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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增减挂钩指标流转 自然资源部在全国铺开试点

自然资源部 信贷白话 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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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社



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作出了“建设生态省”、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两大战略决策,深刻改变了浙江乡村的生产布局、发展方式和生态环境。


2018年9月,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获得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地球卫士奖”,得到了国际上的充分认可。该工程充分证明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不仅能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还能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农业农村提供发展空间,助推乡村振兴,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最佳典范。


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通知,明确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相关部署要求,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这意味着,在不久的将来,浙江的“千万工程”将不再是“一枝独秀”。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以科学规划为前提,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整体开展农用地、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等,对闲置、利用低效、生态退化及环境破坏的区域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治理的活动。


此次试点工作最大的亮点是在已有政策基础上,赋予了地方两大政策杠杆。


一条是强化耕地保护,允许合理调整永久基本农田。一是强调“不动是常态,动是例外”的导向要求。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必须确保整治区域内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调整面积的5%。整治区域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验收后,更新完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二是与《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进行衔接,对整治区域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要按照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布局集中连片、总体保持稳定的原则,统筹“三线”划定,编制整治区域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纳入村庄规划予以实施。


另一条是盘活乡村存量建设用地,增添乡村发展活力。一是增强乡村用地保障力度,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腾退的建设用地,在保障项目区内农民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等用地的前提下,重点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产业振兴,增强乡村自我造血功能;二是显化农村土地资产价值,允许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使用,并将流转范围从县域扩大到省域,促进土地要素科学配置、合理流动,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资金支持。另外,为鼓励各地积极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部对试点工作给予一定的计划指标支持。


在组织实施方面,将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各地整合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复垦费、土地出让收益以及乡村振兴有关项目资金等。充分利用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和社会资本等对土地综合整治支持作用,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解决资金来源问题。


以下是政策原文:



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发〔2019〕1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相关部署要求,自然资源部将组织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目标任务


  以科学合理规划为前提,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整治区域可以是乡镇全部或部分村庄),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到2020年,全国试点不少于300个,各省(区、市)试点原则上不超过20个。

  乡镇政府负责组织统筹编制村庄规划,将整治任务、指标和布局要求落实到具体地块,确保整治区域内耕地质量有提升、新增耕地面积不少于原有耕地面积的5%左右,并做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

支持政策


  整治区域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应编制调整方案并按已有规定办理,确保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调整面积的5%左右,调整方案应纳入村庄规划。整治区域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验收后,更新完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

  整治验收后腾退的建设用地,在保障试点乡镇农民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等用地的前提下,重点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可在省域范围内流转。自然资源部将对试点工作予以一定的计划指标支持。

工作要求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要统筹各类项目和资金,整合相关审批事项,建立相关制度和多元化投入机制,发挥农村集体组织作用。要加强实施监管,土地综合整治有关信息要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禁止违背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禁止破坏生态环境砍树挖山填湖、占用耕地搞人造景观、破坏乡村风貌和历史文脉等,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市县申请确定试点乡镇,并于2020年3月底前报自然资源部备案。

自然资源部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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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五:存量崛起(案例)(四)2020银行政信业务新方向(五)如何为项目构建现金流(案例)
二、ABO模式与城投融资新理念及政企债务的切割ABO释义ABO案例ABO城投主体特征ABO与PPP甄别ABO与政府债务的切割和隐性债务的化解ABO合规性分析ABO市场化融资运用要点贷款与债务的秘密-如何不形成隐性债务?
三、两类国资改革与融资两类国资公司概念、异同、改革的内容两类国资改革对城投转型突破发展的意义城投国资改革及融资(案例)四、园区城投发展及流动资金贷款案例园区发展及城投转型历程可资借鉴之处及存在问题分析监管部门对于流贷的监管要求为城投叙作流贷的要点城投流贷需求测算的困境与解决城投流贷测算案例五、隐性债务置换化解操作要点1、隐性债务的概念2、隐性债务的甄别3、隐性债务化解路径及操作要点4、隐性债务置换化解难点分析如何理解债权债务关系清晰?如何理解对应资产明确?如何理解财务可持续性?5、从银行审批角度看隐债置换业务6、隐性债务置换案例(6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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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实操问题解答与案例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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