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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万双眼睛看着:保定如何处置醉驾的“李常委”?

宾曰语云 宾曰语云 2022-10-04


宾语|文

宾曰语云(ID:Lzkj328)|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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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李晓峰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昨天,宾曰语云(ID:Lzkj328)发布的对醉驾孕妇重拳打击,对醉驾官员当场释放:醉驾逆行出车祸后从交警队跑掉的是多大的官?,引发网友热议。



7月21日22时12分,李某某驾驶棕色大众牌轿车沿恒祥大街由北向南行驶至与隆昌路交叉口时,逆行与等待红灯的刘某某驾驶的白色奥迪牌轿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受损。


这起交通事故并不复杂,李某某逆行,酒驾,造成车祸,自然是负全责。然而,交警来到现场后,在奥迪女司机指认大众轿车车主酒驾的情况下,交警不敢当场进行酒精测试。女司机当场抗议:“交警包庇人,半天啦不给他测酒。”


双方被带到交警五大队后,又是两个小时不给测酒。


再后来,酒驾男子跑了,办案民警说自己头晕,躺床上休息去了。



事发多日后,经过网上发酵,媒体介入,7月26日下午,保定市交警官微发布警情通报,轻描淡写地解释:没有当场检测,是“因现场围观群众较多,为尽快恢复交通秩序”;只说明李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75毫克/100毫升,没公布测血液酒精含量是多少。


对于网友议论的醉驾官员为什么案发后两个多小时不测酒,拖延那么长时间是否影响检测结果,测完酒驾175ml为什么给放走了,处理案件的交警怎么会躺床上,网传李某某的纪委官员身份是否属实……等等,上面这些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一个也没回应。


网友质疑:公务人员醉驾,“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双开”处分不应该是“标配”么?


图为肇事司机李晓峰。


宾曰语云(ID:Lzkj328)从多个信源了解到,醉驾、逆行、制造车祸的李某某,是原保定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李晓峰。


保定市地方志2014卷保定年鉴 > 纪检·监察【保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保定市监察局】载,李晓峰为保定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11月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他还兼任保定市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保定市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特别行动领导小组成员、保定市棚户区(危陋住宅区)改建领导小组成员、保定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保定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成员等多重职务。


李晓峰带队到蠡县参加活动


保定市蠡县纪委公众号蠡县纪检监察2017年12月8日发布的一则消息显示,12月7日,保定市纪委宣讲调研组一行四人,由市纪委正县级纪检员李晓峰带队到蠡县宣讲。



宾曰语云注意到,7月27日深夜,这篇两年前的文章被发布者删除。


知情者告诉宾曰语云(ID:Lzkj328),李晓峰已经在今年6月份退休。



酒后驾车,极易造成恶性事故,严重威胁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既是作为一个公民应当恪守的法律底线,社会大众的普遍共识,铁的法律法规,更是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党员干部酒驾醉驾,不仅触犯国法,更为党纪和规矩所不容。


2011年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驾行为作出严厉的处罚规定。同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更是明确将醉驾定性为危险驾驶罪,属于故意犯罪。


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包括酒驾醉驾在内的党员干部违反法律行为早就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监察法更为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正因为党员干部是有觉悟的先锋战士,理应在遵纪守法等方面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党员干部酒驾醉驾,不仅与党章规定的“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等党员义务要求相去甚远,更是严重损害党的形象。


正因为如此,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曝光了多批次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宁波市纪委对查处的5起党员干部醉驾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宁波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王爱军、北仑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主任科员苏晓东均因醉酒驾驶受到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湖北荆门通报9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4人被“双开”。


2018年到2019年4月,湖北十堰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酒驾醉驾党员干部109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3人,24人受到刑事处理。


去年,保定市交警曾发过一篇《「交通秩序大整治」公安部部署全国治理酒驾醉驾:最新酒驾成本一定要知道!》的文章,给酒驾醉驾算了一笔成本账,涉及法律成本、征信成本、经济成本、时间成本、民事责任、家庭成本、社会成本等诸多方面。



法律成本: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就属于酒驾,达到80mg/100ml就属于醉驾。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经济成本:可能让你分分钟倾家荡产。根据《保险法》第六条规定,驾驶人员饮酒后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职业成本:被“双开”后,铁饭碗立马成了泥饭碗。


文章指出,为遏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和肇事肇祸多发问题,持续保持严管高压态势。怎么到了李常委这里,“严管”就变得放任不管,“高压”就没有压力了呢?



网友说,为什么交警碰到李常委,就开始“选择性执法”了?在当事群众的镜头下都敢这样,以前有没有“选择性执法”过,那些人都是谁?


网友们迷茫了:不是刚刚“权威发布”过要全力推进零酒驾创建工作吗?不是刚刚对零酒驾创建单位进行过公示吗?



你们不是刚刚处罚过一个醉驾的孕妇吗?怎么,面对孕妇我重拳打击,面对醉驾官员我唯唯诺诺?



同样是醉驾,为啥执行的是双重标准?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酒驾、醉驾官员“零容忍”,对酒驾醉驾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这是向社会释放的从严执纪、从严问责的强烈信号。保定市纪检监察机关对醉驾、逆行、车祸、造成恶劣影响的“李常委”如何处置,亿万双眼睛看着呢!(作者:宾语)(宾曰语云微信公众号:lzkj328)



来源:宾曰语云(ID:Lzkj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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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宾曰语云  ID号:lzkj328

出品:宾曰语云  ID号:lzkj328

编辑:夏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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