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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普法】为他人借款担保 债务不清需承担连带责任?

2016-12-16 法制生活报

  12月9日晚,余庆县法院执行局对杨某因帮朋友担保借款到期未能偿还,被法院强制执行。面对家人的百般指责,被戴上冰凉手拷的杨某泣不成声。



1借钱人未能偿还担保人被告上法院

  杨某原系一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因个人原因辞职到贵阳某保险公司做保险代理业务。


  2014年,杨某瞒着家人为朋友张某向毛某借款10万元作连带担保,借款到期后张某未偿还,杨某也未履行保证义务,毛某将张某和杨某起诉至余庆法院,请求判决张某与杨某连带清偿借款。


  经法院主持调解,约定由张某和杨某在2016年9月1日向毛某清偿借款本息140000元。


  此后,张某和杨某不但未按约偿还,还玩起了失踪。毛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通知张某与杨某履行还款义务,同时责令二人向法院报告财产,协商执行,但张某与杨某均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配合法院执行。


  12月6日,经群众举报,执行法官将张某带至法院。张某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处司法拘留十五日。



2担保借贷风险大“帮忙”需谨慎

  迫于执行的威慑,12月9日杨某来到法院,经执行法官反复释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杨某仍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对杨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杨某将这一消息电话告知家人后,遭受家人指责。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无独有偶,今年上半年,余庆法院执行的李某申请强制执行刘某、彭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因借款人刘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担保人彭某的小轿车被法院扣押后强制拍卖用于执行案件。


  又如余庆法院办理的黄某申请强制执行杜某、陈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因借款人杜某负债几百万无力偿还,在余庆某医院上班的担保人陈某的工资被法院裁定每月提取3000元用于执行案件。



  法官提示


  担保需谨慎!当亲朋好友请你作为担保人时,一定要充分了解其经济实力、财产状况以及信用信誉等。为他人作连带担保之后,如果债务人到期未偿还债务,担保人就要承担与债务人连带清偿的法律责任。


  虽然担保人替债务人偿还了债务后享有追偿的权利,但如果债务人无力偿还或跑路躲债了,担保人实现追偿权就会困难重重。


来源:法制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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