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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配送,取消自提!日照最新明确

直播日照 2024-04-23



为规范日照市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管理,近期,日照市城市管理局、日照市公安局、日照市交通运输局、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日照市全面实行瓶装液化石油气统一配送入户,取消用户自提。由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将气瓶配送至用户,并进行随瓶安检、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对消除安全隐患、减少事故发生大有裨益。


《通知》明确了配送服务管理范围。“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是指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利用符合要求的三轮车、电动车等配送工具(日照市主城区范围内不得使用三轮车配送),将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至用户用气地点,并向用户提供随瓶安检等相关服务活动的行为。


《通知》对配送服务做了以下几方面的规定:



一是建立完善配送管理模式。

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要建立高效、便民的配送服务体系,主动公布配送服务规范、服务电话和配送价格,实施用户实名制销售制度,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对配送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



二是加强终端配送车辆管理。

三轮车、电动车等配送工具应当依法注册登记,专车专用,配置卫星定位系统,确保实时通讯在线,将终端配送车辆全部纳入市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监管平台,实行“一车一码”管理。  



三是加强配送服务人员管理。

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要依法与配送服务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加强对终端配送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及继续教育,掌握配送服务和应急处置专业技能,遵守服务规范,统一穿着企业识别服、随身佩戴送气服务证(上岗证)等,将配送服务人员纳入市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监管平台,实行“一人一码”管理。



四是加强协同配合监督管理。

燃气主管部门负责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配送人员管理等。公安部门按职责加强对配送车辆的监督管理等。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企业及其车辆、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等。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对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的监督管理等。


本《通知》有效期至2028年12月19日。


来源:日照城管
编辑:葛彦斌 
校对:牟慧君

责编:杨洋     终审:于坤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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