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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顽瘴痼疾 践行执法为民

法治合肥 2024-04-12


这是一次刀刃向内的自我革新,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我省自今年3月至10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开门问需、下沉督导,动真碰硬、举一反三,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各地共起底问题线索2216条,整改2197条,正在整改19条,整改率达99.14%。



下好“一盘棋”  铆足“一股劲”

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事关百姓切身利益,事关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民之所呼,政之所向。我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推进,部门联动、同向发力,不断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5月12日,安徽省委依法治省办召开全面依法治省重点工作调度会,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中央部署和我省实施方案工作安排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针对七项主要工作制定《交警总队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17项工作清单》,明确各部门职责,先后下发《关于开展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迅速排查整改高速公路施工路段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的紧急通知》,紧盯高速公路26处重点拥堵路段、17处施工路段、221处临水临崖隐患点位,做实“一路三方”联合督导整治,共同督促相关企业和职能部门安全管理责任落实。

省交通运输厅采取“三看四盯”工作法,实行问题线索“清单+闭环+销号”动态管理,坚持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体解决,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往深里走、实里抓。“三看”,即看征集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情况,发动查纠是否深入;看自查问题及收集线索是否整改到位,整改成效是否明显;看剖析原因是否深刻、规章制度有无建立健全,旧类问题是否重新出现。“四盯”,即紧盯问题查纠不深的地方,采取印发简报、书面通报、明察暗访、督导约谈等方式,督促抓好整改;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省厅直接受理的问题,实行一事一办、即收即查、带案下访;紧盯有案不查、压案不报的案件,实行提级办理、下沉一线、坚决查清;紧盯弄虚作假、敷衍塞责、徇私枉法的情形,依法移送处理、严肃追责问责。

此外,我省还探索与财政部门联动,通过对公安交通罚没收入数据分析,研判逐利执法、运动式执法等问题。


开门“问症”  拔出“病灶”

专项整治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走好群众路线、找准问题症结。

为此,省专项整治办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实地核查、下沉督导,通过走访谈话、查阅案卷、座谈交流等方式,建立“1+8”问题线索摸排路径,“1”是指1个专项整治通告,“8”是指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信访、复议、诉讼、法治督察员反馈、非税罚没收入分析及专项整治二维码8种线索摸排路径。同时,组织协调公安交警部门、交通运输、宣传、检察机关、司法行政、信访等成员单位立足各自职能同向发力,一体推进两个领域问题线索收集。

发现问题只是第一步,研究原因、找准对策、靶向整改才是硬道理。

专项整治以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主动撤销不当错误案件42件、主动退还罚款6.3万元,主动退还扣押和登记保存车辆75辆、证件33件;开展基层执法站所开放日、大队长接待日、执法大走访大调研896次,听取意见200余条;立案调查违纪违法案件2件,追责问责12人,其中4人调离执法岗位;建立各项制度规范393个,其中省级出台制度28个。

省专项整治办撰写了《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自查自纠阶段情况分析报告》,省委常委、秘书长、政法委书记张韵声,及副省长、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副组长钱三雄、单向前等省领导分别在报告上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对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切实从制度层面找出“病灶”、拔除“病根”。



回应关切  标本兼治

“会不会是一阵风?专项整治结束后,是不是又反弹了?”回应群众关切,安徽用行动作答。

针对群众反映有的高速公路限速标志设置不合理,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等问题,省专项整治办积极推动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对全省高速公路优化限速工作进行研究,在广泛调研论证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出台《安徽省高速公路优化限速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优化高速公路限速标志设置,保障高速公路交通安全

为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开展全省亡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核查,省司法厅会同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出台《全省亡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核查工作方案(试行)》,进一步强化全省亡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核清当事人、所在公司、所在监管部门三方责任,推动事故责任追究到位。今年1至9月份,全省道路交通事故亡人数同比减少87人,下降4.97%。  

制度才能管根本、管长远。公安交警部门出台《进一步加强疲劳驾驶违法行为查处“十个务必”工作措施》,严厉打击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疲劳驾驶违法行为预防和查处工作力度;交通运输部门在梳理分析全省5000余条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各类数据基础上,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案件注销管理的通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执法有温度 服务更贴心

“9月29日0时至10月6日24时,全省高速公路出口总流量1813万辆,同比增长74.3%。”今年中秋、国庆假期,全省高速公路普遍迎来车流量高峰。省高速公路路政支队统筹安排、科学布置,以扎实举措圆满完成假期高速公路安全保畅工作。        

专项整治从根本上解决执法价值追求问题,在每一项许可、每一次检查、每一起案件中,坚持执法为民,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推行“柔性执法”,建立“首次违法警告清单”和“轻微违法免罚清单”,持续优化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实施《安徽省互联网学法减分工作方案》,截至目前,全省“学法减分”参加总计1835.8万人次,减分成功822.9万人次。为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全省一次性投放了70万副号牌,年底前投放数量将达到100万副,极大地丰富了新能源汽车选号库。另外还试点推行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受到企业和驾驶人欢迎。

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寓执法于服务、融处罚于教育,全面推行“免罚轻罚”,动态调整《交通运输轻微免罚事项清单》2.0版,出台《交通运输承诺轻罚事项清单》,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全省办理轻微免罚案件3295件,免罚金额223.2万,办理轻罚案件569件,减免罚款150.9万。全面推行“执法回访”,建立实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回访制度,主动上门帮助企业分析违法后果,指导企业做好信用修复,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省累计回访企业近4000余家,送法上门5000余次,为企业答疑解惑700余个,满意率达100%。全面推行“执法便民”,在85个基层执法站所规范化建设中同步推进“执法便民服务站”建设,配备桌椅、自助饮水机、充电设备、临时性医药箱、雨伞、宣传资料等便民服务设施。全面推行“三书送达”,将《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通知书》植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一并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


来源:安徽司法编辑:李斌、任芳影审核:黄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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