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院长谈扫黑除恶】日照中院院长高益民、山东高院刑四庭庭长朱海舰共话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日照全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格依法、高效、准确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和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圆满的完成了专项斗争各项目标任务。近日,日照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高益民,省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朱海舰做客省法院融媒体演播室,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情况接受专访。


主持人提问


首先请高院长介绍一下日照法院的总体情况。

高益民回答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日照两级法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的强大攻势,专项斗争取得重大成果。三年来,共审结一审涉黑涉恶案件37件284人,其中涉黑案件4件64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70人,重刑率为24.7%;判处财产刑9.1亿元,对4人没收全部财产,执行到位涉黑恶财产8.2亿元,居全省首位。


主持人提问


通过高院长介绍,我们了解到日照两级法院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那么在具体工作中,都有哪些工作措施呢?

高益民回答


一是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全市两级法院第一时间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对案件办理情况半月一通报,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调优配强办案力量,为全市刑事审判团队增加办案人员12人,开展业务培训8次,提升专业化审判水平。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下,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借助信息化手段远程视频开庭,确保了疫情期间黑恶案件庭审“不断线”。

二是认真落实院长带头办案制度。两级法院“一把手”带头办案,有效发挥“指挥员”“战斗员”示范引领作用。专项斗争以来,两级法院院长共参与审理一审黑恶案件31件、二审12件。中院一审的张守玉等19人涉黑案,我本人担任审判长,亲自阅卷、主持庭审、参加合议庭评议,对首犯张守玉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三是强化“铁案”意识严格证据裁判。坚持法定标准不动摇,力求定性准确、打准打实。对符合黑恶势力认定标准的案件,从严从快审理,确保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对不符合黑恶势力认定标准的案件,坚守法律底线,有效防止了拔高认定或者降格处理。 

四是注重“打财断血”“黑财清底”。注重依法处置涉黑资产,准确适用财产刑,开展生效涉黑恶案件财产刑专项执行行动,加大涉黑恶财产的执行力度,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如,在审理张守玉涉黑案过程中,推动地方政府对张守玉涉黑组织名下的金阳农贸市场实行整体接管,实现了7.9亿元涉黑资产顺利执行到位,全市“菜篮子”工程平稳过渡。

五是强化舆论宣传参与社会治理。开通《直通法院》《法庭内外》等广播电视栏目,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举办有奖知识竞赛,举办专项斗争网上成果展,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十大典型案例,持续宣传专项斗争重大成果。开展集中宣判、新闻通报会、返还涉案财物活动8场次,有力震慑黑恶势力犯罪。针对办理黑恶案件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有针对性地发送司法建议51份,有效促进社会风险防控。


主持人提问


据我们了解,以韩邦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把持基层政权,案件在当地影响很大,您能介绍一下该案的有关情况吗?

高益民回答


好的。韩邦峰涉黑案,涉案人员43名,是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日照法院系统审理的涉案人数最多的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韩邦峰原系日照市岚山区虎山镇韩家营子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经营领先机械工程公司。自2013年起,韩邦峰操控村两委和公司人员,假借维护村集体利益之名,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犯罪21起,在土石方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行业产生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秩序。该黑社会性质组织还实施了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行贿等违法犯罪活动。

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等7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韩邦峰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38名同案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拘役五个月不等的刑罚;另对4名犯罪情节轻微的同案犯免予刑事处罚,既铲除了染指农村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该案涉案人员众多、社会影响大,2020年12月,山东省扫黑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将该案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公开通报。


主持人提问


每一起案件的妥善审结,都充分彰显了党中央除恶务尽的坚定决心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坚定信心,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又有怎样的打算和安排?

高益民回答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要在深挖根治上下功夫,又要在常治长效上见成效。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着眼常治长效目标,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案件审判、财产处置、参与治理等常态化制度机制,切实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为推动平安日照、平安山东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主持人提问


刚才,高院院长介绍日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时,提到了“严格落实院长审理涉黑恶案件制度”,那么,朱庭长能给我们介绍一下该制度相关情况吗?

朱海舰回答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仅是一项司法活动,更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从2018年初专项斗争开始,省法院院长张甲天就多次强调,全省法院都要把开展专项斗争列为一把手工程,严格落实各级法院党组的主体责任和院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抓好专项斗争作为检验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准,为此省法院采取了一系列制度措施推进专项斗争,其中一项重要制度就是“法院院长审理黑恶案件”。省法院明确要求,涉黑案件全部由中基层法院院长审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由院长或副院长审理,重大黑恶案件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可以说体现了最高的审判规格和最广泛的司法民主。这里有一组数据:三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理一审二审黑恶案件1811件,判处犯罪分子9012人,其中法院院长审理356件、副院长审理483件,共计839件,占黑恶案件总数的46%,充分展现了我省法院参与专项斗争的政治态度和责任担当,打造了“法院院长审黑恶”的山东品牌,最高法院也给予了充分肯定。


主持人提问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法院处于公检法打击链条的最后一环,收官之年大量案件涌入审判阶段,法院都采取了哪些措施推动收官任务的圆满完成?

朱海舰回答


2020年是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全省法院打了一场异常艰辛而又富有成效的收官攻坚战。由于新冠疫情影响,全省的看守所防疫管控极为严格,无法正常开庭审理。为解决这一难题,全省法院迎难而上,先后投入8千余万元,改扩建互联网法庭,推行了多点互联+视频开庭审判的新模式。从2020年8月开始,全省法院集中开展清案攻坚,省法院推行了最严格的通报、排名、约谈制度。截止11月底,全省法院克服了各种难以想象的困难,黑恶案件全部审结,提前完成了案件清结任务;同时,强力推进“黑财清底”执行行动,执行到位的涉黑涉恶财产金额33.6亿元,最大限度实现了“打财断血”。一大批“村霸”、“路霸”、“菜霸”、“海霸”被连根铲除,弘扬了社会正义,巩固了执政基础,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这场攻坚战的过程是异常艰辛的。涉黑恶案件普遍存在被告多、证据多、审理难度大等难题,多数案件被告几十人最多达99人,案件卷宗动辄上百册最多达400册,每案证据达上千乃至数千个,开庭经常持续数日最长的开庭达47天,刑事判决书多为上百页最多达1600页。全省法院一线审判、执行干警长期加班加点、连轴运转,各地法院值庭法警长期吃住在看守所,收官最后几个月不少干警因超负荷运转而患病,有的面临身心的极限挑战,非常的不容易,但最终用心血和汗水完成了党和人民交给的光荣任务,谱写了新时代的“扫黑除恶英雄传”。




---可通过复制增加列表项




来源:日照中院

编辑:王伟   闫霞   楚杨

审核:高阳   

邮箱:lsfyyjs@163.com

电话:0633-2610513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