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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流域的人们过着怎样的生活?

大事记文传 他者others 2022-05-08




丰县事件发酵过程中,披露了云南怒江流域部分地区当年的生活状态。我们为此专访了长时间在怒江—独龙江流域采访、拍摄的前媒体人 马未啸 ,希望借由他对当地的了解,让我们避免仅基于一鳞半爪的信息,而是能够尽量全面的了解民族地区的生活和文化。


编辑整理 | 他者others


看到报道提到小花梅的老家有教堂。那边具体的信教情况是怎样的?
 
▶ 怒江地区基督教的历史大约有百年左右。
 
最早进入这一地区的是美国和英国的传教士,现在使用广泛的老傈僳文(又称圣经文字)就是由英国传教士傅能仁在1919年创制的,并用此文字翻译了圣经。原来傈僳族没有文字系统,文字的出现,为传教成功打下了基础。同一时期国民政府的殖边队也派驻怒江,所以这一时期是同时有政治和宗教两种力量开始深入这个山高水险的地区。由此,基督教在怒江生根发芽,发展壮大,期间各路传教人员付出了艰辛努力,甚至长眠于此。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基督教在这一地区几经兴衰,至千禧年后,改革开放大潮也悄然波及怒江,物质上稍有充盈后,宗教影响力略有减弱,用一个朋友的形容:那时福贡的马路上随时能见到躺倒在路边的醉汉(信徒是禁止饮酒的)。期间也有一些脱离三自爱国教会之外发展出的非法小教派被打击取缔。目前就福贡地区来说,仍有约80%以上的民众信仰基督教。整个怒江,从六库到福贡、贡山,大大小小教堂无数,几乎每村都有,即使怒江地区最偏远的独龙江乡,也有600人以上的教众。当然具体到怒江地区的每个村,情况各不相同,但可以确定的是基督教在怒江有很深的基础,当年传教士在此开疆拓土时深耕细作,包括采用现代医学治病救人、创制文字、开办学校、情感连接、设立戒律、革除旧习等。
 
如今随着外出务工人员增多,抽烟喝酒违反戒律的人也多了,这部分人会主动退出教会,但在回到怒江后或者在家庭需要教会(族人)的帮助时,人们又会重返持戒和祷告的生活。可以说宗教的精神依托在当地人的生活中举足轻重。近两年因疫情防控的需要导致教堂集体礼拜和宣讲活动暂停,减少了学习交流和集会,这会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到当地基督教的状况还有待观察。
 
那里存在普遍的酗酒现象吗?
 
▶ 酿酒需要消耗大量粮食,在之前农业生产效率不高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酒是属于奢侈品。怒江的峡谷地貌没办法提供大量良田,粮食产量长期无法增长,粮食主要用来养活人口。在当地有了一定现金收入、商品酒也出现后,这种长期短缺造成的诱惑确实引发了酗酒问题。但当地基督教的戒律是禁止饮酒的,所以酗酒和信教是一个此消彼长的关系。
 
怒江地区的传统是饮用“水酒”,傈僳语称“嫩支”。“水酒”也就是纯发酵酒,用大米青稞类的谷物,经过长时间发酵,转化糖分为酒精,没有蒸馏提纯的工艺,经过简单过滤后就直接饮用这种“浊酒”。蒸馏工艺的高度白酒和啤酒以前是没有的。水酒现在还是会制作,但对酒精成瘾的人来说,水酒的满足成本太高,因为度数低很多。
 
这里有个细节,最初外面的酒贩进入怒江、独龙江地区时不带酒,只是随身携带几包叫酒精粉的东西,找个桶在河沟里打点水搅拌一下,就调出来一桶散装酒,可想而知这种假酒对身体伤害极大,会对脑部、肝脏造成永久伤害。一段时间里,当地对于“喝酒喝死的”这种描述司空见惯。这里其实反映的是地区间信息不对称的压榨和伤害。这种信息和认知上的不对称可能就隔着一座山一条河,特别是在手机没有普及、交通不甚便利的年代,酒贩就可以利用这种不对称赚取不义之财。当地个别人后来也学会了这种做法,把“酒精粉酒”卖到更偏僻的地方,最终变成相互伤害。酒精粉消失后,出现的是包装更精致的瓶装假酒,我可以直接叫它假酒,因为一瓶只卖3-5元(2009-2012年),还包含包装费、运输费、厂家利润、批发和零售利润。这种低廉的价格让酒精更易于获取,喝酒成瘾变的更加容易。
 
酗酒问题每个县乡情况不太一样,甚至差别很大,总体来说,福贡县信教比例高,酗酒、酒精成瘾问题并不是很突出。
 
除了不喝酒不抽烟的戒律,信教给当地人的世俗生活做出了各方面的行为规范和指引。原碧江教会(国民政府1932年设立碧江设治局,后为怒江州府所在地,1980年代州府迁至六库镇,碧江撤县为村,划归福贡县匹河乡)规定的十条戒律中甚至有不买卖婚姻、实行一夫一妻的内容。(十戒为:不饮酒,不吸烟,不赌钱,不杀人,不买卖婚姻,不骗人,不偷人,不信鬼,讲究卫生,实行一夫一妻。)
 
可以看到,这些行为规范给当地风俗习惯带来了巨大改变。有一种说法:福贡县的刑事犯罪率全国最低。这当然未经统计证实,但从侧面反映了信教群众对于自身行为的自我要求,并且它并非来自受教育程度和法律约束。
 
据说小花梅的生父死于怒江,有人说是打鱼失足,也有人说是为了救人。发生这样的意外死亡,当地会有一个死因的定论吗?当地人的生死观是怎样的?
 
▶ 死亡本身是比死亡原因更重要的事。
 
我知道对东部发达地区的人来说,看到一些报道会产生一种人命好像在当地人眼中并不重要的错觉。一个人意外死亡,连死因都说不清楚;某家的女儿丢了,家人亲属好像也不是很在意。这是一个误解,即使到过怒江地区的人,如果只是走马观花了解的信息,也不足以对当地生活形态有足够认知。“人”不论作为劳动力在农业生产中,还是作为家庭成员在家庭关系中,都是重要的存在,从古至今,这一点是不因时空民族的改变而改变的。而且傈僳族、怒族、独龙族并没有重男轻女的观念。
 
在怒江地区,由于环境相对恶劣,土地稀少,农业生产效率不高,几百年来人们首要解决的是生存问题,而不是如何选择一个更好的生活的问题;可以说他们没有选择,主要精力要放在如何解决自身生存并照顾好家中成员上。原有的紧密的氏族家族关系近几十年来变的溃败松散,分散的小家庭往往没有很强的抗风险能力,有时候一个家庭主要成员发生意外,就会造成一个小家庭的分崩离析,这时没有血缘关系的教友往往也无能为力。这种现象其实在哪里都会发生。在怒江地区,我时常听说某家男主人因意外或因病去世,妻子没有独自生存的能力,迫不得已丢下孩子出走或改嫁。这是很残酷、并非用亲情两个字就能解决的现实问题。这种环境中,一个女人很难靠自己的能力生存下来,更不要说还带着一个或几个孩子。什么才是最优解,如何才能让自己和孩子都生存下来,她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这时,死去的那个人,在葬礼结束后就已不再重要。
 
另一方面,在恶劣自然环境中讨生活的人,面对风险的机会要比有优渥土地的人或者城市里的人大的多。山高水险,狩猎、采药、劳作,让意外情况时有发生,连行路时都要随时冒着被山上的滚石砸到的风险。我亲耳听到、亲眼看到能造成死亡的意外状况就有,从树上跌落、采药失足摔下山崖、溜索过江时坠落、失足坠江、路上被滚石砸到、摩托车汽车坠江、进入山林失踪、泥石流、雪崩、塌方、被毒蛇咬到、被熊攻击、被马蜂攻击等等。加之这一地区在之前很多年里医疗条件非常有限,有时候病人来不及送医,有时没有足够的钱看病,或者病人直到去世都不清楚是什么病,这些情况是东部地区的人所无法想象的。
 
所以,这里的傈僳族、怒族、独龙族对于生死的理解和感受,即使抛开文化上的差异,也会和东部地区有很大不同,并不是说生命不宝贵,而是在这种环境下最大的代价是要用来支付生存成本,有时这种成本就是生命。珍视生命的宝贵,同时又不得不去冒险。

小花梅的妹妹、舅舅、堂弟、表弟、邻居、儿时玩伴、老村支书,似乎都记不清她的模样,她的舅舅“无法准确说出小花梅是哪年出生的”。当地的人际关系有什么特殊之处吗?族群传统文化对于居民精神的安抚、保护,在当年经济困窘之下,还是否存在?
 
▶ 以福贡地区来说,自百年前开始改信基督教以后,传统万物有灵的信仰和巫师“尼帕”今天已不存在了,提供安抚庇护的变成了基督教。婚丧嫁娶也基本按照基督教的方式开展,一年中最大的节日不是阔时节,而变成了圣诞节、感恩节。基督教当然在很大程度上替代了傈僳族、怒族原始宗教提供的精神支持,教众间的互帮互助也提供了一个人情社会的模式。
 
但另一方面,他们的家族观念和家族精神还是延续了下来,没有改变。福贡傈僳族虽然在名字中已不再体现家族姓氏,但每个人对所属家族还是非常清晰,在婚丧嫁娶时这种家族观念就会体现出具象的场景和力量,当然这种力量肯定已大不如前。在小花梅的例子中,父亲不在以后,这个小家庭就面临瓦解,虽然同一家族的人还在,但非直系亲属间也没有能力提供必要的关照,这种必要关照的代价可能是无法承担的。
 
关于准确的出生年份和日期,对于当地在1990年代之前出生的人,这可能确实难以搞清。那时很多怀孕女性是在自己家里生产,当地人对出生年月不会刻意去记录,只能用其他事件作为坐标记个大概。加之个人身份证的普及比较晚,很多人到了成年还未办理身份证,后面再去办时对自己的出生年份、日期只能估计个大概,所以和一些民族地区相似,很多人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都会写成1月1日或者10月1日。
 
林茨在《福音谷》一书中写道:“在大规模迁徙来临之际,她们(傈僳族妇女)及她们的家人,最终不会选择全体留守或离去,而是顺乎自然地分成两个部分,他们似乎本能地醉心于迁徙地与祖地之间的距离与联系,以此丰富这个民族本已很深沉的情感。”在婚姻带来的迁徙(妇女远嫁保山、东部)中,这种情感是否有体现?
 
▶ 书里所说的这次迁徙是指1990年代中期政府安排的一次扶贫移民搬迁,用开拓咖啡种植农场的模式,将福贡县有意愿的傈僳家庭搬迁到思茅(今普洱),是政府对减贫做的一次尝试。一些家庭彻底留在了那里,最终形成了一个小的傈僳族聚居区。
 
这种迁徙当然和历史上的迁徙不同,但形式上也是对未知远方的一次开拓和探索。历史上傈僳人算是骁勇善战的一个民族,当年迁徙到怒江后迅速发展壮大,形成一股强大力量。这种迁徙从能力上来说对他们完全不是问题。
 
但在思茅咖啡农场这个项目中,除了政府减贫的动力,怒江的傈僳人没有来自外界如战争、饥荒等其他动因,没有为族人开疆拓土、延续族群的迫切需要。不是生死存亡的情况下,有谁愿意离开故土踏上迁徙的道路呢?思茅那个独立的、小小的傈僳群落,没有足够的土地和联姻资源,规模可能也就止步于此。
 
婚姻带来的迁徙和历史上傈僳人的迁徙以及这次咖啡移民有着本质不同,撇开拐卖的情况,那些自愿远嫁外省的女性,不会有男性或其他族人伴随,孤身一人深入到内地某个汉族村庄或城市,各自散开,也许从此永不能回到故土。并且这些女性必须主动消弭自己的民族身份才能更好的融入当地环境。当地人不会对这个傈僳新娘的文化身份有任何兴趣,除了她自己会在心中为这个远方峡谷留有一块保留地。若干年后,她的后代也不会觉得自己和这个峡谷有任何关联。
 
近年来,怒江地区的交通状况有了很大改善,独龙江打通了新隧道、建设了新农村,高速公路延伸到了六库,从六库到贡山的公路改扩建项目被做成了高标准的样板工程,从贡山县丙中洛到西藏察隅的路也被规划进了新219国道。这种变化的力度来自国家对边境地区的战略考量和脱贫攻坚的硬性任务。六库、福贡、贡山都建立了大型的易地搬迁社区,将之前住在高山上的傈僳人集中到了高楼中,组织动员傈僳人去珠海等地务工,力图用劳务输出的方式,提高他们的现金收入指标。这些变化正在发生中。虽然这些改变背后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以及每个个体的矛盾挣扎、悲欢离合,但慢慢的,出走、寻找新的道路和生存方式,应该会变成他们的主动选择。
 
有时候事情越复杂,是非对错好像就越模糊。你怎么看这一点?
 
▶ 很多年来,信教以及传统族群社会从精神层面规范了这里人们的行为准则,抬高了互害的道德门槛,这种准则并不以任何可执行的法律作为契约。这实际上让处在相对封闭的同一环境中的人具有共性认知,会低估人性恶的底线。一旦环境开放,就更容易受到伤害。想到这一点不禁悲从中来。
 
如果整个社会环境是在不断逼迫(经济)落后地区去承认,是自身的原因(贫穷、落后、愚昧、资源匮乏、教育程度低、懒惰)才导致了自己的悲剧,让他们不断自我怀疑、自我否定,觉得强势方对弱势方的各种榨取和倾轧具有天然的正义,这就变成了恶的激励机制,弱者只要有机会,很快又会转变为加害者。
 
如果我们用社会现象的复杂性去淡化法治的严肃,去降低道德底线,用复杂性为法律虚无主义作解释,是人为的增加复杂性,事情只会越来越糟。现代法律的作用机制就是要剔除普遍、模糊的复杂性,清晰具体的定义出什么是恶,什么是底线,这样才能有一个可操作的和公平的框架。我们至少应该有一个良好的期望,期望事物能进入一个平顺的良性循环,并付出努力去尽量清除道路上的沉疴,而不是用复杂性去解释和容忍违背伦常和法律的现象。如果发展的目的是“人”,那发展的代价就一定不能是“人”。
 
虽然很难,但愿我们都有直面苦难和丑陋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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