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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时“签了一百七八”,开业时只有十几家,商户:说好的烟火气呢?

木子 问北京 2024-03-04


导    读

夜经济,是一座城市经济开放度、便利度、活跃度的晴雨表。2023年的夏天,北京的夜市点亮了城市的“烟火气”,促进了市民消费,也为许多中小商家提供了就业机会。然而对中小商家来说,繁华的夜市背后暗藏“风险”,并不透明的招商信息、并不清晰的监管权限,让许多商家维权艰难。北京市丰台区“特特集市”的销声匿迹背后,就是商家们“有苦说不出”的摆摊经历……来看“问北京”调查报道:



招商时快签满 开业“十几家”


近日,丰台区多位商户向“问北京”(北京新闻广播新闻热线65159063)反映,丰台区最近开业的“特特集市”,主办方招商时宣传摊位几乎招满,只剩下几个空位,可商户们在签完合同,实际开业时却发现,入驻的商户不到20家,夜市缺乏自然流量,无法盈利。


李女士告诉“问北京”记者,今年5月份在“摆摊群”里看到了特特集市的招商广告,由于集市位于丰台区最大的体育综合体——金岁广场对面,周围又有多个景点、居民区,李女士认为商业前景较好,在与主办方联系签约事宜时,对方又表示,目前“一百七八十个摊位已经全租出去了”、“只剩你一家还没签”,因此李女士在6月中旬和招商单位签定了租赁合同,她说:


李女士:我们刚去看的时候,他什么都没有,就是一片大空地。然后(主办方)就跟我们说现在已经快招满了,地段已经快让人选完了,就让我们赶紧交钱。然后我们就把钱交了,签了一份合同。


红圈处为特特集市大概位置/百度地图


在缴纳了5800元的月租金和1000元的押金后,6月21日市集正式营业时,李女士等商户却发现,接近200个摊位,实际经营的只有十几个。当时主办方表示,由于正值端午节,其他商户“回家过节”,节后就会正式入驻。可是一直到7月上旬,入驻商户还是只有十几家,所谓的“夜市”也难以为继。


李女士:好像是6月21号开的业,开业之后,我们发现只有10多个商家。夜市只有10多个商家的话,它是不赚钱的,就是每天都在亏钱,然后我们就不打算干了,结果一分都不给退。


商户与主办方沟通记录/受访者供

夜市难以为继 商户亏钱


7月25日,记者来到特特集市看到,入口处道路已经被挖开,在场商户表示,这是由于主办方没有和场地方结清租金,场地方决定断电并撤走了电缆。目前集市内有大约10几家摊位挂着招牌,有商户正在陆续将设备撤走。一位摊主也证实,自己也是在签约前听主办方说“摊位已经告急”,才决定签约。


摊主:说实话总共就我们十几家商铺,他跟我们说招满100个,这不是虚假宣传吗?等于就是骗我们入场嘛,骗我们签合同交钱。


集市内电缆已经被挖开/木子 摄


商户们告诉记者,特特集市从6月21号开始营业,端午之后并没有如主办方所说,有大量新商户入驻,而是一直冷冷清清。已经入住的商户们,也是流量惨淡,一天营业额只有不到100元,收不抵支,7月上旬,市集被迫关闭。


摊主1:有的时候一天都不开张,有的时候一天百八十块钱都是商户自己消费的。

摊主2:100多块钱,是我们商户自己互相吃。


集市内大部分摊位无经营痕迹/木子 摄


“烟火气”哪儿去了?


不过记者在社交平台搜索却发现,有关“特特集市”的推广宣传视频中展示出的,依然是人头攒动、充满“烟火气”的画面。


短视频:我是好久没逛过这么接地气的夜市啦,各种咖啡美食文创……



特特集市宣传中形容其规模为“300多个摊位”/受访者供



在社交平台搜索“特特集市”/小红书App


租赁合同以个人名义签署


商户们向记者出示了签约时的租赁合同,记者看到,合同的招商方是一位叫“赵先生”的人以个人名义签署,商户们证实,这位“赵先生”就是前期负责招商宣传、沟通联系的工作人员,但是他究竟属于哪家公司、是否有承办夜市的资质,商户们并不清楚。


合同出租方以个人名义签署,且加盖个人印章/木子 摄


那么集市的主办方究竟是谁,这位“赵先生”又是否是其员工呢?据了解,特特集市所在地块为金沙广场所有,于是记者致电金沙广场,工作人员邵先生介绍,特特集市的地块是由 北京恒远名扬商贸有限公司 承包,法定代表人为张先生,但实际负责人可能是合同中的赵先生。


金沙广场:包这个地有一个公司,恒远名扬商贸有限公司,是北京中流体育在村里租下这个地,又包给这个恒远名扬的。


招商方:并非有意夸大


记者随后联系了这位“赵先生”,他证实自己为特特集市负责人并解释说,招商宣传期间,摊位确实已满,并非有意夸大宣传;只不过正式开业后,其他签约的商户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来到现场。至于自己是否为公司员工、后续纠纷如何解决等问题,赵先生表示会有专人和记者电话联系。


赵先生:这边我们管理层还在沟通具体细节,然后初步解决方法就是按照合同方式走。这个咱们不太方便说,你如果说想记录一下,我回您电话可以吗?


但截至发稿,记者并没有等到回复。


“夜市竟该由谁监管?


随后记者又致电丰台区市监局,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指引,联系到葆台街道市场所巡查一组。工作人员表示,市监局只能对有固定经营场所、有营业执照的商家进行管理,这种露天经营的夜市,是街道办负责协调管理。


市场所:这个东西都是街道这一块去沟通的,因为这属于露天的一个情况,不是一个固定的,比如说有门脸的,这个露天经营,这都是城管的职能范围。我们只能协调或者尽可能的去帮助咱们沟通。


7月25日下午,商户们正在陆续撤走设备/木子 摄


而属地花乡街道办城管执法队的工作人员则表示,城管只负责对街头游商的营业资质、食品安全等问题进行管理,夜市不在其职能范围内。


花乡街道执法队:如果是这种无照的商贩,我们是管的,但是您这种有纠纷的,就不归我们管。这个(夜市)审批权也不在我们这里。


律师:可能涉及合规风险


那么主办方宣传“招商已满”是否涉及虚假宣传,以个人名义与摊主签约租赁合同,又有哪些影响呢?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的龙圣强律师表示,首先需要确定签约的“赵先生”与主办方之间是什么关系,如果是以公司名义承办集市、却以个人名义转租商铺,可能涉及合规风险。


龙圣强律师:初步判断至少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个,自然人作为出租方去签约并收款,如果没有如实申报税务情况,那涉及到一个偷逃纳税的问题;第二个,从商业管理、报批的角度,主办方肯定是有一系列流程需要向政府机关去报备的,那么如果说报批主体是一个公司,但实际上签约主体是一个自然人的话,工商上也有一定的不合规经营的风险;第三个就是说,如果公司确实是拿员工名义对外签约,但是以公司名义去经营,它至少存在一定的违约。


7月25日下午,特特集市门口/木子 摄


但是龙圣强律师也提示,目前摊主维权的难点在于,摊主与赵先生签约的是租赁合同,而合同中可能没有对招商规模、客流情况的承诺,因此商户们需要自行证明自己的损失与主办方的行为之间存在关联,而这在司法实践中比较困难。


龙圣强律师:第一就是招商的时候,这些承诺的(规模),是否能够纳入签约租赁合同的条件。就比如说,租赁合同里边有没有承诺招商情况作为合同缔约的前提,我觉得从合同中很难找到,所以这一块的举证可能非常困难。


另一方面,如果不能举证的话,那从司法实践角度,就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咱们商户要主张自己的损失,同时要证明是由于谁的原因导致的,这两个证明完了,法院才能根据证据来做最终的判断。


对于此事的后续进展,“问北京”也将持续关注。


小 问 说


“几百家商户”哪儿去了?

夜市主办方的资质

谁来审核?

“问北京”持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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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 木子   编辑丨木子

值班主编丨独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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