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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首届“人民满意检察官”候选人事迹展播】方亚平:铁肩担道义 丹心写公平

2017-11-22 罗检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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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亚平罗田县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公诉科科长

从检18年,方亚平一步一个脚印,年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一步一道风景,连续六年被评为全市检察系统“先进个人”;两次获得“全省先进检察官”和“湖北省十佳检察官”荣誉称号;先后被评为“罗田县十大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黄冈市优秀公诉人”;荣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荣获“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


在人们的心目中,检察官都是“冷面包公”,而方亚平以他生动的公诉实践,充分体现了在法律框架下实现人性化办案的思路。他用青春和汗水,以对检察事业的忠诚和执着,谱写了一曲时代青年勇于担当的人生正气之歌。


标签一:勇于负责



一件普通的刑事案件,表面看程序合法,平淡无奇,而方亚平却在案卷中找出不寻常的疑点,为了对被害人和检察机关负责。76岁的陈老汉独居农村家中,女儿嫁到黄石,2015年6月,老汉到自家责任山上看山,发现40多岁的本村村民刘某偷树,上前理论,反被嫌疑人一掌推下山崖,造成被害人骨折,经鉴定属轻伤,公诉文书已经起草,双方还达成了民事赔偿谅解,按照常规,这起案件诉至法院会判缓刑而结案。在取保候审期间,一个偶然的机会,方亚平了解到陈老汉住院花了3万多元钱。为什么民事赔偿只有2万多元?他感到此事不正常。带着疑问,他三下黄石,找到被害人的女儿,她道出其中冤屈。除了县里有人为嫌疑人打招呼外,原来还有三个重要情节未出现在起诉书里面,一是刘某人将老汉推下山崖后,自顾跑路,致使老汉在山崖下一夜未归,当时天下着大雨;二是次日清晨老汉挣扎爬至刘某门口呼救,刘某不仅没有采取任何救助措施,反而将老人背到山路上丢下不管,路人发现后才将老人送医院救治;三是被害人的女儿证实民事赔偿是在嫌疑人的威逼下签署的。有了这三个细节,完全可以依法给嫌疑人定性为情节恶劣。根据这些事实,方亚平及时调取相关证据,并请示上级,果断将嫌疑人依法收监。后来,刘某被判实刑。为了给被害者讨还公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他对弱者寄寓了深切的同情。被害人本来对此案不抱任何希望,在方亚平的努力下,终于还原案件的真实面目。如果说帮助生活在底层的人民群众实现法律意义上的公平,那么,方亚平的举动就是最具体的人性化体现。  

标签二:敢于担当




让公民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习总书记对检察机关的要求,当被害人是社会的弱者,彰显法律的公正显得犹为重要。2014年11月受理的王某强奸案,被害人周某系8周岁的幼女,身有残疾,早年父母离异,父亲外出打工长年不回家,由奶奶带着她浪迹于各寺庙之间,在寺庙居住期间,已遭他人强奸。看到这祖孙两人孱弱的身子,怜悯之心在方亚平心底油然而生,8岁幼女,惨遭不幸,让人嘘唏不已。此次案发,由于犯罪嫌疑人作案时间跨度长,报案人报警不及时,所有物证均已灭失,无提取及鉴定条件,定案的依据只能依靠言词证据,案件受理后,承办人经审查发现,侦查机关调取的证人证言及被害人笔录存在诸多疑点,且取证程序合法性存在严重瑕疵,案件已经两次退查,但仍不符合起诉条件,犯罪嫌疑人王某已经被逮捕侦查羁押期限临近届满。如果就此放弃,王某面临无罪释放。获悉这些情况后,检察长拍案而起,表示如果公安机关面对如此明目张胆的犯罪行为,不能顺利取得有效证据,就应当追究办案人的渎职责任。有了院领导的强力支持,方亚平迅速通过院领导协调公安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全力介入案件的侦查,并到公安机关讲课,协调侦查人员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公安机关不负所望,在一个星期内重新调取了案件的全部合法有效证据,使案件顺利公诉至法院,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联想到小女孩悲惨的身世,幼年又惨遭两名罪犯多次性侵,方亚平夜不能寐,又通过联系相关机构和部门,经过多方努力帮助其顺利申领到3万元司法救助款。


标签三:善于监督



抗诉案件本就是检、法两家有分歧的案件,也是刑事审判监督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找准抗诉的切入点,不仅考验着公诉人敢于监督的勇气,更需要善于监督的智慧。2013年,方亚平办理的被告人朱某强奸一案,被害人是刚满10周岁的幼女,一审判处朱某有期徒刑四年。案件上诉至中院后,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重审判决无罪,朱某被无罪释放。当时很多人认为,一审法院是根据二审发回重审的意见作出的判决,既然两级法院都认为证据存在瑕疵,抗诉也无济于事。面对同样的犯罪事实,前后截然不同的两种结果,方亚平没有丝毫动摇,始终相信自己的判断是有事实基础的,决不是先入为主,为搞清楚是非曲直,一定要坚持到底。这起案件在没有新的事实和证据的情况下,前后历时两年多,两次被发回重审,两次重审判决无罪,罗田县院两次提出抗诉,前后历经六次庭审,最终经中院改判有罪,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害人的母亲接到判决书后,紧紧拉着方亚平的手,泣不成声,望着她眼中泛着的泪花,那一刻,方亚平觉得自己所有的辛酸、委屈和付出都是值得的。十几年来,他坚守的有错必纠、惩恶扬善的人生信念,不仅维护了司法公正,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渴望,也平复了每一个案件当事人内心的冤屈。在他的带领下,罗田县院刑事审判监督工作一跃进入全市的先进行列,成为罗田经验在全市范围内推广。2015年,罗田县院在全省范围内,首次针对法院违法判决“没收违法所得”提出抗诉,得到市中院的确认并改判,其抗诉书被省检察院评为“十佳抗书”。


刚毅、干练、执着,一身正气。在40岁的方亚平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两个字——人性。还看到,法律无情亦有情,如何使法律和人性这对矛盾完美结合,是现代法律体系中最具有难度的挑战,这一点,从方亚平的公诉实践中,我们看到了希望。因为有了下列数字可以说明问题。他在公诉战线战斗了10余年,共参与办理各类案件1800余件,其中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胜枚举,件件都是铁案,无1例冤假错案,无1例涉检上访案件,所有疑难案件在他手里都迎刃而解。这一切都源于他将每一起案件的质量都是视作自己的生命线,而杜绝冤假错案,就是法律最好的人性化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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