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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思云事件新名词:越级报警

法之剑 2022-11-27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猫眼看天下 Author catdiscuss



近日,南方某知名媒体在微博上发了一条题为《何思云丢工作,某些人丢脸》关于何思云事件的帖文,引发了大量网友的关注。帖文中,将何思云描述成一个越级报警后惨遭报复的弱势教师,一时间,大量信以为真的网友纷纷投去同情的目光,并跟随着媒体的节奏吐槽、谩骂甚至借题发挥。



这条帖文中新造出来一个词叫越级报警,让我这个长期关注涉警舆情的普通网民到现在也没想明白什么叫越级报警。文中还提到,何思云之所以丢了工作,是因为她用的是假的教师资格证书。为人师表者,诚信为先,连自己的教师资格证都是伪造的,教育部门将她拒之门外,却被媒体骂丢脸,这个逻辑着实有些过于复杂,媒体称:她用假的证书做了三年教师你们为什么没发现?并由此归结为错是教育部门的,丢脸!



当然,这些只是报道的角度精妙程度不同罢了,不难看出,这个南方的媒体绝对是炒作的业内行家。而最为精妙的,是媒体将另外一件猥亵女童的案件与假证丢工作关联起来,并人为设置了因果关系:因为越级报警,所以就以教师资格证是假的报复她。果然如此么?


先来说猥亵女童案。


2017年5月25日,当地思旺镇一名女童家长向思旺镇中心小学反应其女儿被当地一托管中心管理人员猥亵。学校校长随后于26日向思旺镇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当日即将嫌犯谭某抓获。在学校向派出所报案后,当时在思旺镇中心小学的“特岗教师”也拨打110报案(这就是所谓的越级报警?)举报有女童被猥亵。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经过调查日(27日)犯罪嫌疑人拘留,随后经过逮捕、起诉,于当年9月15日县法院判谭某犯猥亵儿童罪并判刑四年。思旺镇中心小学校长免职,其他9名相关人员被不同程度处分。事实上,在她报案前学校已经报案,何况她报案并未有什么样人因此刁难或责罚于她,这种事捅出来谁敢捂盖子?难道这就是所谓的越级报警么?


这里所说到的特岗教师是什么意思?根据当地农村地区的一个特殊政策,即招聘教师时不以取得教师资格证为硬性条件,合同期为3年。3年期满后若想转为正式教师就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就将离职。



再来说何思云离职。


刚刚说到的何思云,是2014年9月本科毕业后参加当地特岗教师招聘,成为思旺镇中心小学的特岗教师,三年后也就是2017年9月,也就是猥亵女童案发生三个月,三年特岗期满。也就是说,猥亵案发生时何思云的特岗教师身价还是在有效期内,并不存在离职问题。然而,何思云花了三年也没能考到教师资格证,只能三年期满后面对离职的现实。媒体之所以要把这两件根本不搭界的事混为一谈并称是学校报复,还确实有一定的迷惑性,有时候就是这么巧合!



为何连炒作此事的媒体也不得不承认何思云的教师资格证书是假的呢?据何本人称,她的这个证书是她上大学的时候别喝人帮忙弄到的,自己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但这种说法很快招到网友的质疑,可信度极低。而她将自己的职称与资格证书混为一谈也被网友识破。



然而,不信归不信,经过媒体的集中炒作,舆论却将何思云事件早早定性为报复性质,一时舆论又一次成为几乎一边倒的态势,甚至有媒体称何思云因为举报而丢了铁饭碗,我不知道合同只有三年有效期特岗教师什么时候成了铁饭碗了?真的不得不佩服如今媒体制造舆论的能力之强。



然而,正当媒体炒作得热火朝天的时候,一开始报道这条新闻的媒体却悄悄将自己的帖子处理掉了,这是什么原因?当地官方发声了!


这条说明的帖文内容较多,简单总结下来,就如后期媒体报道的内容一样:举报猥亵案与不能转为正式教师是两码事,根本就没有任何关联。



事情基本上清楚了,按理来说,网上舆论应该随着媒体自行删帖而结束吧,可是何思云似乎还意犹未尽,因为她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事要做:营销自己的微店。


怎么样?是不是有点图穷匕见的似曾相识感?是不是有点像上次那个南方系前记者所谓家暴案,到最后居然出现了要众筹帮她还债的事儿?只不过,营销你可以用正常的方式,居然提到通化疫情期间有人饿死的传言,这就有点不厚道了吧?有网友问:通化什么时候发生饿死人的事,死的人叫什么?



何思云,不要着急推销螺蛳粉,先把你教师资格证书拿出来晒一下,如果没有,那把通化饿死人的事说清楚吧!网友说,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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