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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虚拟货币几种犯罪风险

SWG 情报分析师 2022-05-19

1.非法集资犯罪风险


《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指出 ICO 本质上属于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涉嫌非法集资、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这意味着国内禁止进行虚拟货币发行与交易,实践中将虚拟货币发行一律视为非法集资活动。


新型非法集资方式不断出现,但通常都会具有“非法性”、“社会公众性”、“公开宣传性”、“经济利益性”四个特征。不法分子通常会组建专业化的团队,包装自己是金融投资老手,发行一些“山寨币”、“空气币”,注册手续完备的公司来吸引投资。非法集资者往往会承诺高额回报、保本还息,还会设计复杂的运作流程。为了吸引更多人进行投资以及兑现对早期投资者的承诺,不法分子会拆东墙补西墙,同时也会将部分资金秘密转移或挪作他用,一旦募集资金达到一定的规模或难以向投资者兑付时,就会携款潜逃。


2.恐怖融资犯罪风险


恐怖融资是恐怖组织生存并从事恐怖活动的主要资金基础。虚拟货币的出现吸引了大量买家投资。兰德智库发布研究报告表明:虚拟货币有为恐怖分子融资提供便利的潜力,这一风险将伴随着虚拟货币及其底层技术—区块链的不断发展完善而增加。像比特币这样的虚拟货币,代表着金融创新发展的巨大机遇,自然引起了各种恐怖组织的关注。例如,在2015年巴黎恐怖袭击事件中,一个匿名为GhostSec的黑客组织入侵了ISIS的网络,并发现ISIS使用比特币融资的证据。该黑客组织称,ISIS手中掌握着一个比特币钱包(账户),其中存有价值约300万美元的比特币。2019年1月29日,哈马斯的一个分支—Izz ad-Din al-Qassam Briqades发起了一场运动,呼吁支持者通过向一个比特币地址捐款来资助其军事行动。恐怖组织是否会使用虚拟货币、以及如何使用虚拟货币系统,取决于可用的技术和虚拟货币属性,以及该组织的需求和能力。

 

3.洗钱犯罪风险


虚拟货币具有去中心化、匿名性、跨国性、交易不可撤销等特点,一直是犯罪分子洗钱的重要工具。犯罪分子可能利用不同国家对虚拟货币的监管差异,通过境内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将犯罪资金转换为虚拟货币,然后进行不同虚拟货币之间的转换,继而在不同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之间进行货币转移,最后将虚拟货币兑换成法定货币,通过混合使用虚拟货币洗钱和其他洗钱手段,达到转换、转移犯罪资产,实现表面合法化的目的。


近年来,新闻媒体披露的“自由储备银行”(Liberty Reserve)、“丝绸之路”(Silk Road)、“国际西部快递”(Western Express International)等虚拟货币交易商和发行商洗钱案件,均表明洗钱犯罪已成为虚拟货币面临的重要风险,这也是包括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欧洲刑警组织等国际组织高度关注虚拟货币问题的重要原因。



4.网络传销犯罪风险


网络传销是传销的一种新型表现形式,是指以网络为载体的一种传销模式。与传统的传销模式不同,网络传销的参与者尚未被控制人身自由,具有基于网络的分散性特征。但其实质上仍然是典型的“庞氏骗局”,内部层级遵循严格的“金字塔模式”。


犯罪分子往往发展区块链技术幌子利用社会公众对虚拟货币和底层的区块链技术不了解特点,设立所谓的区块链投资产品项目迷惑群众进行投资,但是公司实际并未开展任何实体经营项目。其实质依然是经典的“庞氏骗局”,设立会员准入制,以“金字塔模式”发展下线,根据会员发展下线的人数作为计酬或返利的依据传销组织成员通过层层代理的方式吸纳资金,最终将资产全部转移吞没。这种传销模式存在持有某些明目的虚拟货币升值所带来的“静态收益”和发展下线抽取佣金的“动态收益”两种收益模式。这其中较为经典的案例就是“沃克理财”传销骗局。“沃克理财”通过炒作虚拟货币概念,拉人头吸纳会员,发展下线抽取佣金。这起利用虚拟货币进行的传销犯罪,共吸纳会员35万人,形成高达309层的传销网络,涉案总金额达50亿元。

 

5.智能合约犯罪


智能合约是编写在区块链中的一种汇编语言,如果出现合约规定的某种情况,合约即自动执 行。智能合约设计目标是为了在无需信任的环境中更加便捷的完成用户之间的协议,能够极大的降低传统金融或者其他领域中交易成本以及保障运行效率,在当前社会环境中有很大的应用价值 和发展潜力。但是智能合约目前发展研究还处在初级阶段,因此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也由此引发一些犯罪风险。因为区块链的匿名性以及去信任环境,若不法分子利用智能合约实施数字货币等财 产的欺诈行为,受害人丢失的财物可能无法追回。


涉及智能合约的虚拟货币犯罪主要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以智能合约为工具针对虚拟货币的犯罪行为。智能合约是“执行合约条款的计算机交易协议”。区块链上的所有用户都可以看到基于区块链的智能合约。但是,这会导致包括安全漏洞在内的所有漏洞都可见,并且可能无法迅速修复。例如,The DAO是一个基于以太坊公有链的众筹项目。2016年6月,黑客利用智能合约设计漏洞对The DAOEther展开了攻击,总计攫取了高达360多万以太币(折算约5亿人民币)。第二种是利用虚拟货币为支付工具,利用智能合约实施现实犯罪。例如,犯罪设计者将买凶杀人的信息发布到区块链上,通过编代码程序拟定合约条款并将一定的虚拟货币放入虚拟托管账户。一旦买凶杀人结果出现,犯罪设计者通过向托管账户发送一个数字签名的区块链消息托管账户将报酬释放给犯罪实施者



本期编辑:SW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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