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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好声音 | 省人大代表陈建红:加快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

全媒体记者刘玉其 海峡通讯 2023-08-28

两会好声音聚焦两会·关注民生陈建红  福建省人大代表

“当前,影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社会问题、社会矛盾依然存在。”省人大代表,仙游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陈建红说,对于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以及经常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家长管不住、普通学校管不了的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缺乏有效的教育矫治手段,有的甚至陷入“抓了放,放了抓”的恶性循环,如能尽早对这些“问题少年”用专业力量开展教育矫治,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帮助他们重新回归正途。


“少年(审判)庭的法官除了担任铁面判官的角色外,更要用慈母般的爱来感化挽救这些‘问题少年’。”陈建红深有感触地说。多年来,陈建红审理的案件大都与“问题少年”有关,因此,她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尤为关切。今年,她向大会提交的建议和议案均围绕未成年人保护这一议题。

“建设专门学校是有法律依据的。”陈建红说,2021年6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规定:“国家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省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至少确定一所专门学校按照分校区、分班级等方式设置专门场所,对法律规定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根据需要合理设置专门学校。”此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也有相关规定。

但目前,我省只有厦门市有专门学校,招收对象也仅限于厦门籍的未成年人;莆田的专门学校还在筹建中。很多需要专门教育的未成年人“无校可去”。

专门学校建设只是推进“问题少年”专门教育的一个方面。那么,究竟应该如何加快推进我省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陈建红提出了几条建议:

省、市、县(区)应分别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由同级党委、政府分管政法或教育工作的领导牵头,成员由规定的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研究确定专门学校建设、教学、管理等相关事宜。

加快推进专门学校建设。按照地理区域分别在不同区域设置一所专门学校,各地区(市、区)需要入学的学生由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协调就近入学。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可参照《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设立专项资金,保障专门学校配备相应教育教学资源,配足、配齐、配好专门学校教师和法务管理人员。

明确专门学校招生对象和入学程序。招生对象包括已满12周岁不满18周岁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和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未成年人,检察机关决定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和法院判处免刑的涉罪未成年人等。

入学程序有申请入学和强制入学两种。一种是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入学;另一种是针对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和检察机关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法院判处免刑的涉罪未成年人由办案机关强制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矫治教育。

明确管理机制。专门学校实行属地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专门教育的行政主管部门,同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协助管理。以矫正不良行为为突破口,采用全封闭、全寄宿、半军事化管理。对招收的学生进行分类、分校区管理,其中,接收实施刑法规定的行为、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以及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和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学生的校区依法实施闭环管理,开展专门矫治教育;接收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学生的校区,实行寄宿制学校管理,开展专门教育。

规范专门学校教育教学。除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在课程设置上与普通学校相同外,增加开设职业课程教育,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为这些孩子今后就业铺设道路。同时要针对学生特点,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亲职教育、劳动教育,注重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和心理健康教育,每所专门学校配备1-3名专业心理健康教师。

规范学籍管理。专门学校学生学籍保留在原所在学校,学生在专门学校的教育经历实行记录封存,不纳入个人档案。学生符合毕业条件的,原学校应当颁发毕业证书。



编辑:吴晨倩

校对:俞怡琦

监制:魏喆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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