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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省外来(返)海口人员管理措施的通告(11月2日22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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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省外来(返)海口人员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形势研判,在原省外来(返)海口人员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市指挥部决定即日起对部分人员管理措施进行调整。调整后具体管理措施详见下表。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涉疫地区名单。


省外来(返)海口人员管理措施

(2022年11月2日22时更新)

序号

类别

7日内有相关旅居史的来(返)海口人员

管理措施

1

1

新疆

1.在抵达海口机场、码头等关口实施落地检;
2.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管理期限自离开重点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2

青海

3

内蒙古

4

黑龙江绥化

5

河南郑州

6

福建福州

7

山西大同

8

湖南邵阳

9

甘肃兰州

10

2

西藏

1.在抵达海口机场、码头等关口实施落地检;
2.落实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完成3天集中隔离后继续进行4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按1、2、3、5、7天各1次的频率要求完成核酸检测;
3.管理期限自离开重点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11

湖北武汉

12

山西忻州

13

广东广州、佛山及梅州

14

3

山西朔州

1.在抵达海口机场、码头等关口实施落地检,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放行;
2.抵海口后应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委会)、单位或所住宿宾馆报备,落实3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期间实施3天3检(不包括落地检);
3.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后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至抵海口满7天,建议第5、7天各做一次核酸;并按海口市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每3天至少完成1次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

15

四川绵阳

16

广东深圳

17

黑龙江哈尔滨

18

重庆永川区

19

湖南怀化

20

云南德宏

21

陕西西安

22

4

河北廊坊及沧州

1.在抵达海口机场、码头等关口实施落地检后放行;
2.抵海口后应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委会)、单位或所住宿宾馆报备,落实3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期间实施3天3检(不包括落地检);
3.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后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至抵海口满7天,建议第5、7天各做一次核酸;并按海口市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每3天至少完成1次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

23

湖北襄阳

24

四川广元及南充

25

陕西汉中及渭南

26

江苏南京

27

福建南平、莆田及平潭综合实验区

28

湖北宜昌

29

天津静海

30

宁夏银川

31

山东枣庄及东营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022年11月2日



来源: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海口发布


编辑:梁嘉颖审校:杨雨霞审核:吴易蔚监制:叶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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