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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经济:春暖花开之际,共话创新健康发展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骆晓昀   编辑覃柳笛


平台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政府、社会、企业各个方面共同努力,需要在管理理念、治理模式、决策机制等方面持续拓展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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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指出,支持数字企业发展壮大,健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工作机制,发挥“绿灯”投资案例引导作用,推动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2020年以来,国家从信息保护、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推荐算法规范等多个方面,开展了多项针对平台经济的集中治理、专项治理,后随着平台走上合规经营健康发展之路,进入常态化监管新阶段。如今,强效监管两年后,政策暖风频吹。2023年春,支持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成为各地政府“重头戏”。据不完全统计,近期,江苏、山东、陕西、河南、湖南等地均出台了相关政策,支持平台经济发展。


那么,如何更大程度上发挥平台经济优势,在创新与健康发展中服务好“数字中国”大局?


政策暖风来


2022年,中国网络零售市场规模已连续9年居于世界首位,电子商务、移动支付规模全球领先,网约车、网络外卖、数字文化、智慧旅游等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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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22年4月29日、7月28日中共中央两次政治局会议召开,平台监管迈入良性发展新台阶。两次政治局会议均强调,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完成平台经济专项整改,传递出希望平台经济继续发挥稳经济、稳就业、服务民生作用的清晰信号。


在2022年10月28日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受国务院委托,时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作了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对于备受市场关注的平台经济,报告明确,将支持和引导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完成平台经济专项整改,实施常态化监管,集中推出一批“绿灯”投资案例。完善数字经济统计监测,积极开展数字经济统计核算与分析,完善数字经济统计方法制度,及时反映数字经济发展态势。


在经历适度的监管和规范后,中国平台经济需要得到新的信号和支持,以重新恢复活力,并带动整体经济的复苏。


2022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在2023年经济工作的相关部署中,针对平台经济释放出了积极信号: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对平台经济释放积极信号,提出“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经济发展”,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多位代表委员表示,数字经济是新兴技术和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支持平台经济发展,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春暖后话创新发展


随着我国对于平台经济的监管从专项整治转向常态化监管,监管体系如何不断完善和创新?平台经济如何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重要作用?《瞭望东方周刊》就此采访多位行业专家、学者和平台经济企业。


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徐洪才提出,在常态化监管下,可考虑推出一些新的举措,推动互联网经济在传统农业、交通运输、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领域形成突破。


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副秘书长张勇认为,平台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政府、社会、企业各个方面共同努力,需要在管理理念、治理模式、决策机制等方面持续拓展创新。


“从政府层面讲,要坚持规范与发展并举,积极营造平台经济创新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从企业自身来讲,要坚持自强与自治并重,努力增强平台经济创新健康发展的内在动能;作为社会组织,要坚持助力与自律并重,当好平台经济创新健康发展的桥梁纽带。”张勇说。


原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副司长、中国服贸会社交电商分会首席专家韦犁表示:“要有容错机制,政府为主,新闻媒体、智库,共同营造良好的氛围和发挥作用,推动互联网企业真正参与到国际竞争中去。”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美欧研究部副部长张茉楠认为,应在国际视野下观察中国数字平台的监管发展变化和未来走向。


“平台经济的概念很大,消费类、社交类、金融类等应该各有侧重,精准施策。”中国国际交流中心创新发展研究部处长梅冠群说。


北京师范大学传播学院院长张洪忠则从传播角度解读了平台经济:我们要从全球的竞争高度和从社会稳定的高度理解平台经济。平台企业是关系到未来国际竞争的重要力量。同时,平台经济对于国内社会问题解决也是有利因子,它甚至可能是整个社会稳定的利器和基石。”


市场推动政策,政策激活市场

随着平台经济的发展,直播作为一种新兴产业不断壮大,已成为消费互联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盈利模式也从打赏获利逐步发展为结合商业营销与直播带货为主的新型电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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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在过去一年,电商直播更成为各行业链接消费者的重要渠道。线下商场、实体书店的柜姐、店员统统变身成为电商主播,企业老板亲自下场带货,明星、县长们也走进了直播间。仅以淘宝一个平台为例,2022年总计有25000个账号通过直播年度成交超百万元,全年成交超1000万元且增速超100%的品类有334个,216个直播机构和商家直播服务商年度破亿元。直播成为不少用户主流购物方式,在淘宝直播,年度人均购买次数超过20次;日均单用户价值高达30元。


毫无疑问,电商直播在拉动消费、助力双循环格局、促进乡村振兴、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推动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等方面均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蓬勃发展的背后,也存在一定的困境和挑战。


2023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金澳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舒心提交提案,建议建立和完善电商直播管理体系,对主播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并制定细分领域管理条例,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2017年出台的《电子商务法》,因当时相关产业发展规模所限,并没有将直播带货列为具体电商模式,留下了空白。”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在2016年出台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中,也没有明确短视频、直播的商业“种草”与广告的区别。所以,直播行业作为一种商业模式,从一开始在法律性质上就存在较大争议,广告、打赏、电子商务等综合盈利体系,导致实践中较多问题监管困难。


据悉,政府主管部门已把对网络直播进行分级分类监管纳入工作日程。2021年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强网络直播行业的正面引导和规范管理,重点规范网络打赏行为,推进主播账号分类分级管理,提升直播平台文化品位,促进网络直播行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中国服务贸易协会社交电商分会、中国商业联合会直播电商工作委员会联合于日前发布了《网络主播账号分级分类治理课题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建议将网络主播分为秀场直播类、电商直播类、品牌宣传类、新闻传播类、支付付费及综合类共六大类别,建议秀场主播与电商主播进行分类监管;直播与广告不以主体区分,而是以业务场景进行区分;电商主播不等同于明星。建议采取平台自治的方式,把主播进行分级管理,建立主播黑名单,进行全网共治等。


在朱巍看来,大体量、复杂化的行业现状下,新规范、新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有利于平台经济,尤其是直播消费经济的良性发展。


监制:夏宇

编辑:顾佳贇

制作:郭赛玲、史佳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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