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购买相关产品一定要仔细查看产品标注事项。


迷信专家掉陷阱

    刘女士患有毛细血管静脉曲张十余年,一天看了某电视台养生节目,介绍中药泡脚能治好她的疾病,商家信誓旦旦地说,治不好全额退款。刘女士付了950元买了泡脚的中药。10多天过去了效果不明显,这时有一位自称王院长的打来电话,说亲自给配药,只需要付1000元,保证能治好。


    刘女士用了一段时间,腿红肿,奇痒无比,王院长解释说这属于排毒反应。过了几天又换了一位自称是血管病专家的人打来电话说需要配合药物调理,要抓紧治疗,否则将截肢。刘女士又按教授的要求花700元买了蜂胶和蓝莓胶囊。此后商家不断以院长、副院长、专家、教授等名义轮流打电话让她继续买药治疗,还承诺为她争取名额,花去的钱能报销80%,将款直接打到她本人的银行账户上。最终,刘女士不仅没治好病,反而两腿红肿、麻木,住进了医院。

    提醒:“养生节目”广告多,无效退货多陷阱。专家多姓“伪”,推荐产品不靠谱。



典型投诉案例

老人难敌养老院“忽悠”退费难


    2016年11月,82岁的阮女士考虑到自己年事已高,来到某养老院了解环境,并提出要入住3至5年的打算。业务员表示该院的老人大都选择办理入住期10年的尊享卡,并强调该卡很优惠且可以继承和转让,强烈建议老人购买价值105000元的尊享卡。业务员在带老人参观完样板房后,立即开车将老人送回家取钱。

    当发现老人没有那么多现金时,又立刻带老人去银行把定期及活期存款全部取出来。最后发现仍然不够105000元,业务员又引导老人向朋友借钱凑足。签合同期间,老人根本没有时间仔细阅读合同,业务员也没有说明相关条款便草草让老人签字。翌日,老人打电话提出改入住期为5年,却被告知不可以更改。后来,老人因身体不适在2017年1月13日进行体检,确诊患有脑部肿瘤,需要手术治疗,不能入住养老院。为此,老人进一步向养老院提出退费要求,但该养老院一直拖延不给予正面答复。无奈之下,阮女士向广东省消委会寻求帮助。


    提醒:此案中,尽管老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由于老年人防范意识较弱,很容易在销售人员的大力游说下临时起意进行非理性消费。在此提醒老年消费者,遇到对方密集式强势推销时,切忌冲动,学会拒绝,在征询家人意见后方可决定。

(案例提供: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


养老合同与宣传不符惹纠纷

    2015年3月15日,14位老人集体来到安徽省合肥市消协投诉,反映他们在2013年和合肥某养老院签订《养老服务协议》并购买了金额不等的孝心卡。消费者手里有当时推销人员宣传称“吃、住、服务费只需缴1500元”的签字说明。等到住进养老院时,双方签订的《养老服务协议书》中对孝心卡约定是6800元/份,院方优先为购买孝心卡的老人提供床位,购买1份可住24个月,每月返还268元,其他费用如服务费、伙食费、床位费及水电费仍需交纳。当老人发现收费标准与当时购卡时宣传不符,要求退款。但院方表示该份说明材料只是推销人员的个人书写行为,上面没有院方盖章,也不是统一印制的宣传单,不能成为合同的补充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退款要以违约为由要扣20%的违约金。


    提醒:这是一引涉嫌虚假宣传行为的合同纠纷,销售人员在利益的驱动下,为完成销售任务,在推销养老服务时做了与合同条文不符的价格说明,以不合理的低价误导了老人们签订了合同,而老人们也没有仔细审查合同条文,草率签字并交纳了费用。虽然从书面形式上看,该说明材料无法作为合同协议的一部分,但签字的人员系院方授权的营销人员,该营销人员在推销时所做的承诺为代理行为,其后果应由被代理方即养老院承担。(案例提供:安徽省合肥市消费者协会)


上门推销日用品 承诺最终成泡影


    吴先生、刘女士两位老人均80多岁。有一天,两位女士上门推销某品牌多功能油污净,俩人进门后直奔厨房,对着油烟机进行现场演示,不出3分钟,原本被油烟覆盖住的油烟机便焕然一新。老人当时就心动了。推销员一开始劝说老人先买10瓶,后来又劝其买20瓶,游说2个小时后,推销员承诺只要他们买下一整箱(30瓶),便可获赠全方位的保洁一次,小卫生打扫两次,而且以后只要老人有保洁的需要,她们就会亲自上门服务,每次1个小时,优惠价20元。额外的保洁服务让老人动心了。花了1500元购买了一箱。结果,老人预约的第二天保洁服务,推销员即没上门,留下的3个电话也均打不通。后经查询,整箱产品的价格不足900元。

    提醒:老年消费者独自在家时,对上门推销人员应保持足够的警惕,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和宣传,不要贪图小利,确认上门推销人员的经营信息、商品信息,且确有需要时,再做出购买决定。

(案例提供: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婚介设陷假牵线真骗钱


    58岁的齐先生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有一套住房。喜欢网聊的齐先生在一个名为“夕阳红”的专门从事老年人婚介的QQ群里,拟寻找一个伴侣。“夕阳红”婚介QQ群是一个网络婚介机构,没有实体店,所以会费很便宜。通过银行转账交了500元后,QQ群主给齐先生发来许多候选照片和资料简介,在反复筛选过后,齐先生选择了一位比他年轻6岁,并有相同生活经历的张女士。


    几次见面后,双方较满意,就进入了谈婚论嫁的阶段。但就在此时,张女士提出坐公交很累,想让齐先生送她一辆电动车。齐先生二话没说,就买了一辆3000多元的电动车送给对方,可没承想,张女士收到电动车后,从此音讯皆无。愤怒的他回到网上找“夕阳红”婚介QQ群,但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已被“踢”出了群。他至今连那个“张女士”的真实姓名和家庭住址都不知道。

提醒:中老年征婚尤其要理性,不要轻信征    婚广告,尽量选择信誉佳、口碑好、规模大的正规婚介机构,并注意其经营场所是否固定。在择偶时,务必先了解清楚对方的资料,必要时可验证对方证件,谨防“老年婚托”。



消费维权途径

    如果在养老消费过程中出现消费者合法权益被侵犯,记得保留合同、发票等消费凭证,记录销售公司名称地址等相关信息,最好有录音、录像等相关证据,及时报警求助。

    深圳市相关问题投诉电话如下:

    消费维权|产品质量|价格问题投诉:12315,12345  

    邮政快递投诉:12305

    药品投诉:12331

    医疗服务投诉:12320

    电信服务投诉:12300




内容摘自中国消费者协会《老年消费教育指导手册》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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