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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日报 | 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人民调解奏响和谐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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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我市人民调解工作~



2010年8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这十年来,在合肥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始终坚持“全省带好头、全国争一流”的目标定位,提升政治站位、强化理念引领,坚持多措并举、夯实基层基础,持续探索创新、完善调防机制,基本形成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截至今年7月,全市共有人民调解组织2064个,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2449人。其中,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90个,设在公安部门调解组织123个,设在法院8个;专职人民调解员350人。2015年以来,共受理纠纷49.79万件,调解成功49.06万件,调解成功率98.52%,先后有8个人民调解组织21名人民调解员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


健全体系促规范 打造人民调解“升级版”


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赋予的法定职责。多年来,合肥市司法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推动调解机制建设,扎实履行指导管理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健全多元化解纠纷网络。出台《关于构建合肥市大调解工作体系的意见》、《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综合调处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矛盾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最大限度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目前,全市各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已实现全覆盖,医疗、道路交通、信访事项、商事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在各县(市)区实现全覆盖,“警民联调”组织在各公安派出所实现全覆盖,已基本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大调解组织网络。

明确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用调解制度提升调解质量,以调解质量赢得社会公信。印发《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要素标识的通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标牌标识”、“文书”、“印章”、“登记”等管理制度,明确案件受理范围,统一案件办理流程,促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2016年~2019年,市司法局开展为期三年的“外树形象、内强素质”规范提升专项活动,规范调解流程,健全预防联动、分析研判及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提升调委会的软硬件水平,实现调委会组织制度规范化、调解程序化、管理网格化和工作服务化。2019年年底,全市所有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完成率达到96%。

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保障。制定《合肥市基层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到2022年年底前,辖区常住人口在5万以上、2万~5万和2万人以下的乡镇(街道),需分别配备不少于6名、4名和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目标。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的原则,严格落实分级培训制度。积极协调市直相关部门,将人民调解员培训纳入社会人才服务培训项目。从2016年以来,市司法局每年度至少通过社会人才服务培训项目开展专兼职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一次,培训总人数达1000余人次。同时,不断规范人民调解经费保障,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全面落实“以案定补”经费保障机制。今年,市司法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合肥市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管理办法》,明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和纠纷等级等内容,真正将“谁调解、补贴谁”和“以案定补”原则用制度形式加以规范。



夯实基础抓关键 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被国际社会誉为矛盾纠纷化解的“东方经验”,尤其是广大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为实现群众自治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近年来,我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法治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筑牢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截至目前,全市有2064个人民调解组织,乡镇(街道)和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共有1874个,占总数的90.79%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防汛抗洪期间,全市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坚守纠纷排查第一线、矛盾化解第一线、维护稳定第一线,用实际行动助力社会稳定。今年以来,全市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纠纷50577件,调解成功49462件,调解成功率97.8%

包河区烟墩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探索建立“党建+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凝聚一批辖区老党员,成立“红雁”党员调解室,利用人熟、地熟、情况熟等优势,凭借良好的群众基础及满腔的工作热情,拉近居民之间的“心理距离”,实现了党建引领、社会治理与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位于辖区内的滨湖家园小区是我省第一个高层回迁小区,建设之初在小区公共物品维护、公共事务和社区建设等方面较商品房小区有很大工作难度。每当小区邻里、物业问题矛盾激化时,“红雁”老党员们就会主动上门协调,使问题迎刃而解。自2019年正式成立以来,“红雁”党员调解室共调解矛盾纠纷236起,调解成功率95%,群众满意度100%,有力地维护了基层的和谐稳定。

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人民调解已成诉讼之外化解矛盾、解决纷争的重要方式。

今年1月,长丰县杨庙镇境内发生一起3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受害人之一的郑某是家中的顶梁柱,上有高龄老人,下有两个未成年子女。他的不幸身亡,让其家庭陷入巨大的悲痛之中。2月1日,肇事者胡某的亲属和郑某的亲属共同向杨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期盼这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能够得到及时公正处理。

当时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期间,主持本案调解的人民调解员仔细分析商讨案情,耐心安抚当事人情绪,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利用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充分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积极与双方当事人“不见面”沟通,耐心宣讲相关法律法规。2月5日下午,双方当事人就此次纠纷处理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这起重大交通事故纠纷通过人民调解途径得以高效、圆满化解。

坚持“预防为先”、“调防并举”。当前,全市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在做好纠纷调解的同时,注重矛盾纠纷排查“关口前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定期召开纠纷排查例会,研判纠纷情况,形成研判预警报告,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2019年,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2215次,预防纠纷26464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57件


联调联动“保平安” 矛盾化解方式更多元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人民调解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合肥市司法局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多元共治”工作要求,不断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调工作机制,整合调解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切实筑牢维护社会稳定防线,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加强“诉调对接”,助力诉源治理。庐阳区司法局与庐阳区人民法院融合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和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借助覆盖全区的43个巡回审判点,成立“家事纠纷调解室”,探索“法院+社区”处理家事案件新模式,利用诉前、诉中委托调解,引入街道调解力量化解家事纠纷,把矛盾化解在源头。蜀山区司法局成立“诉调对接中心”,邀请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熟悉法律知识和政策、在当地有一定声望且熟知当地风土人情和社情民意的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调解矛盾纠纷。合肥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与蜀山区、合肥高新区人民法院联合制定诉调对接工作意见,明确两家法院受理的医疗纠纷委托市医调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行诉讼。去年以来,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法院委托调解案件882件,调解成功802件,调解成功率达91%,并依法对1035件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规范“公调对接”,推动多元化解。市司法局联合市直相关部门出台《合肥市“警民联调”工作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警民联调”工作的意见》、《关于推动律师参与“警民联调”工作的通知》,推进“警民联调”快速、规范发展。建立律师参与“警民联调”工作机制,与全市城区40家派出所成功“结对”。律师事务所每周安排1名律师到结对派出所“警民联调室”值班不少于2个半天,协助派出所调处辖区内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为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参与纠纷调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加强行业专业调解 创新人民调解机制


开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的重要举措,是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发展,是人民调解制度的丰富、完善。

早在2018年5月,合肥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2013~2017年度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表现突出集体称号,被中央政法委、国家卫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等九部委通报表扬。这是我市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积极与卫健、信访、工商联等部门沟通协调,先后成立合肥市医患、信访事项、房地产(物业)、商事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的人民调解组织,并实现全覆盖,成为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重要平台。

以制度促规范。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意见》、《合肥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合肥市政府令第176号)、《关于加强信访与人民调解工作对接的意见》,明确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案件受理范围、工作流程、岗位职责等多项制度,为全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良性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以质量赢赞誉。合肥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自2014年成立以来,始终把不断提升调解质量作为首要目标,调解成功率从成立初期的83%,提高到现在的92%以上,已成为合肥市区化解医患纠纷的重要平台。

以宣传提影响。定期举办“媒体开放日”活动,邀请省市新闻媒体实地采访报道全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不断扩大社会知晓面,提升社会影响力,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优先选择人民调解途径化解矛盾纠纷。



线上调解“惠民生” 为百姓及时兑现“说法”


群众利益无小事。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是人民调解工作的价值追求和职责所在。

近年来,合肥市司法局主动适应信息化发展新形势,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调解”、“网上司法确认”,努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肥东县司法局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开发建设“警民联调+司法确认”一体化软件平台,让“最多跑一次”覆盖调解流程的每个环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该平台集调解、远程法律援助、远程司法确认等诸多功能于一体,完全实现了“在线提交、在线审核”。从协议达成到加盖印章,办理综合用时从原来1天缩短至10分钟;从协议达成到拿到司法确认的裁定文书,办理综合用时由3天缩短为20分钟。

长丰县司法局与长丰县人民法院联手共同打造人民法院网上调解平台,矛盾纠纷当事人只要登录“多元调解”微信小程序,足不出户借助网络和调解平台的音频调解对话功能,即可开展线上远程调解。调解中心调解员已相继入驻新浪网“在线法院”的调解平台,接受网上纠纷申请、调解,实现“互联网+人民调解”,让人民调解插上信息化翅膀,快速化解各类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来源:合肥日报

编辑:吴昊、任芳影

审核:张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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