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老人遇车祸病发身亡,保险公司却拒绝全额赔付,法院怎么判?

想被你关注的👉 广州普法 2024-02-26


















《铿锵法庭》栏目是广州普法全新推出的原创IP系列产品,栏目基于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例和话题,以模拟法庭为场景进行深度再创作,拍摄创意普法短剧。短剧以原、被告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将案件人物具象化、案件内容故事化、案件情节悬念化、案件争议焦点化,让法理在“辩论式”普法中越辩越明,借此活泼生动的表现形式,更贴地气地传递法治正能量。



第三十期|重病老人被撞

保险公司拒赔案


图源网络,图文无关


老人患有基础病

被车撞导致受伤

28天后死亡

于是

受害人家属

将肇事司机、车主、保险公司

诉至法院


保险公司却提出

行人有基础疾病

自己应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

拒绝全额赔付

对此

法院是如何认定的?




👆点击视频回看普法剧场


法律争议焦点:

行人有基础疾病

是否应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

受害人亲属能否要求

保险公司全额赔付?


以下内容均为模拟法庭的剧场式创作,并非真实庭审情况,请勿对号入座














👉审判长“一锤定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保险公司在限额内共赔付35万元。

本案中,被告司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导致事故发生,交警部门作出了事故认定书,已经认定被告司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父亲作为事故的受害人,对事故的发生不存在任何过错。其体质状况或者其疾病的严重程度不属于可以减轻侵权人责任的法定情形,其自身疾病也不必然导致其死亡的后果,因此主张由受害人自负一定比例的责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

普法知多D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互动时间



对于此案

您怎么看?

欢迎留言评论!


您也可以点击下方投票

选择您想了解的案件内容

下期《铿锵法庭》说什么?

由您话事!


投票时间截至

11月22日24时

得票数最高的案件

或将会在日后进行解析~


本文案例参考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法治日报、柳城法院(封面图来源于网络,与本案内容无关)




欢迎关注“广州普法”视频号
更多精彩视频持续更新中,敬请留意~


*温馨提示:如果本号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留言与我们联系,经核实相关情况后,我们将会妥善处理。投稿邮箱:ycpf_sf@gz.gov.cn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老人遇车祸病发身亡,保险公司却拒绝全额赔付,法院怎么判?

想被你关注的👉 广州普法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