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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的本质是什么?毛姆一语道破:乐在其中建立自己的庇护所|此刻夜读

毛姆 文学报 2022-07-04

文学报 · 此刻夜读

睡前夜读,一篇美文,带你进入阅读的记忆世界。



阅读的本质究竟是什么?毛姆一语道破:为了快乐!


今晚的夜读选摘自《小说要有故事》,这本读书随笔精选集从他的三本散文作品《书与你》《十大长篇及其作者》《总结》中精选出三十二篇随笔。在这些文章中,他分享了对于简•奥斯汀、狄更斯、司汤达、福楼拜、巴尔扎克、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契诃夫等一系列文学巨匠的代表作的阅读心得,他的语言一如既往地风趣、机智、犀利而充满洞见。


1

读书是一种享受


一个人说话时,往往会忘记应有的谨慎。我曾在一本名叫《总结》的书里,就一些青年提出的关于如何读书的问题说了几句话,当时我并没有认真考虑。后来我便收到不同读者的来信,问我究竟对读书这件事提出了怎样的看法。对此,我虽然尽我所能给予了答复,但在私人信件里又不可能把这样的问题讲清楚。于是我想,既然有这么多人好像很希望得到我能提供的指导,那么我根据自己有趣而有益的经验,在此简要地提出一些建议,他们或许是愿意听的。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读书应该是一种享受。不错,有时为了对付考试,或者为了获得资料,有些书我们不得不读,但读那种书是不可能得到享受的。我们只是为增进知识才读它们,所希望的也只是它们能满足我们的需要,至多希望它们不至于沉闷得难以卒读。我们读那种书是不得不读,而不是喜欢读。这当然不是我现在要谈的读书。我要谈的读书,它既不能帮你获得学位,也不能帮你谋生;既不会教你怎样驾船,也不会教你怎样修机器,却可以使你生活得更充实。只是,要想得到这样的好处,你必须喜欢读才行。


我这里所说的“你”,是指在业余时间里想读些书而且觉得有些书不读可惜的成年人,不是指本来就钻在书堆里的“书虫”。“书虫”们尽可以想读什么就读什么。他们的好奇心总是使他们踏上书丛中荒僻的小路,沿着这样的小路四处寻觅被人遗忘的“珍本”,并为此觉得其乐无穷。


写作中的毛姆


我却只想谈些名著,就是那些经过时间考验已被公认为一流的著作。一般认为这样的名著应该是人人都读过的,令人遗憾的是真正读过的人其实很少。有些名著是著名批评家们一致公认的,文学史家们也长篇累牍地予以论述,但现在的一般读者却没有时间、也没有兴趣去读了。它们对文学研究者来说是重要的,只是随着时间和兴趣的转移,它们原来的诱人之处已不再诱人,所以现在要读它们,是很需要有点毅力,也需要花一番功夫的。举例说吧:我读过乔治·艾略特的《亚当·比德》,但我没法从心底里说,我读这本书是种享受。我读它多半是出于一种责任心,坚持读完后,才不由得松了口气。


关于这类书,我不想说什么。每个人自己就是最好的批评家。不管学者们怎么评价一本书,不管他们怎样异口同声地竭力颂扬,除非这本书使你感兴趣,否则它就与你毫不相干。别忘了批评家也会出错,批评史上许多明显的错误都出自著名批评家之手。你在读,你就是你所读的书的最终评判者,其价值如何就由你定。


这道理同样适用于我向你推荐的书。我们各人的口味不可能完全一样,只是大致相同而已。因此,如果认为合我口味的书也一定合你的口味,那是毫无根据的。不过,我读了这些书后,觉得心里充实了许多,要是没读的话,恐怕我就不是今天的我了。


所以我对你说,如果你或者别人看了我在这里写的,于是便去读我推荐的书而读不下去的话,那就把它放下。既然它不能使你觉得是一种享受,那它对你就毫无用处。没有一个人有这样的义务,一定要读诗歌、小说或者任何纯文学作品(纯文学,法语是belles-lettres,我不知道英语怎么说,恐怕没这个词)。他只是为了一种乐趣才去读这些东西的。谁又能要求,使某人觉得有趣的东西,别人也一定要觉得有趣?


请不要认为,享受就是不道德。享受本身是件好事,享受就是享受,只是它会造成不同后果,所以有些方式的享受,对有理智的人来说是不可取的。享受也不一定是庸俗的和满足肉欲的。过去的有识之士就已发现,理性的享受和愉悦,是最完美、最持久的。养成读书的习惯确实使人受益无穷。很少有什么娱乐,能让你在过了中年之后还会从中感到满足。除了玩单人纸牌、解象棋残局和填字谜之外,几乎没有什么游戏,你可以单独玩而不需要同伴。读书就没有这种不便,也许除了做针线活——可那是不大会让你安下心来的——没有哪一种活动可以那样容易地随时开始,随便持续多久,同时又干着别的事,而且随时可以停止。


毛姆


今天,我们很幸运地有公共图书馆和廉价版图书,可以说没有哪种娱乐比读书更便宜了。养成读书习惯,也就是给自己营造一个几乎可以逃避生活中一切愁苦的庇护所。我说“几乎可以”,是因为我不想夸大其词,宣称读书可以解除饥饿的痛苦和失恋的悲伤,但是,几本引人入胜的侦探小说再加一只热水袋,确实可以使任何人对最严重的感冒满不在乎。反之,如果有人硬要他去读他讨厌的书,又有谁能养成那种为读书而读书的习惯呢?


为了方便起见,我将按年代顺序来谈我要谈的书,不过,要是你有意读这些书的话,我也没有理由一定要你照着这个顺序读。我想,你最好还是随你自己的兴趣来读,我甚至都不认为你一定要读完一本再读另一本。我自己就喜欢同时读四五本书。因为我们的心情毕竟天天都在变化,即便在一天里,也不是每小时都热切地想读某本书的。我们必须适应这样的情况。我当然采取了最适合我自己的办法。早晨开始工作前,我总是读一会儿科学或者哲学方面的著作,因为读这类书需要头脑清醒、思想集中,这有助于我一天的工作。等工作做完后,我觉得很轻松,就不想再进行紧张的脑力活动了,这时我便读历史、散文、评论或者传记;晚上,我看小说。此外,我手边总有一本诗集,兴之所至就读上一段,而在我床头,则放着一本既可以随便从哪里开始读、又可以随便读到哪里都能放得下的书。可惜的是,这样的书非常少见。

……


2

什么是好小说


我想冒昧地谈一谈,在我看来一部好小说应该具有哪些特性。它的主题应该能引起广泛的兴趣,即不仅能使一群人——不管是批评家、教授、有高度文化修养的人,还是公共汽车售票员或者酒吧侍者——感兴趣,而且具有较普遍的人性,对普通男女都有感染力。主题还应该能引起持久的兴趣:一个选择只有一时兴趣的题材进行创作的小说家,是个浅薄的小说家,因为一旦人们对这样的题材失去兴趣,他的小说也就像上星期的报纸一样不值一读了。


作者讲述的故事应该合情合理而且有条有理,故事应该有开端、中间和结尾,结尾必须是开端的自然结局。情节要具有可能性,不仅要有利于主题发展,还应该是由故事自然产生的。小说中的人物要有个性,他们的行为应源于他们的性格,绝不能让读者议论说:“某某人是绝不会干那种事的。”相反,要读者不得不承认:“某某人那样做,完全是情理之中的事。”我觉得,要是人物又很有趣,那就更好。福楼拜的《情感教育》虽然受到许多著名批评家的高度称赞,但是他选择的主人公却是个没有个性、没有生气,也没有任何特点的人,以至于他的所作所为以及在他身上所发生的一切,都无法使人产生兴趣;结果,虽然小说中有许多出色之处,但整部小说还是令人难以卒读。


毛姆手写稿


我觉得,我必须解释一下,为什么我认为人物必须具有个性。因为要求小说家创造出完全新型的人物,是强人所难:小说家使用的材料是人性,虽然在各种不同的环境中人性千变万化,但也不是无限的;人们创作小说、故事、戏剧、史诗已有几千年历史,一个小说家能创造出一种新型人物的机会,可以说微乎其微。回顾整个小说史,我所能想到的唯一具有独创性的人物,就是堂吉诃德。然而,即便是他,我还是毫不惊讶地听说,有个知识渊博的批评家已为他找到一个古老的祖先。因此,只要一个小说家能通过个性来观察他的人物,只要他的人物个性鲜明,而且鲜明到足以让人错以为他是一种独创的人物,那么这个小说家就已经是很成功了。


既然行为应源于性格,那么语言也应如此。小说中的对话不能杂乱无章,也不应该用来发表作者的意见,它必须服务于典型化人物的塑造和故事情节的发展。叙述的部分应该写得直截了当,要生动、明确,只需把人物的动机以及他们所处的环境令人信服地交代清楚,而不应过于冗长。文笔要简洁,使一般文化修养的读者阅读时也不觉得费劲;风格要和内容一致,就像式样精巧的鞋要和大小匀称的脚相配。最后,好的小说还应该引人入胜。我虽然把这一点放到最后说,但这是最基本的要点,没有这一点,其他一切全都会落空。一部小说在提供娱乐的同时越能发人深思,就越好。娱乐一词有多种含义,提供乐趣或者消遣只是其中之一。人们容易犯的错误是,认为娱乐就其含义而言,消遣是唯一重要的。



其实,《呼啸山庄》或《卡拉马佐夫兄弟》和《特里斯川·项狄传》或《老实人》同样具有娱乐性。虽然感染人的程度不同,但同样真实。当然,小说家有权处理那些和每个人都密切相关的重要主题,如上帝的存在、灵魂的不朽、生命的意义及价值,等等;但是,他在这样做的时候,最好记住约翰逊博士的至理名言:“关于上帝、灵魂或者生命这样的主题,没有人再能发表新的真实见解,或者真实的新见解。”即便这些主题是小说家所要讲述的故事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对人物的典型化是必需的,会影响到人物的行为举止——也就是说,如果不是这样,他们就不会有那样的行为举止——小说家也只能指望读者对他所涉及的这些主题感兴趣而已。


即便一部长篇小说具有我提出的所有优点(这要求已相当高),它在形式上也会有这样那样的缺陷,就如白璧微瑕,很难做到尽善尽美。因此,没有一部长篇小说是十全十美的。一个短篇小说可能是十全十美的,根据它的篇幅,大约在十分钟到一个小时内就能读完,它的主题单一、明确,完整描写一个精神的或者物质的事件,或者描写一连串密切相关的事件。它可以做到不可增减的程度。我相信,像这样完美的境界,短篇小说是可以达到的,而且我认为要找到一批这样的短篇小说也不难。但是,长篇小说却是一种篇幅不限定的叙事文学,它可以长得像《战争与和平》那样,同时表现一系列相互关联的事件,又同时表现许许多多人物,也可以短得像《嘉尔曼》那样。


为了把故事讲得真实,作者总要讲到与故事有关的其他事情,而这些事情并不总是很有趣的。事件的发展往往需要有时间上的间隔,作者为了使作品得到平衡,就得尽力插入一些内容来填补因间隔而留下的空白。这样的段落称之为“桥”。大多数小说家虽然都天生有过“桥”的才能,但在此过程中,枯燥无味却是难免的。



小说家也是人,不可避免地会受时代风气的影响,更何况小说家的感受性还胜过一般人,因此他时常会不由自主地写出一些追随世风的、昙花一现的东西。举例来说:十九世纪之前的小说家是不太注意景物描写的,写到景物也至多一两句话;但是,当浪漫主义作家,如夏多布里昂,受到公众喜爱后,为描写而描写就成了一时的风尚。某个人物上街到杂货店去买牙刷,作者也会告诉你,他路过的屋子是什么样子,店里出售的是什么商品,等等。黎明和夕阳、夜晚的星空、万里无云的晴天、白雪皑皑的山岭、阴森幽暗的树林——所有这一切,都会引来没完没了的冗长描写。


许多描写固然很美,但离题万里,只是到了很久之后,作家们才明白,不管多么富有诗意、多么逼真形象的景物描写,除非它有助于推动故事的发展或者有助于读者了解人物的某些情况,否则就是多余的废话。这还是长篇小说偶尔才有的缺点,另一种缺点则是内在的、必然的。要完成一部洋洋洒洒的长篇巨著是很费时日的,至少也得几个星期,一般需要好几个月,有时甚至要好几年。作家的创造力往往会衰退,这是很自然的事。这样他就只能硬着头皮坚持写下去,而在这种情况下写出来的东西,如果对读者还会有吸引力的话,那简直是惊人的奇迹了。
……


内容选自

[英]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 著

 刘文荣 / 译

99读书人丨人民文学出版社




新媒体编辑:袁欢

配图: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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