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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弥尔顿《时间啊…》

约翰•弥尔顿 星期一诗社 2024-01-10
弥尔顿1608年12月9日出生于伦敦一个富裕的清教徒家庭。弥尔顿的创作可分两个时期:
早年的创作主要是短诗,其中较为著名的有《快乐的人》和《幽思的人》(1632)。这两首诗描写诗人的轻松愉快心情和沉思的乐趣,体现了人文主义者对生活享受的追求。他的十四行诗歌颂自由,斥责教会,或抒写个人的情怀,艺术上有较高的成就。 参加革命时期还写有一些政治抒情诗。这些诗清纯质朴、严谨优美,表达对大自然和人生的热爱 ,对人类崇高美好情操的赞颂 。 
这首十四行诗可能是弥尔顿在 1631年12月9日周岁生日当天或在1632年早些时候写的。他在1632年7月获剑桥大学硕士学位前夕就预备放弃他原先打算进进教会的初衷,因此他的一位朋友试图对他进行规劝。弥尔顿给他的朋友写了一封信作为回答,并在信中附上这首十四行诗。
 诗歌的第一句:“How soon hath time, the subtle thief of youth,”将“时间”比喻成“巧偷青春的窃贼”,运用拟人的手法,将时间形象生动化。第二句中“用翅膀把我的二十三岁载走”,用通感将虚化的年龄转为实物,表达时光匆匆流逝的感慨。
弥尔顿在把这首诗附寄给一位朋友的信中说:“Those that were latest lost nothing when the Master of the vineyard dome to give every man his hire”(“当葡萄园的主人来给每个人的工钱时,来得最晚的人没有失去任何东西”)。信中所指的是《圣经马太福音》中葡萄园工人的比喻。故事说,有一个葡萄园的园主雇请工人来葡萄园工作,有的工人早到,辛苦了一整天,有的工人迟来,只工作了一小时,但最后得到同样数量的工钱。弥尔顿借用这个比喻来表达大器晚成之义,暗示立志写出伟大作品的决心。
最后两行大意是说,诗人内心的成熟,也就是他的才华,只要他有雅量去善加利用(if I have the grace to use it so),或者说,只要他不卑不亢,不骄不躁,很好地利用他的才华(不论来得是多是少,是快是慢),那么其最终结果在上帝看来(in my great Task-Master' eye)都将会与较早成熟者的成果同样伟大。 
作为一首十四行诗歌,诗歌的结构很有趣,因为四行诗的每一节组成了一个完整的句子,完美地体现诗歌的抑扬格五音步,并表达紧密相关的思想。表达了诗人对随着青春时光的流逝自己将一如既往听从命运安排的决心和只要戒骄戒躁,不卑不亢,利用好命运的安排,最终将流芳百世,有所成就的信心。



How Soon Hath Time…

John Milton


How soon hath time, the subtle thief of youth,

Stolen on his wing my three and twentieth year!

My hasting days fly on with full career,

But my late spring no bud or blossom shew’th.

Perhaps my semblance might deceive the truth,

That I to manhood am arrived so near,

And inward ripeness doth much less appear

That some more timely happy spirits endu’th

Yet be it less or more, or soon or slow,

It shall be still in strictest measure even

To that same lot however mean or high,

Toward which time leads me and the will of heaven.

All is, if I have grace to use it so,

As ever in my great taskmaster's eye.




约翰•弥尔顿《时间啊…》


时间啊,这巧偷青春的窃贼,竟这样

迅捷地用翅膀把我的廿三岁载走!

我的年华在飞逝,全速地奔流,

但我的暮春却没有鲜花开放。


也许我年青的容貌掩盖了真相,

其实我早已挨近了成人的年头;

我的内心远没有显示出成熟,

不如我那些同辈人练达当行。


但不管我成熟多少,或快或慢,

依然严格地、不差分毫地合乎

时间和天意领我奔向的命运,

无论我命定是高贵,还是卑贱;

对这种成熟我如果能运用自如,

一切仍离不开我主人监视的眼睛。


屠 岸 译


弥尔顿一生仅有23首十四行诗传世,前面7首(内有5首用意大利文写成)均系青年时期所作,其余16首则是他步入中年、投身革命时期偶成。这首《满二十三周岁》,很有可能是弥尔顿在1631年12月9日,即他23周岁生日那天所写(也有评论者根据诗歌第二行推断,认为弥尔顿是在满二十四周岁时写下此诗),是他青年时期创作的最后一首十四行诗。诗歌道出了弥尔顿对时间飞逝的关注,同时也灌注了他的理想和追求。
弥尔顿从小就孜孜不倦地研读他所能够接触到的一切书籍。在剑桥大学期间,他学习勤奋,品德高尚,备受赞誉。对于这样一个刻苦钻研学问的17世纪英国年轻人来说,他比较理想的职业规划是加入英国国教,成为牧师。弥尔顿的父母和亲友们也都希望他能够为国教服务,走一条康庄大道。但弥尔顿认为,国教既腐败又迷信,加入国教就是违背良心,更何况他的志向不在于成为牧师,而在于成为伟大的诗人。一位长辈为此与他进行过谈话,试图规劝他不要过分钻研学问。第二天,弥尔顿写了一封长信给这位长辈,并将不久前创作的这首十四行诗《满二十三周岁》附在信尾,作为回答。
诗歌一开始,弥尔顿便感怀时间之匆匆,仿佛是一位技艺高超的“窃贼”,在不知不觉中偷走了人们的青春年华。这样的比喻,将年轻人对时间飞逝的恍悟和对个人成长的惊觉表现得淋漓尽致,一向为人所称道。稍后的古典主义大师亚历山大·蒲柏也模仿过这个关于时间的比喻。接下来,弥尔顿写道:“但我的暮春却没有鲜花开放。”这显然是诗人谦逊的说法,因为当时弥尔顿已经完成了优美绝伦的颂诗《圣诞节晨赞》、《快乐的人》和《幽思的人》,并非没有“鲜花”。也或许,这些作品在弥尔顿看来,距离心中的目标还非常遥远,所以不能被称为“鲜花”。从中我们可以再一次体会到弥尔顿的鸿鹄之志。
随后,弥尔顿写到自己看起来要比实际年龄小。事实上,弥尔顿在大学期间有一个绰号——“基督学院的淑女”,被同学们认为长得过于秀气,这从侧面反映出他的相貌不会很成熟。但相貌的年轻并不能够掩盖真实的年龄,也不能作为心智不够成熟的借口。弥尔顿想到了那些在他这个年龄时成就更大的人,颇有一丝紧迫感。
诗歌的后六行,弥尔顿一反前面对时间飞逝的悲叹和忧虑,语气变得庄严而坚决。弥尔顿认为,上帝对任何人都公平无私,无论个人的“成熟”(即才华)是多是少,来得是快是慢,只要他能够意志坚定、不骄不躁地加以运用,那么他的最终成就在上帝看来,都将会与那些较早成熟者的成就一样伟大。弥尔顿在给那位长辈的信中,还借用了《新约·马太福音》中“在葡萄园做工”的比喻:有一个葡萄园的园主雇请工人到葡萄园做工,有的工人早到,辛苦了一整天,有的工人迟来,只工作了一个小时,但最后得到的工钱都是一样的。这个比喻,与最后六行诗句所要传达的精神如出一辙。
由此可见,弥尔顿已经下定决心,要在诗歌的道路上辛勤耕耘,写出传世佳作。尽管在旁人看来,这条道路异常艰辛,而且弥尔顿并没有像先前的伟大诗人那样,年纪轻轻就崭露出非凡的才华,但弥尔顿坚信,只要自己继续耕耘,不计成败、不计顺逆,必定能够有所成就。弥尔顿对理想的这份坚持,对今天的我们也有莫大的启迪和教化。( 蔡 海 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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