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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中山模式”,我们干了这些事!

法润中山 2023-08-26

自被司法部确定为“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单位以来,中山市司法局围绕探索构建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市、镇街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的目标,以东区街道、石岐街道、港口镇、东凤镇、横栏镇、板芙镇、坦洲镇7个镇街作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试点镇街,构建起健全的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目前,我市已初步建立起以市级司法局全面统筹协调为主导、部门内部业务指导监督为重点、外部社会监督员参与监督为补充、镇街基层司法所及综合执法委员会统筹协调监督为突破口的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的工作模式。2022年发生行政应诉案件比2021年下降7.8%,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数量及败诉率均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败诉率连续五年保持低位。 


加强制度规范设计

明晰监督边界顺畅执法堵点




以职责内容为核心,清单式建立监督边界

制定《中山市市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清单》,从行政执法主体建设、规范化建设、体制改革、监督考核等4方面13项细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具体内容,明确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的职权和责任边界。

通过清单式管理,明晰执法监督协调责任,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工作有章可循。东区街道、石岐街道、板芙镇、港口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分别出台镇(街)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清单。



以解决堵点为目标,明晰市镇案件承办移送标准

自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市镇两级在“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厘清和案件移送上都在摸索和完善,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和界定。为进一步明确执法职责,打通改革“最后一公里”,出台《中山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各领域“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标准》和《中山市市镇行政处罚案件移送制度》

《标准》在城市管理、宗教、民政等12个领域明确“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标准,有效推动权责清晰、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的完善。《移送制度》就市镇两级案件移送的适用范围、移送流程等作具体的规定,进一步加强镇街与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东区街道、东凤镇、坦洲镇等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行政权责运行机制、建立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方面深入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机制改革。


创新摸索执法举措

让执法更具温度更便捷高效



助推营商环境优化,深化推进包容审慎行政执法

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包容审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重点推进全面实施规范减免责清单和免强制清单、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管理模式、探索“观察期”等非强制性的、多元化的新模式等工作。

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18个执法领域均公布实施包容审慎执法事项清单200余项,纳入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的企业数达10多万户,全市各领域已办理减免罚案件20余万宗。

石岐街道形成市容整治“三步曲”的执法模式。港口镇在生态环境及城管执法等领域实施显著轻微违法行为“以管代罚”。横栏镇组织实施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坦洲镇在生态环境领域率先实行“致歉轻罚机制”



改进执法环节流程,开展行政执法简易程序试点

为进一步节省行政执法成本,选取城市管理和卫生健康2个重点领域和10个镇街开展执法简易程序试点。制定出台《中山市行政执法简易程序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山市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工作指引》和《简易程序行政执法事项及自由裁量权标准清单》等配套文件。

对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办案流程以及适用简易程序的执法事项名称、是否属于“首违免罚”情形等13项内容进行明确。依托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对办案过程中所适用的简易程序自由裁量标准进行固化,实施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数字赋能提升质效,推广应用非现场执法工作

为实现疫情防控常态下行政执法办案处置效率的进一步提升,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提升监管精细化、智能化水平,依托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的非现场执法系统,统筹规划我市非现场执法工作。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录入检查对象1240509个,已匹配粤商通检查对象432747个。


探索执法监督机制

拓宽监督渠道优化方式方法



以考促水平提升,建立行政执法评议工作机制

一直以来,对行政执法的评估缺少全面性和系统性,各项指标散见于各类评估和督察之中,造成很难形成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整体的评价。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执法的现实状况,通过梳理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形成《中山市行政执法评议办法》,制定年度行政执法评议实施方案和行政执法评议指标体系,通过评议的方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镇街层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使镇街政府法治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东区街道、横栏镇、坦洲镇制定出台行政执法评议制度,着力探索构建镇街行政执法评议体系,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水平。



引入第三方力量,建构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机制

社会监督力量的引入能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抓住和集中反映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执法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制定出台《中山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通过向社会发布选聘公告和发送邀请函的方式,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形成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工作人员、政府法律顾问、专职律师和公职律师等30人组成的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库

11月,有首批行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参与的市行政执法评议小组到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试点镇街开展评议,重点了解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局场所设置、简易程序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非现场执法工作等。东区街道全力推进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选聘工作,拟选聘7名社会监督员。



实现常态化巡检,探索执法案卷网上实施评查

作为省网上案卷评查系统应用试点城市,采用网上案卷评查的方式对执法案件开展线上评查。网上评查采用新模式新环节,包括每个案卷都有两名工作人员评查的交叉评、对交叉评查期间争议较大和扣分较多以及不合格案卷等的专家组复评等。

2022年,从23个镇街和28个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抽取合计854宗行政执法案件开展全面评查,抽取数量比2021年增长36.6%,均无出现不合格案件情况。坦洲镇建立有31名行政执法部门业务骨干及司法工作人员等组成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家库,通过随机形成评查小组参与案卷评查的方式促使执法人员广泛参与到执法监督工作。


打造规范执法铁军

使每项执法决定彰显公平正义



健全培训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培训工作

执法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执法水平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效果,为把培训内容贯穿依法行政工作全过程,把学习成果落实到法治实践中,出台《中山市行政执法培训规定》,明确各部门在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方面的职责分工,并将行政执法培训内容细化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综合法律知识等6大专题,要求各培训实施单位采取集中办班、分批轮训等多种培训形式提升质效。各试点镇街建立常态化的培训机制,石岐街道、东凤镇、板芙镇、坦洲镇出台执法培训办法和工作方案,以制度的形式固化培训机制。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构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机制

自2018年起,我市连续编印《中山市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汇编》,对促进执法人员不断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发挥重要作用。为制度化案例指导机制,在前期实践总结的基础上,出台《中山市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办法》,要求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发布主体应当对发布的行政执法指导案例进行清理,切实做好行政执法案例动态调整。板芙镇建立具有指导性意义的行政执法案例库。案例涉及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多个重点执法领域,有效促进行政执法人员不断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理念和提高执法水平。


市司法局编辑部

来源:中山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一审:江志涛、陈娟
二审:江涛
三审:彭振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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