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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首发|陈文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在法治轨道上不断开创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

陈文清 民主与法制周刊 2022-09-09

来源:《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实践》专刊2021年第2期(《民主与法制》周刊2021年第44期)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在法治轨道上不断开创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

国家安全部党委书记、部长
陈文清


伟大时代孕育伟大理论,伟大理论引领伟大征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以厉行法治的坚定意志、奉法强国的雄才大略、依规治党的远见卓识,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内涵丰富、科学系统的思想体系,引领全党和全国人民开启了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2020年11月,我们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这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发展史和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国家安全机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以科学理论引领推进国家安全工作发展,大力提升运用法治方式开展斗争、防范风险、应对挑战的能力水平,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全力护航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确保国家安全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我们党诞生于国家内忧外患、民族危难之时,对国家安全的重要性有着刻骨铭心的认识,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第一次设立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主席,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与此同时,积极推动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入法入规,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不断提高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家安全得到全面加强,实现了从分散到集中、迟缓到高效、被动到主动的历史性变革,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

  始终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并通过制度化法治化不断予以巩固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是做好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原则。”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政治要求,也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根本政治保证,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巩固加强。2015年颁布施行的国家安全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并一以贯之落实到国家安全各领域法治建设与实践。2018年和2021年,《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安全工作条例》两部重要党内法规相继出台,为党领导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了更加坚实有力的制度保障。

  国家安全工作具有极其鲜明、极其强烈的政治属性,必须始终不渝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新的征程上,我们必须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国家安全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国家安全机关“刀把子”始终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必须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中央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健全完善党领导国家安全工作的体制机制,进一步通过制度化、法治化方式,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并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道路决定方向,方向决定命运。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深刻指出:“走自己的路,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立足点,更是党百年奋斗得出的历史结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党和人民历经千辛万苦、克服千难万险取得的宝贵成果,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唯一正确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国家安全领域的具体体现。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们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一个是“发展”的奇迹,一个是“安全”的奇迹,这与我们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密不可分。实践充分证明,我国政治制度和法治体系是适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的制度,具有显著优越性,对此要有自信、有底气、有定力,决不走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

  道路问题始终是关乎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关乎事业兴衰成败第一位的问题。国家安全机关要坚决做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的忠诚追随者、积极建设者、模范捍卫者。新的征程上,必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政治安全、人民安全、国家利益至上有机统一,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安全保障。必须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法治服务维护国家安全需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必须坚决拿起法律武器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善于运用法治方式防范化解各种国家安全风险,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创造安全有利环境。

  不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隐蔽战线形成生动实践。始终重视思想建党、理论强党,是我们党的一大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因为马克思主义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深化了对共产党依法执政规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人类社会法治发展规律的认识,充分彰显了科学理论的强大创新力、旺盛生命力。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新的征程上,我们要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其重大意义、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不断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在护航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斗争中,不断将科学理论转化为国家安全领域法治实践,转化为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实际成效。

  二、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

  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关键时期给我国国家安全形势带来的深刻变化,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以卓越的政治家和战略家的宏大视野和战略思维,高瞻远瞩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被确立为国家安全工作指导思想的重大战略思想。2015年,总体国家安全观被写入统领各领域安全的国家安全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其指导地位,成为国家统一意志体现。党的十九大,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被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并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成为全党最高意志体现。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我们必须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坚持将法治这一治国理政基本方式贯穿到国家安全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推动构建完善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坚决履行宪法法律赋予国家安全机关的职责使命,牢牢掌握国家安全工作的全局性主动性。

  坚决依法捍卫政治安全。政治安全事关党和国家安危,事关民族复兴和人民福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根本。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从保障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出发,不断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持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坚决抵御敌对势力对我国策动“颜色革命”,严防暴恐活动重大现实威胁,严防经济、金融、数据、网络、生物等领域安全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蔓延,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巩固加强、更加成熟定型。特别是近两年,面对香港前所未有的严峻局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根据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相继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修订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有力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依法保障广大香港居民合法权益,迅速实现香港局势由乱及治的重大转折,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奠定了坚实法治基石,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

  维护政治安全,始终是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任务。新形势下,我们必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坚决依法防范打击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窃密破坏活动,紧盯危害国家安全新主体新行为新危害带来的新挑战,拓展视野、完善布局,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重大风险,筑牢国家安全屏障。必须坚持系统思维,树立大安全理念、构建大安全格局,坚持从政治安全高度统筹各领域安全,高度警惕、严密防范其他领域安全风险与政治安全问题交织、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确保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始终站稳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就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维护中国公民在海外的合法权益,大力改善群众广泛关注的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全面提升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1年9月25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经中国政府不懈努力和坚决斗争,被美国、加拿大妄加政治迫害、拘押近3年的孟晚舟女士平安回到祖国,这是中国的一次重大国家行动,是依法与美国“长臂管辖”坚决斗争的一个重大胜利,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及坚决维护每一位中国公民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

  国泰民安是中华民族亘古不变的追求,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维护国家安全,就是维护最广大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践行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新形势下,我们必须继续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权益,夯实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必须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宣传,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力量。必须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充分运用法律这个和平年代最有力的斗争武器,坚决防范打击敌对势力各种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打好防范化解国家安全风险主动仗。增强忧患意识,始终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是轻轻松松就能实现的,我国越发展壮大,遇到的阻力和压力就会越大。应对重大风险挑战是我国由大向强发展进程中无法回避的挑战,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绕不过的门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向全党强调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要一以贯之。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以史为鉴、开创未来“九个必须”中再次专门强调增强忧患意识的问题,要求全党同志“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敢于斗争,善于斗争,逢山开道、遇水架桥,勇于战胜一切风险挑战”!正是因为常怀忧患、未雨绸缪,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们党才能迅速作出一系列极具针对性、实效性的重大战略部署,推动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创造出了人类抗疫史上的伟大奇迹。

  越是接近民族复兴越不会一帆风顺,越充满风险挑战乃至惊涛骇浪。新形势下,我们必须高度警惕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既要高度警惕“黑天鹅”事件,也要防范“灰犀牛”事件;既要有防范风险的先手,也要有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高招;既要打好防范和抵御风险的有准备之战,也要打好化险为夷、转危为机的战略主动战。必须坚持在重大斗争中练胆魄、磨意志、长才干,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矛盾冲突面前敢于迎难而上,在危机困难面前敢于挺身而出,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坚决斗争。必须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矛盾中把握规律,善于在辨析风险挑战中提高化解能力,善于运用法治手段和法律武器解决问题。

  与时俱进健全完善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小智治事,大智立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安全法治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律,基本构建形成了一套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2015年1月,我国首部《国家安全战略纲要》出台,这是指导国家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同年7月,在国家安全领域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地位的国家安全法颁布施行,在其统领下,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国家情报法、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生物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反外国制裁法等一批国家安全立法相继出台,不断筑牢国家安全法治屏障。

  “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当前我国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发生深刻变化,政治、经济、军事、国土、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生态、资源、核、金融、太空、深海、极地、生物、人工智能、海外利益等领域面临的风险挑战层出不穷。新形势下,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快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积极推进以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为重点的涉外法治建设,为依法捍卫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必须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牢牢抓住传统安全领域法治建设不放松,同时加紧健全完善金融、网络、数据等非传统领域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并不断强化法律实施,以良法善治保障国家安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这一场国家治理的深刻革命,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把党内法规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构建起规、纪、法贯通的制度体系,不断实现国家治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2020年12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强法治思维,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的辩证关系,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工作、实现发展。

  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领规范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改革就是“变法”。我国历史上的历次变法,都是改革和法治紧密结合,变旧法、立新法,从战国时期商鞅变法、宋代王安石变法到明代张居正变法,莫不如此。改革的过程,就是法律与时俱进、修订完善的过程,就是制度“立、改、废、释、纂”的过程。改革要成功,必须抓住制度建设这一根本环节。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只有不断推进制度建设,严格制度执行,才能不断固化改革成果,持续深化改革。改革就会“改”得更加成功、“革”得更加稳固,就不会成为“一阵风”。无法则乱,不改则衰。我们要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适应动态改革需要,不断完善、兴利除弊,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推进各项制度符合规律、切合实际、与时俱进,推动各项工作在法治化、制度化轨道上运行。必须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改革决策必须遵循法治原则,改革过程必须遵守法定程序。要准确把握“破”与“立”的辩证统一,对于实践证明已经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要尽快上升为法律、上升为制度。对于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既不能随意突破法律红线,也不能简单以现行法律没有依据为由迟滞改革。必须坚持顶层设计和法治实践相结合。要切实抓好《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的贯彻落实,紧密结合国家安全工作实际,细化明确路线图、施工表、责任人。要一体贯通国家安全法治实践各环节,加强国家安全执法司法以确保法律落地执行,积极推动完善立法以解决执法司法面临的突出问题,大力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法治宣传以凝聚全社会共识,在法治实践中不断推动法律完善,不断彰显法律权威,不断引领改革向纵深推进。

  牢固树立依照法律依照制度办事的理念。依法办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国家安全机关作为执法部门,要把厉行法治作为治本之策,严格依照法律办事。坚持职权法定,严格按照法律授予的职权办事,做到既不滥用职权、也不玩忽职守。坚持条件法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设定的适用条件行使权力,特别是对直接影响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执法权,要依法审慎行使。坚持程序法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步骤、方式、时限和顺序行使权力,确保执法权威和效力。坚持主体法定,严格落实法律授权的执法主体要求,强化执法主体意识,完善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提升执法人员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严格依照“三定”履职。“三定”是开展工作的依据、检验工作的标尺。依照“三定”履职,本质是依法治理的现代化工作思维和方式。要不断完善“三定”职能,把法定职能分解到单位和个人,实现“职能明确、权责清晰、责任到人”,使每个单位和人员都明确自己依照“三定”应当履行的职责,确保工作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要不断完善权责清单,编制边界清晰、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权责清单,不得法外设定权力,坚持权责一致,依法依规、全面充分行使职权,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着力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推动主动作为、抓紧作为、规范作为。

  不断强化执法制约监督。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是权力运行的基本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只要公权力存在,就必须受到制约和监督,而科学有效、务实管用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是权力依法运行的重要保障。国家安全执法工作的政治性、涉外性、保密性、专业性很强,加强制约监督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保障。强化政治监督统领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加强对“一把手”履行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和履职尽责、遵章守纪等情况的监督。加强执法全过程监督。构建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完善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精准纠正偏差的矫正机制、强化责任担当的问责机制,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切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执法工作与内部监督工作责任主体一致,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坚持执法工作与监督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确保各项职权纳入监督、规范行使。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大力提升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水平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至关重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设专章对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作出部署,要求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重要内容。我们必须始终将政治建警放在首要位置,将法治强警作为重要内容,忠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全力打造一支坚定纯洁、让党放心、甘于奉献、能拼善赢的国家安全干部队伍。

  筑牢政治忠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是党和人民对国家安全机关的一贯要求,新的历史条件下仍然要坚定不移坚持和加强。”国家安全工作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讲政治是第一位要求。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切实筑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履行职责使命的思想根基,深刻认识越是关键时刻,越是斗争激烈,越要做到“两个维护”、万众一心,始终对党忠诚老实、表里如一、知行合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信念作为终身追求,始终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始终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律在心中、正义在心中。持续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紧紧围绕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等重点任务,来一场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坚决锻造一支具有铁一般理想信念、铁一般责任担当、铁一般过硬本领、铁一般纪律作风的国安铁军。

  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思维是现代治理的首要思维,法治能力是现代治理的核心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抓住“关键少数”,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领导干部是现代治理的主体,能否牢固树立和运用法治思维,直接关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关系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深刻认识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对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要挺身而出、坚决斗争。抓住“绝大多数”,不断提升广大执法干警能力水平。执法干警是具体行使执法权的主体,能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直接影响执法活动效果。要深入开展常态化、体系化法治教育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学习内容,一体纳入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基本素质考试必修必考内容,与学习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相结合,做到全体干警凡进必学、凡晋必学、凡晋必考。要统筹推进教材、教师、教法和教育基地建设,实现教育培训日常化、实战化、机制化,以提升法治素养引领推动广大干警养成依照“三定”履职、依照制度办事、依照责任落实的好习惯。

  增强斗争本领。斗争精神、斗争本领,不是与生俱来的。只有经受严格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在复杂严峻的斗争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才能真正锻造成为烈火真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开展斗争,是增强斗争本领的重要方面,是赢得斗争胜利的重要保障。坚决反对强权政治和司法霸凌,做到敢于斗争。坚定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坚决反对将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之上、打着“法治”幌子肆意破坏国际秩序,坚决反制滥用“长臂管辖”干涉我国内政、实施无理制裁等行为。隐蔽战线处在伟大斗争的最前沿,要永葆充沛顽强的斗争精神,永葆国有疑难可用我的豪情壮志,树立强烈的战斗意识、战士意识,时刻保持枕戈待旦、箭在弦上的战斗姿态,在原则问题上寸步不让、寸土不让,以前所未有的意志品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加快提升运用法治开展斗争的本领,做到善于斗争。要深刻认识法律是和平年代最重要的武器,加速养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关键是加紧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起来,坚持以科学理论指导法治实践、赢得斗争胜利。要全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及时跟进掌握新制定修订的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要自觉加强斗争历练,在斗争中学会斗争,在法治实践中提升法治能力,善于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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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习近平主持召开国家安全工作座谈会强调 牢固树立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开创新形势下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载《人民日报》2017年2月18日,第1版。

②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21年7月1日),载《求是》2021年第14期,第10页。

③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21年7月1日),载《求是》2021年第14期,第10页。

④ 参见《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 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 开创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载《人民日报》2018年4月18日,第1版。

⑤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21年7月1日),载《求是》2021年第14期,第9页。

⑥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21年7月1日),载《求是》2021年第14期,第13页。

⑦ 《商君书》。

⑧ 参见《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大安全格局 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障》,载《人民日报》2020年12月13日,第1版。

⑨ 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2018年8月24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31页。

⑩ 习近平:《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4年10月23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61-62页。

⑪ 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2015年2月2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37-38页。

⑫ 习近平:《在会见全国国家安全机关总结表彰大会代表时的讲话》(2015年5月19日),载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9页。

⑬ 参见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2年12月4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15页。

⑭ 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载《求是》2021年第5期,第13页。


*转载时请注明来源《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实践》专刊2021年第2期(《民主与法制》周刊2021年第44期)。


编辑:屈赫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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