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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合肥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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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市委依法治市办联合市委宣传部,面向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市管领导干部),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心得体会文章征集活动,征集活动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优秀体会文章在《合肥日报》专版择优分期刊发。


第一期☞专版刊发!

第二期,来了~




全文如下↓↓↓↓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谱写法治合肥建设新篇章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出专题、系统研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的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市委依法治市办联合市委宣传部,面向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市管领导干部),开展征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心得体会文章活动,本报择优刊发部分文章,以供大家学习交流。


01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庐阳高质量发展



庐阳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杨丙红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十年法治建设最重要的标志性成果,是我们党百年来提出的最全面、最系统、最科学的法治思想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出重大原创性贡献,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不动摇,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将其贯彻落实到法治庐阳建设的全过程和各领域,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合肥篇章贡献庐阳力量。第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深刻把握其政治性,坚持党对法治庐阳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事关法治建设政治方向的根本性问题。在法治庐阳建设中,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切实发挥区委在依法治区进程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区委常委会每年听取法治工作报告,研究法治领域重大问题,特别是乡镇街道法治建设问题。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机制化、常态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整合各领域法治力量和资源,推动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我们将毫不动摇地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推动法治庐阳建设,压紧压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第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深刻把握其人民性,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建设法治庐阳,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近年来,我区推深做实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深化“三所一庭”联调机制、加快“庐州街坊”说事点品牌建设、做优“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强“四员一律”进社区等工作,用高质量法治服务群众多样化的法治需求。我们始终坚持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基本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试点工作,在法治为民实践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就是法治工作的前进方向,我们将遵循法治为了人民、法治依靠人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让广大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法治的温度和力量。第三,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深刻把握其系统性,用整体谋划、协调推进的科学方法论抓好法治建设。全面依法治区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坚持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庐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我们总体擘画法治庐阳发展蓝图,出台《法治庐阳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着力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根基,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推动乡镇街道执法赋权,建立并实质化运行“府院联动”“府检联动”体制机制。全面深化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既抓“关键少数”,常态化开展区政府常务会学法,又抓好绝大多数,通过“法律六进”延伸普法触角。在一体建设中我们将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以法治政府为突破点,带动法治庐阳、法治社会全面发展。第四,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深刻把握其实践性,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新成果。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大背景下推进法治庐阳建设,要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以良法善治护航高质量发展。立足庐阳实际,充分发挥法治在“一保障两建成”“一核一地一中心”和“科创庐阳”等重大战略中的保障作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深做实“局长服务员,区长店小二”工作机制,常态化举办“政企有约”恳谈会、“局长接办日”。在法治为民为企服务中,充分彰显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02

为经开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梁建文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十年法治建设最重要的标志性成果,是我们党百年来提出的最全面、最系统、最科学的法治思想体系,为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出重大原创性贡献,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章论述、专门部署法治建设,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经开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强化关键少数法治思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我们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让其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发挥风向标作用。我们在全面落实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前学法、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法、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定期开展法治建设专题培训和领导干部旁听庭审等基础上,对标江浙沪等先发地区,今年4月初主动联系前往舟山市普陀区、诸暨市枫桥镇等地学习考察,吸收借鉴优秀工作方法,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

二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要率先突破。”我们要主动作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争创一流。定期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中述法评议工作,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建立健全区街两级合法性审核制度,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提升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至25%,推动行政争议案结事了人和;积极探索“枫桥经验”经开模式,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

三是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我们要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大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定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积极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活动,大力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不断强化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培训管理,做到行政执法过程中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全力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四是全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开区作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阵地、主战场、主引擎,更要充分发挥法治对经济发展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我们深入倾听企业诉求,围绕集成电路产业、生活服务业等主动制定公共政策,以精准有力的举措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全方位提高公共政策实效和政府公信力;积极探索“证前指导”服务模式,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在江淮蔚来制造基地落地全省首个国产小客车注册登记生产预查验新模式试点,促进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率先在全市开展涉企领域“两免一减一评估”柔性执法体系改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降低执法行为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关键之年,是全省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突破年。新征程上,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发展所需、人民所盼,凝心聚力,苦干实干,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奋力推动法治经开建设取得新突破。



03

依法推动重点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



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刚

习近平法治思想提供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总蓝图和施工图,开创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开展工作。”新时代新征程上,要继续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重点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提升政治站位,高质量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一是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我们始终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穿到重点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年度要点中去。制定《市重点局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依法定程序、权限、规则,履行组织、管理和监督职责。

二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我们始终从人民立场看重点工程建设,2022年建设道路85公里,总建筑面积474万平方米,完成投资200.5亿元,一项项民生工程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更强。

三是要坚持维护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我们始终公正公平地对待每一位人民群众、每一个市场主体。在招标中禁止限制竞争条款,保障市场主体平等竞争;在信访处理中,2023年上半年开展集中接访20余次,办理信访件83件,及时协调解决合理诉求;在农民工工资保障方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设置维权公示牌146个,按月拨付人工费用。

二、做到高效统筹,高质量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一是要做到统筹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我们始终做到年度重点工程建设规划与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统筹推进;用法治思维推动内部行政管理与外部工程建设统筹推进;重点工程组织、管理和监督统筹推进。2022年市重点局获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

二是要加强依法治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我们始终遵循《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遵循《招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文件;遵循《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内控管理的通知》《落实安全生产“十项制度实施方案”》等内部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流程管事,保障高质量工程建设。2022年10个项目获“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等重量级奖项。

三是要尊重司法权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执法司法公正高效权威才能真正发挥好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效能。”我们始终尊重司法权威,2022年配合办理协助执行12件,调查令9件,接收判决书、裁决书36件。另有行政诉讼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三、增强法治本领,高质量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应变局、育新机、开新局、谋复兴,关键是要把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好、建设强。”高素质干部队伍是保障重点工程建设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战斗力。

一是始终坚持做到依法履职。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全体干部职工依法履职,形成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

二是始终坚持发挥法律专业人才效用。切实提升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和法制审核中的重要作用。近四年其参与起草、审核、修改合同1313件,出具法律意见书34份,参加涉法信访11次。

三是始终坚持以普法促用法。紧紧抓住关键节点、特色普法项目全面普法,2023年开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等学习27次;“会议学法”“专家普法”“普法进工地”等各类普法工作开展8次;同时,修订制度10余件,以良法促善治,推动局内治理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04

坚持依法治税服务高质量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俊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有力推进。落实好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全面推进新时代税收法治建设,是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开新局建新功的必由之路。

一、坚持崇尚法治,深入践行依法治税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合肥市税务局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在依法治税上走在前、求实效。一是突出领导干部带头。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重点学习内容,主要负责人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班子成员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述法,自觉做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的模范。二是突出学法用法教育。通过“大讲堂”等形式,邀请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专家、法官授课;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进户执法审批、规范行政处罚裁量、以案释法等制度机制培训,增强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三是突出法治队伍建设。培养公职律师50余人,参与多种形式法治实践锻炼;选聘83名业务骨干担任税收法治员;机构改革以来新录用公务员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为100%,为依法治税提供坚强人才支撑。

二、坚持精确执法,全面依法履行税收职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税务部门是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同时也是离市场主体最近,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多、频度最高、联系最紧密的政府部门之一,税务执法关系群众对法治和公平的信心,关系政府公信力。全市税务系统坚持一切工作以法治为前提,依法依规落实税费政策、组织税费收入、服务发展大局。坚持“退免扣减缓”优惠并举,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应享尽享,今年上半年,全市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35.4亿元。全市税务系统牢固树立依法征税理念,积极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推动法治税务建设向纵深发展。一是税收执法有精度。坚持罚教结合,推行“首违不罚”;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讲清违法行为的事理,讲准定性适法的法理,讲明程序正当的公理,讲透行政裁量的情理,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争议化解有温度。以满足纳税人缴费人新诉求、新期盼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机关,设立税费争议调解室,健全落实争议化解工作制度,确保在涉税争议处理中高效沟通、倾听诉求、强化监督,力争及时有效解开“心结”。

三、坚持服务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发展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以法治为引领。”开展税收工作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提高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税务部门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全市税务系统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作为服务发展的重点工作,全面提升执法、服务、监管、共治能力。一是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深入落实“放管服”要求,在法定范围内最大力度优化管理,便捷流程,为纳税人、缴费人减负,目前仅保留1项行政许可事项。对13项涉税事项实行容缺办理,12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二是完善税费共治配套措施。积极参与“府院联动”工作机制,运用联席会议、破产涉税工作指引、协助司法执行纪要等形式推动协税护税等工作。三是完善建议提案办理流程。将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晴雨表”、助力税收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的“推动器”,积极解决地方党委、政府转来综合性事项的涉税问题,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下期不见不散~


来源: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合肥日报编辑:李斌、任芳影审核:黄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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