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让你捧腹的一些法律糗事,牙掉了,别找我……

庄志明律师 法之剑 2021-06-17

岁月,踽踽独行,而时光留下的一些往事经常在脑中闪现。下面分享几个糗事寓教于乐。

 

一、甲的无怨无悔

 

一次我参加聚众斗殴案件庭审,其中一被告人甲未委托律师,庭审中甲的自行辩护乱七八糟,一塌糊涂,这就不提了。

 

最后陈述阶段,甲说:事情搞这么大,我真的没想到,伤害了某某某,我无怨无悔……。法官打断了他讲话:你把人弄伤了,还无怨无悔?甲低着头继续说:我真的是无怨无悔啊。法官勃然大怒:你知道说这个话的后果吗?

 

于心不忍,我小声说了句:估计被告人都不知这词的意思。法官或许听到了,追问:甲,你知道无怨无悔什么意思。甲一脸懵懂地说:我说的意思是世上没有后悔药。众人大笑。

 

不要把刑事辩护看的无所谓,遇到这种事,还是找个律师。逐字逐句的推敲推敲文字,搞个正式的书面辩护词由律师递交给法院多好,省的自己说话瞎说。

 

二、乙的笔记本

 

我和乙不是很熟,仅因工作关系见过几次。我看他总随身带个笔记本,不时地写上两笔。有一次我对他说,现在像你这么坚持记笔记的人真的很少啊,点赞。他说,我哪里是记笔记啊,我是为了作为证据用。

 

我很好奇:记笔记作为证据?什么秘诀?他说,不是法律有规定:记载两年以上时间的文字便可作为证据使用吗?当时,差点把我牙弄掉了。我说,你要是在小本本上写上一笔:庄志明某年某月某日向我借款100万,是不是两年后你凭笔记本,便可告我了?

 

他一听,整个人耷拉了下来。有些事不能道听途说,自作聪明,该找律师了解的还是要找律师。

 

三、丙:没有我签字,这婚就离不掉

 

有一次我去某地法院,在法院接待室看到一女士(姑且称她丙)对着女法官大喊大叫。原因其实很简单,丙的老公起诉离婚,法院判离了。丙来法院大闹,认为离婚没经她签字同意,法院怎么有权利判离?年轻的女法官我看她都快哭了。

 

我实在看不下去,这种惨绝人寰的理由竟然让丙底气十足。我大义凛然上前劝说丙:“如果你都同意了,你老公还要到法院来吗?同意了,你们双方就应该到民政局离婚,而不是到法院来,到法院来就是为了解决你这个不同意的问题。”好不容易,千说万说,说通了她的工作。

 

丙走前,还非要我给她一张名片,说,你要是骗我,我去投诉你。还好,七、八年了,也没见她撩我。

 

四、丁:姓庄的陪审员,你给我回避

 

我参加案件开庭。

 

主审法官核对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审判人员有审判员王某某,陪审员张某某、庄某某,问是否需要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回避的情形是:本案当事人或者代理人近亲属……。

 

对方当事人丁说话了:我申请陪审员庄某某回避。法官问,为什么申请回避,有什么理由?丁:他和庄律师同姓。王法官:照你这说法,我这姓王的,都不要来上班了,王姓的当事人可太多了啊。

 

丁:问题就在这里,庄姓很少,在这碰到了,所以,我认为这两人很可能有亲戚关系……法官问:除你所说的,你还有没有其他证据材料证明你的回避理由?丁:没有。

 

很显然,法院没有同意他的回避申请。什么人啊,欺负俺们姓庄的人少,哼。

 

糗事说不尽,感兴趣的朋友可关注微博“庄志明律师”或者微信公众号“法之剑”,那里有更多好玩有趣开心的事儿等着你,欢迎关注。

 

读者对本文中的一些知识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可以在微信公众号文章留言区留言,庄律师和您继续交流。

 

 

    读法言法语,请点击关注上方蓝字“法之剑”

    庄志明律师(微信号lmz8848)提醒,本文欢迎转发、转载,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