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声明 | 河北师大官微从未开通“狮小范”“狮小薇”个人微信号

2017-06-05 狮小范&狮小薇 河北师范大学

近日,据公众反映,有人使用“狮小范”名称的个人微信号,在某微信公众号留言,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引来网民质疑。为维护河北师范大学官方微信乃至学校声誉,现郑重声明如下:


1.“狮小范”“狮小薇”系河北师范大学官方微信设置的公众号代言形象,但河北师范大学官方微信从未开通过“狮小范”或“狮小薇”名称的个人微信号。

2.凡是以“狮小范”“狮小薇”为名称的个人微信号均为冒用,属侵权行为,应立即停止。

3.对冒用、伪造河北师范大学官方微信及其代言形象“狮小范”“狮小薇”的行为,一经核实,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特此声明


河北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

2017年6月5日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