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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制度未经法定程序制定对员工不产生效力|法行天下刘秋苏

2016-07-01 劳动法行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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兢兢业业的上了七年班,莫名其妙的就遭到了公司的辞退,如果您遇到了这种事,大部分的上班族可能就忍气吞声了,但是市民王先生在求助了专业的法律电商平台----法米粒之后,做出了一个不一样的决定。



王先生任职于一家市场营销服务公司,2009年入职,一直从事销售代表的工作,在2015年12月公司突然单方面解除了与王先生的劳动合同。

王先生说:“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说我虚假打卡,伪造数据,给公司带来了经济损失。”记者了解到,王先生的工作范围是负责多家实体店的门店管理及销售工作,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所以公司要求王先生每天必须在门店或者渠道客户处的门头处拍摄正面合影,并且用APP上班啦进行考勤,但是在2015年12月公司发现王先生11月只打过两次考勤,剩余的考勤在12月一并补签,遂于2015年12月31日做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EMS送达王先生。

王先生又透露:“一开始我没觉得是不合法的,我觉得是不合理的,因为我们工作了七八年,都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也较忙,都没有打过卡,最近公司在大裁员的背景下,出了一个手机APP,同事基本上都不使用这个软件或者集中使用这个软件打卡,因为打卡并不影响我们的工作和业绩,公司当时用这个理由把我开除掉,一分钱补偿也没有,所以我觉得是不公平的,所以我就咨询了律师。”

后来,王先生找到法米粒法律服务平台的刘秋苏律师咨询,接着对公司提起诉讼。经过法院判决,被告公司一次性付给王先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108082元,并且补发工资以及奖金4992元,合计113047元。


法米粒法律电商平台合作律师刘秋苏接受记者采访说:“本案中劳动者胜诉有两个关键,也就是用人单位用人存在两个缺陷。第一,公司所述劳动者的行为并不受公司规章制度所禁止,公司规章制度是公司内部的法,公司要做到有法可依才行;第二,APP“上班啦”考勤制度也没有经过法定的程序制定。所谓的法定程序,就是公司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如果说劳动者有行为有过错、有过失,甚至对公司造成一定损失,如果考勤制度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制定,这样的考勤制度对劳动者来说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此外,提醒两点。一,诚信是做人的根本,劳动者和公司以诚相待,方能共赢。二、公司作为用人单位,管理应该人性化,应当遵循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制定规章制度应内容合法,程序得当,并且及时公示,告知员工。否则,即使劳动者的行为出现了过错、不当,甚至给公司造成了一定损失,公司也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就会出现本案中的违法解除,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花上几万甚至几十万元来买单。

法米粒法律小贴士

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做到以下几点:一、内容合法,二、程序得当,三、经过公司的公示制度告知劳动者。


    简  介   

刘秋苏,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199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2003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2007年任二级法官,曾担任政协常委,在县、区和中级人民法院工作19年间,获得全国和地方各级表彰奖励百余次,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撰写的论文在人民日报、法学杂志、法律与医学等报刊发表,积累了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和法律风险控制经验。

领域:劳动/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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