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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上桌!司法建议切断餐饮“野味”利益链

浙江天平 2024-03-28

野生动物是大自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点,对于维护自然生态平衡起着重要作用。


近日,开化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非法狩猎案件中发现,被猎捕的野生动物部分流向餐饮业商家,遂向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对餐饮业商家非法食用、交易、储藏、制作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的监管、处罚,切断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利益链条。

非法“野味经济”成利益源头
2021年至2022年期间,徐某多次使用头灯、弩、弹弓等狩猎工具上山猎捕野生动物,其中包括小麂、果子狸等受国家保护的属于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三有”动物。徐某被抓捕归案后,公诉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并要求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徐某承担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造成的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民事侵权责任。
开化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综合被告人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和社会危害性,以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同时判处其支付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赔偿款9300元。

司法建议切断利益链、构筑保护闭环

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开化法院结合被告人供述及证人证言发现,猎捕的野生动物部分流向餐饮商家,部分通过私下或网络直接联系交易。


开化法院遂对近年来审理的非法狩猎案件进行梳理,发现在审结的7起案件中,涉餐饮业商家非法从事食用、交易、储藏、制作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的有5起,超过营业执照许可范围非法从事野生动物交易的有1起。


为促进有关单位堵漏洞、促规范、抓前端,实现“发现一案,解决一片”的效果,开化法院向该县市场监管局发出司法建议,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斩断餐饮业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利益链条,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生态环境。


第一,加大对全县餐饮业商家的监管力度,配备专业化的执法队伍,不定期对餐饮商家、野味经营者排查,并依托生态环境联动治理平台,畅通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线索移送、业务交流、执法监督、案件会商等衔接机制,将传统线下排查延伸至线上信息共享,确保在监管环节全面、及时发现非法交易、食用、储藏受保护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第二,对非法从事受保护野生动物食用、交易、储藏、制作的经营者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违法市场主体进行公示和曝光,对执法中发现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线索及时移送公安侦查。
第三,鼓励公众参与非法野生动物市场交易治理,利用信息渠道方便群众监督举报,并建立信息处理、反馈和奖励机制。
第四,加强对餐饮商家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指导引导餐饮消费者理性消费,宣传食用野生动物的危害,形成健康、绿色、符合生态文明的餐饮文化。


开化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迅速召开野生动物整治行动专题部署会,明确餐饮业非法食用、交易、储藏、制作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为专项行动的打击整治重点,对历史已处罚商家定期“回头看”,采取“监管+引导”方式提醒市场主体增强保护野生动物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意识。
同时,成立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小组,突击检查各类餐饮店、农庄、农贸市场冷库、水产批发经营户和线上点餐平台,并约谈督导相关经营户,累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125家,出动执法人员139人次,约谈督导相关责任人15人次,立案查处2起,其中一起已下达处罚决定。

下一步,开化法院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代表委员、野生动物保护协会,针对市场流通环节存在的隐发性问题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并下沉农贸市场、走进村社举办野生动物保护专题宣讲活动,建立违法违规经营“野味”线索移送协作机制,营造绿色、健康的生态保护环境。

来源:开化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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