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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微信盗号贩号内幕:买卖双方均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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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网上曝出一起非法窃取微信号转卖他人谋利案,犯罪嫌疑人利用 微信扫号软件 + 撞库攻击 成功盗取4万多组普通用户的微信账户和密码,并转卖他人牟取暴利。


扫号+撞库 窃取微信账户


樊某是北京某软件公司员工,由于生病辞职待业在家时。他将自己从网上下载的非法微信扫号软件改良后,售卖牟利。


扫号软件即“扫号器”,是盗号产业的一种工具。木马盗号后发过来账号和密码,用扫号器来进行验证账号密码是否正确。



检方指控称,樊某将非法微信扫号软件通过十六进制编码等方式改良后,多次利用QQ营销群向马某等人销售牟利,共计销售“微信状态检测”、“直登小号”等非法微信扫号软件47人次。

 

马某等人从樊某处购微信扫号软件后,将从网上购买或换取的含有大量邮箱用户名及密码的数据导入上述软件运行,对微信软件数据库“撞库攻击”后,非法获取他人微信用户名及密码,用于转卖获利。


撞库,简单来说,由于多数用户习惯在不同网站使用同一账号密码,因此黑客获取了某一用户在A网站的账户密码后,就可以尝试登录B、C、D等其他网站和APP,这种做法就是“撞库攻击”。


买卖双方均被判刑


审理法院认为,樊某为他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

 

马某违反国家规定,采用技术手段,获取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2017年11月2日,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法院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判处樊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因窃号获刑案件并非孤例


这样的案件并非孤例:


在2016年8月至10月间,江苏的何某将从网上购买的含有大量用户名及密码的微信登录数据导入“小兵软件”、“逍遥安卓”、“直登小号”等非法微信扫描软件后,通过运行上述软件,采用对微信数据库实施“撞库”等手段,非法获取可以直接登陆的微信用户名及密码1312组,并将上述非法获取的数据转卖他人。



法院认为,何某违反国家规定,采用技术手段,获取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最终判处何某有期徒刑10个月。


贩号市场猖獗 多年老号最贵


搜索“微信小号”,跳出很多页面,甚至有人公开贩卖微信老号。并且所售微信号细分了类别,明码标价。



用过三五年的微信老号最贵,“收款转账,抢红包加人无异常,268元/个,不议价,货源很少”,卖家还作了标注:“适合交易使用”。


个人使用两年以上的老号190元一个,如果这个老号实名有支付密码,有一定的好友并发过朋友圈,这样的微信号218元一个。用过两年但没有发过朋友圈的老号,就要便宜很多,130元一个。


个人使用过一年半年、绑定了手机号的老号次之,也是130元一个。使用了6至10个月的老号,如果带朋友圈,100元一个。最便宜的是“纯人工养”的满月老号,这样的号50元一个。


卖主甚至打出了“诚信交易”牌:两年以上私人老号24小时封号包赔、正常环境异常包赔、包首次登录等等。


穷死不犯法,不要做任何触犯法律的犯罪行为。微信盗号(QQ等其他盗号)已入刑法,请点下面链接,仔细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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