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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南湖区关于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告

南湖发布 2022-04-28


嘉兴市南湖区

关于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告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南湖区新冠肺炎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3月29日零时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应急响应。现将响应期间有关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1.非必要不外出、不扎堆、不聚集。

  2.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扫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严格守好各类“小门”。

  3.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托幼托育机构及线下培训机构暂时停课停学。

  4.除超市、商场、药店、农贸市场等生活必需的服务类场所,其余经营性场所全部暂时关闭。各类景区暂停开放。

  5.暂停各类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一律不办,饭店、餐馆等不得堂食。

  6.从严控制各类会议,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谁举办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参加人数,暂缓举办50人以上的会议活动。

  7.加强对零售药店药物销售管理,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细菌等四大类药品。

  8.除防疫需要、民生保障和经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的重点企业外,其余企业一律停工停产。

  9.严格管控高速出口,除保障生产、生活、防疫等重点物资运输外,暂停车辆进入;国道、省道车辆可过境,人员不得下车;出租车、公交车、长途客运车辆等公共交通暂停营运。

  10.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按照“三区”管理规定执行。红、黄码人员严格按照管控和核酸检测要求,主动配合落实防疫措施。广大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保持间距,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胸闷等不适症状及时就诊,并向所在的村(社区)、单位报告。


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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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编辑 | 周明 张钰馨

责编 | 罗益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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