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优化个税的年终奖最佳配置表出炉!惊天发现,年终奖不要超过66万元!

马军生 财税闲谈 2023-02-24

年终奖实际发放金额,当然可以超过66万元。但记住,使用年终奖单独计税的年终奖金额千万不要超过66万元,否则会吃亏。


具体详见本文分析。


之前笔者撰文

定了!年终奖单独计税再续三年,谨防年终奖新的陷阱区间!

今天,我要告诉大家的是,不要理会这些区间了,最佳年终奖配置就是几个固定数字。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文

未来三年(2019~2021年),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单独计税,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2022年开始,年终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纳税。 

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这样的话,看似两种选择,其实在实践中可以有三种做法:

1、年终奖不单独计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纳税;

2、年终奖全部选择单独计税,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3、年终奖分成两部分来发放和申报,一部分单独计税、另一部分并入综合所得。具体切分比例可由企业测算选择,在发放时,也可选择两个不同月份来发放。


上述三种选择,意味着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可以将选择将年终奖的0%到100%中任一比例来作为单独计税的年终奖金额。


那么,从个税最优的角度来说,用来单独计税的年终奖按多少来配置是最优的,则成为税收筹划一个工具,也是企业HR、财务和员工非常关心的。


为此,笔者制作了一个年终奖最优配置的Excel表,利用这个工具,输入你的预计年薪总额,当地社保扣除比例(及上下限基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总额,即可求出单独计税的年终奖最佳配置。


在试算年终奖最佳配置时,笔者有几个惊天发现,先看结论:


第一、最佳年终奖配置,不能超过66万元。如实际发放年终奖超过66万时,务必只对66万元使用年终奖单独计税政策,其余超过66万的部分,可分开发放,申报时将其并入综合所得合并纳税。


第二、不听信第一条建议的,对超过66万元年终奖执意全部使用年终奖单独计税的,将会吃大亏。年终奖超过96万元时,个税税负相比66万的最佳配置,会增加88,250元;年终奖在66~96万元之间的,个税税负增加金额会在250元~88,250元之间;


第三、单独计税的年终奖最佳配置,就是几个固定数字,0元、36,000元、144,000元、300,000元、420,000元、660,000元。所有偏离这几个数字的年终奖,都不是最佳配置,如果员工实发年终奖不是这个数字的,建议年终奖分两块计税,一块使用最佳配置使用单独计税政策,另外一块计入综合所得。


以上几个固定数字是不是很眼熟,对,就是年终奖的无效区间下面那个数字,但注意,最后一个无效区间下限960,000元不在其中。原因后面再分析。


第四、有年终奖单独计税政策,相比取消年终奖单独计税政策,最多能节省个税103,410元。 因为66万元按照年终奖单独计税,个税为193,590元,而个税的累进税率最高是45%,66万元如果按照45%来征税,个税是297,000元,二者相差103,410元,这个就是年终奖单独计税,可以带来的最大利益。


第五、对高年终奖人士,如果没研究透政策,如果不相信本文结论,对超过96万元的年终奖全部使用一次性计税政策,那相比不采用年终奖单独计税,而是将年终奖全部计入综合所得,仅仅节省个税15160元。这是因为享受了前面第四条的好处103,410元,但也掉入第二条偏离最优设置的陷阱,损失88250元,两相抵销后,仅能获得15160元个税节省。


第六、不同年薪区间的最佳年终奖配置。税前年收入12万元以下的不用考虑年终奖单独计税政策以上海的“五险一金”政策(个人承担17.5%)为例,根据税前年薪区间的预计,采取相应的年终奖配置。



有了上面这张表,对照自己预计年收入所处区间,就可以知道年终奖到底要不要选择单独计税政策,选择多少来单独计税申报。不同地区及个人,社保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会有所差异,但影响不大。

处在临界点附近的,选择一个最有可能的即可,上下临近的两个配置对结果影响差异不大。


当然,95%以上的工薪族,是没必要纠结的,因为年收入还没到纠结区间。



以上关于过渡期年终奖计税的几个结论,非常令人吃惊,很多人看后可能不敢相信。


说实在的,我一开始看到也不敢相信,怀疑是不是我的Excel工具公式设置错了,但经过认真审核后,以上结论是正确和可靠的,建议各位收藏。


为何会出现以上结果?笔者分析之后,认为主要与现行年终奖单独计税政策有关,现行的年终奖计税政策,相当于速算扣除只使用了一次,所以存在年终奖无效区间,临界点多发一元钱,税前奖金增加数赶不上个税增加,导致到手金额变少的现象。


以66万元~96万元这个年终奖区间为例。当单独计税的年终奖超过66万元时,按照现行年终奖单独计税政策,“个税边际增加累计/年终奖边际累计增加“的比率是超过45%的,而综合所得的最高边际税率就是45%,所以,对超过66万的金额,与其算到年终奖里征税,还不如计入年度综合所得。按综合所得,只有45%税率,相比下来更划算。



所以,以上结论看似惊人,归根到底是由于现行的年终奖单独计税政策造成的。


记得国税发〔2005〕9号 的年终奖单独计税政策出台后,单位里算个税的财务告诉我,年终奖发得多的人,扣税后拿到的钱反而比别人少。那时天真的我,怎么都不敢相信会有这种事,和同事争辩说不可能吧。但事后发现是我缺乏想象力,被残酷打脸,经过验证,真有这种事,而且还一直持续了十几年呢。


所以,对本文关于年终奖几个结论抱有怀疑态度的,可自行去验证,但还是先记住这些结论,并在实践中加以应用。


不要因为怀疑,而增加不必要的税负,省钱才是王道。


财政部、税务总局这次给予年终奖单独计税政策的三年过渡期,也是希望纳税人能享受政策红利,作为纳税人,理该用好用足政策,莫负了政策美意。


如需要获得完整年终奖最佳配置,以及相关Excel工具,请扫码关注公众号,输入“年终奖”。

如需年终奖最佳配置Excel表格,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后,对话框输入“年终奖”三个字。

对话框输入后,点发送,公众号后自动回复相关链接。


相关文章:

财税闲谈系列文章合集目录(2018年及以前)

社保的本质是“用工税”——社保困局的再思考与建议

定了!年终奖单独计税再续三年,谨防年终奖新的陷阱区间!

【指南】如何成为一个油腻的中年猥琐CFO?


对财税实务问题有任何疑问,推荐“问财税Pro”小程序,点击下方注册成为会员即可。

喜欢本文的话,记得分享朋友圈,分享就是鼓励!

如需交流,加小编微信18930690049,进入“财税闲谈会”微信群。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