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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专利无效潮起:达格列净、司库奇尤单抗在列

药丸 药渡
2024-09-03

来源:药渡
撰文:药丸     编辑:哦呼

依据国知局消息,近期迎来多项药品专利无效案件进展。涉及伏诺拉生化合物专利、司库奇尤单抗用途专利、达格列净用途专利、多替诺雷晶型专利等。


图1.近期值得关注的药品专利无效事件整理

(信息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富马酸伏诺拉生

(1)基本信息

富马酸伏诺拉生是由Takeda(武田)研发的一种First-in-Class小分子钾离子竞争性酸阻滞剂(P-CAB)。目前该药物最高研发阶段为批准上市,现已被推荐为胃食管反流病(GERD)的首选药物。

主要国际注册:2014-12-26日本获批上市;2019-12-18中国获批进口;2023-11-01美国获批上市。


图2.富马酸伏诺拉生结构式(信息来源:说明书)

(2)中国竞品情况
原研中国获批进口,获批日是2019年12月18日。
截止2024年5月11日,已有3家仿制获批上市,分别是山东新时代(批准日:2022-07-26)、四川科伦(批准日:2023-06-21)和四川海汇(批准日:2023-08-31);经检索,截止目前超30家4类上市申报记录,竞争激烈。

(3)中国专利登记平台上登记信息
富马酸伏诺拉生,原研登记两项专利,涉及化合物、组合物及用途专利。
本次无效事件涉及专利ZL200680040789.7(化合物专利,理论2026年08月29日到期)。

图3.伏诺拉生-专利等级平台信息
(信息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登记平台等)

(4) 本次专利无效事件概览
专利号:ZL200680040789.7
发明名称:作为胃酸分泌抑制剂的1-杂环基磺酰基、3-氨基甲基、5-(杂)芳基取代的1-H-吡咯衍生物
专利权人:武田药品工业株式会社
无效请求人:上海升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无效决定:维持专利权有效
决定号:第567936号
决定日:2024-04-11
发文日:2024-04-29
法律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9条第1款和第70条第1款
决定要点:请求人应当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理由,提交有证据的,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对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需要进行技术方案对比的,应当具体描述涉案专利和对比文件中相关的技术方案,并进行比较分析。
无效审理程序中请求人对其无效宣告请求理由所依据的证据应承担证明其真实性的证明责任。
具体说明:本案的无效请求书没有明确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也没有对涉案专利和最接近现有技术进行特征比对,属于对于无效理由没有具体说明的情形。故此,对于本案的无效理由,合议组不予审理。
后续救济措施: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司库奇尤单抗
(1)基本信息
司库奇尤单抗,诺华产品,作为美国首个新一代免疫治疗药物,第一个专门针对和阻断白细胞介素17A(IL-17A)的全人类生物制剂,可用于银屑病关节炎、中度至重度斑块型银屑病、强直性关节炎等疾病。
主要国际注册:2014-12-26日本获批上市;2015-01-14欧盟获批上市;2015-01-21美国获批上市;2019-03-28中国获批进口。

(2)中国竞品情况
原研中国获批进口,获批日是2019年3月28日。
截止2024年5月11日,暂无厂家获批/提交生物类似药上市申请。5家企业提交3.3类临床申请并且获得临床默示许可,具体包括百奥泰生物(司库奇尤单抗注射液,2020-12-07承办)、泰州迈博太科(CMAB015注射液,2022-05-24承办)、博锐生物(BR201注射液,2023-01-13承办)、甘李药业(GLR1023注射液,2023-05-07承办)、石药巨石(司库奇尤单抗注射液,2023-05-07承办)。

(3)中国专利登记平台上登记信息
司库奇尤单抗,原研登记三项专利,涉及序列结构专利和用途专利。
本次无效事件涉及专利ZL202111452382.8(用途专利,理论2035年12月21日到期)。

图4.司库奇尤单抗-中国专利登记平台信息
(信息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登记平台等)

(4)本次专利无效事件概览
专利号:ZL202111452382.8
发明名称:IL-17抗体中半胱氨酸残基的选择性还原
专利权人:诺华
无效请求人:张红霞(个人名义)
无效决定:维持专利权有效
决定号:第568296号
决定日:2024-04-26
发文日:2024-04-30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2、3款、第26条第3、4款、第33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3条第1款
决定要点:无效请求人主张本专利权无效,需要承担证明该专利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举证责任。如果无效请求人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对比文件公开了本专利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则其主张本发明不具备新颖性的主张不成立
在确定现有技术是否给出了获得发明技术方案的技术启示时,应当考察在未得知发明技术方案的前提下,所属领域技术人员仅基于现有技术的教导是否有动机改进现有技术以获得发明的技术方案,而不是在知晓了发明的技术方案之后,再去考虑基于现有技术进行这种改进的可能性或可行性(避免“事后诸葛亮”思维)。
后续救济措施: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达格列净

(1)基本信息
达格列净是一种SGLT2抑制剂,目前全球已获批用于治疗慢性肾功能不全、心脏衰竭、肾脏疾病、二型糖尿病和一型糖尿病。
据阿斯利康财报,达格列净销售额近些年维持增长趋势,2023年全球销售59.63亿美元,是当之无愧的重磅明星产品。
主要国际注册:2012-11-11欧盟获批上市;2014-01-08美国获批上市;2014-02-24日本获批上市;;2017-03-10中国获批进口。

图5.达格列净结构式(信息来源:说明书)

(2)中国竞品情况
作为一款重磅明星产品,国内众多仿制厂家想分得一块蛋糕,截止2024年05月11日,已有10家公司按照4类获批上市、共计超30家已提交上市申请。审评审批中,不少厂家正在BE中等待提交上市申请,竞争非常激烈,重点看哪家先突破专利壁垒进行合法上市销售。

(3)中国专利登记平台上登记信息
专利登记平台上登记6项专利信息,涵盖了化合物、组合物及医药用途。

图6.达格列净-专利登记平台信息
(信息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登记平台等)

(4)本次专利无效事件概览-1
专利号:ZL202011290859.2
发明名称:达格列净在制备治疗射血分数降低的心力衰竭的药物中的用途
专利权人:阿斯利康
无效请求人:南京华讯
无效决定: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
决定号:第566471号
决定日:2024-04-24
发文日:2024-05-06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判断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应从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出发,全面客观考量现有技术整体上是否给出了将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的启示,如果存在这种启示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改进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并获得要求保护的发明,且未取得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该发明不具备创造性
后续救济措施: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5)本次专利无效事件概览-2
专利号:ZL202210071080.4
发明名称:用达格列净治疗慢性肾脏病的方法
专利权人:阿斯利康
无效请求人:南京华讯
无效决定:维持专利权有效
决定号:第566474号
决定日:2024-04-24
发文日:2024-05-06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2、3款
决定要点:判断发明是否具备新颖性时,适用单独对比原则,应当将发明的每项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的一项技术方案单独进行比较,不得将其与几份对比文件的组合、或者与一份对比文件中多项技术方案的组合进行对比。
对于已知药物的新制药用途发明而言,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的核心贡献体现于发现和确认已知药物对新的疾病的治疗功效,如果最接近现有技术中公开了将相同药物用于治疗所述疾病的有关试验,但其试验结果与本领域依据通常标准评价该疾病疗效的预期趋势相反,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所述结果并不能确认该药物能够治疗所述疾病,也无法获得相应技术教导,则所述现有技术不足以破坏该制药用途发明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后续救济措施: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多替诺雷

(1)基本信息
多替诺雷(Dotinurad)是由Fuji Yakuhin Co Ltd&卫材研发的一种小分子URAT1抑制剂。目前该药物最高研发阶段为批准上市,用于治疗高尿酸血症和痛风。
主要国际注册:2020-01-23日本获批上市;在中国已经提交5.1类上市申请(2024-01-20承办)。

图7.多替诺雷结构式(信息来源:说明书)

(2)中国竞品情况
在中国,截止2024年5月11日,目前仅原研提交5.1类上市申请,暂无仿制厂家提交上市申请、BE进展等情况。

(3)中国核心专利情况及本次专利无效事件概览
经检索,化合物专利ZL201080042866.9于2010-09-29申请,理论于2030-09-29到期,相关企业需要关注是否有延长专利申请。
其晶型专利ZL201880027057.7于2018-04-27申请,理论于2038-04-27到期。经查看,该专利保护多替诺雷的II型结晶。
本次专利无效事件涉及该专利晶型ZL201880027057.7,无效请求人暂未披露,相关手续由专利代理公司进行,国知局于2024年4月30日发相关公告——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
对于晶型专利的创造性角度而言,本领域技术人员在筛选出具有生物活性的化合物之后,通过常规的实验手段制备出相应的晶体是制药领域的研究手段之一,需要申请人在申请文本中体现与现有技术对比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以显示晶型的创造性。
持续关注药品专利无效事件,也许机会就藏在其中。

参考资料:

  1. 注册/评审信息:NMPA、CDE、FDA、EMA、PMDA、中国临床登记平台等官网;

  2. 专利信息:中国专利登记平台、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平台;

  3. 产品相关信息:相关产品说明书等;


*声明:本文仅是介绍医药疾病领域研究进展或简述研究概况或分享医药相关讯息,并非也不会进行治疗或诊断方案推荐,也不对相关投资构成任何建议。内容如有疏漏,欢迎沟通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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