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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求意见!合肥启动立法程序!


近年来,合肥市深入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连续5年出台《合肥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制定实施600多项改革举措,营商环境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高对接长三角,纵深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合肥市拟通过立法规范体制机制、制度规则,固化行之有效、规范成熟的经验做法。

为了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现就《合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3年7月5日起至8月3日止。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信函将书面意见寄至合肥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00号),或者发送邮件至hfyshj2019@126.com。

立法主要依据

《条例(草案)》主要制定依据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结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参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省政府令290号)、《合肥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合肥市人民政府令212号)、《合肥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条例(草案)》主要内容

《条例(草案)》在遵循上位法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在借鉴长三角和国内先发城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注重创新引领,突出我市特色实践,强化体制机制建设与工作成果巩固,并对标国际标准提出建设要求,力争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问题,回应市场主体需求。

《条例(草案)》共八章七十七条,主要内容为:

第一章总则。主要对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工作职责、区域协同、改革创新、容错机制、激励约束机制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第二章市场环境。主要对市场准入、企业开办和注销、登记便利化、经营许可、歇业制度、要素保障、公用事业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第三章政务服务。主要对政务服务事项、帮办代办、证明事项清单、告知承诺、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电子证照、税务服务、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区域评估、服务评价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第四章亲商惠商。主要对政策兑现、履约践诺、融资担保、减税降费、创新创业支持、市场拓展、人力资源、场景应用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第五章监管执法。主要对监管原则、监管实施细则、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现场检查、联合执法、包容审慎、非现场监管、柔性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政执法公示、信用修复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第六章法治保障。主要对政策制定、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多元化纠纷解决、公共法律服务、社会监督、普法宣传、破产案件办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第七章法律责任。明确了不依法履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职责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规定了施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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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草案征求意见稿)


来源: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

编辑:任芳影、刘佳媛

校对:李斌

审核:黄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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