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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法资讯】2014年枣庄法院33个集体和37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2015-04-17 枣法之光

2014年枣庄法院33个集体和37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近年来,枣庄法院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升质效,各项工作稳中有进。2014年,枣庄法院审执结各类案件37333件,33个集体和37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了以“全国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全国优秀法官”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



枣庄法院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审结了新汶矿业集团原董事长郎庆田等人系列贪腐案,郝飞等15名被告人涉黑案等重大、敏感案件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9332件,审执结37333件。其中,枣庄中院受理4822件,审执结4685件。




枣庄法院依托审判管理系统和信息集控中心,强化节点管理,对立案、分案、开庭、结案、归档等环节进行全程动态监控,实现了无缝隙监管;合理设置各环节工作时限,严格控制审限延长、中止的审批,落实提示、催办、督办制度,规范卷宗移送,加强审判效率管控,推动了审限内提速,全市法院个案审理周期平均缩短11天。加强审判态势分析,每月分析通报质效数据,明确改进措施;规范案件请示答复,落实发回改判案件双向沟通交流和定期分析制度,加强业务指导,提升了审判质效。枣庄法院一审裁判正确率99.9%,一审服判息诉率93.4%,二审后的服判息诉率99.9%。






枣庄法院还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推行“四心工作法”,认真落实风险防范、审务督察、司法巡查,努力建设过硬法院队伍。坚持重心下移,在人、财、物等方面向基层倾斜,依法采取指定管辖、提级执行等方式,帮助基层法院排除干扰。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新增设人民法庭3处。


在工作方法上,枣庄法院坚持稳中求进,以稳求实,以实促进,创造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职务犯罪大要案审理、预防刑事冤假错案、参与社区矫正等经验做法,均在全省推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司法建议,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一等奖”;防范金融风险的司法建议被省领导批示,并转发全省金融系统和监管部门;提出改进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司法建议,被枣庄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全文吸收;年内,最高法院2次、省法院8次转发简报,推介枣庄法院的工作经验;省、市领导先后18次对法院工作批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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