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 惠州惠阳、娄底双峰案例分享

2023年8月9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领域风险隐患。按照方案部署:“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加大打击力度,影响恶劣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执法案例,强化震慑效力,形成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部门、各地区、各相关企业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取得阶段成效,共关停燃气经营企业2210家、充装企业95家,查处“黑窝点”1206处,查封处置“黑气瓶”5.89万支。为加强执法案例曝光、强化震慑作用,将在本专栏陆续发布各地典型执法案例。




惠州惠阳查处某食品店

违规销售燃气案




2023年2月13日,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接到举报线索,淡水街道娜娜食品店存在无燃气经营许可证而违规销售燃气情况。经执法人员调查,该食品店从2023年2月起向周边居民违法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执法人员现场依法暂扣涉嫌违法销售的15公斤液化石油气钢瓶16瓶。

该行为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15条第1款规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45条第1款规定,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事处对该食品店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娄底双峰查处赵某

跨区域违规经营燃气案




2023年4月11日,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燃气管理部门接到电话举报,称“有人跨区域擅自在花门镇经营瓶装燃气”。经查,当事人赵某为邵东市新明燃气有限公司员工,驾驶小型车违规装载37瓶液化气,并将其从邵东市新明燃气配送店运输至双峰花门镇进行销售。当事人赵某跨区域违规从事燃气经营活动,违反了《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并在许可事项规定的范围内经营”的规定。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双峰县燃气管理部门责令赵某立即停止跨区域经营燃气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谷梦溪

更多新闻 · 推荐阅读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


节后必看!复工复产九项安全提示!


一图读懂:北京新版城市总规,如何改变你我生活?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