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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市监速度!全市首笔奖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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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有效线索,就能领取奖金?

这是真的!

近日,湖里区市场监管部门

将向群众兑现举报

“超标拼改篡电动自行车经营违法行为”

奖励金1000元

错时违法“躲猫猫”?

照查不误!



湖里区市场监管局接到辖区电动车商家利用夜间销售超标、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线索

4月14日晚


根据举报线索,湖里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市质检院错时出击,开展超标、拼改篡电动自行车突击检查。

执法人员兵分两路,在殿前一路现场查获涉嫌改装及超标电动自行车3台,当场予以扣押并立案调查


一起看看具体经过⬇️


当晚,执法人员突击某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

发现经营者

正在为1台电动自行车加装鞍座

在一旁的另1台电动自行车也已擅自加装鞍座

现场整车外观与合格证上所示明显不符

门店经营者承认其根据顾客需要提供了改装服务


经过核查,除了上述两台涉嫌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店内还有1台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及电池盒侧壁间隙大于30mm,疑似为超标电动自行车。


执法人员立即固定证据

对上述3台涉嫌改装及超标电动自行车予以扣押

立案调查

市民的举报

及时预防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举报有奖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我市出台通告:


(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该案件为通告出台后,群众举报转案件的典型案例,故作出处理决定后将依据通告对举报人兑现奖励。



再倡导!再提醒!


市场监管部门再次倡导群众积极提供电动自行车违法经营线索,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也提醒电动自行车相关经营主体不得无照从事电动自行车及相关配件的销售、维修活动,不得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或未标注CCC标识的电动自行车及相关配件,不得根据顾客需要擅自提供加装鞍座、后视镜、后箱、手机支架等改装服务,不得擅自篡改控制器或拆除限速装置,不得擅自更换蓄电池,不得擅自提供与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不一致的蓄电池、充电器等相关配件。

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经营违法行为


信息来源:湖里区局

通讯员:张潇翎 陈莹

本期辑:林琳山
校对:黄琳欣
审核:王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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