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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关注丨江歌案开庭 专家详解江歌案7大法律问题

2017-12-13 广东省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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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16年11月3日凌晨,中国留学生江歌在日本中野家中遇害,作为江歌闺蜜,刘某就在一门之隔,而持刀杀人的正是刘某前男友陈世峰。24日晚间,日本警方对外通报称,以杀人罪对中国籍男性留学生陈世峰发布逮捕令。


面对女儿的突然离去,以及刘某的态度和行为,2017年5月21日,江歌母亲在网上曝光了刘某全家人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车牌号等信息。而今年的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始正式施行,进一步强调情节严重要入刑。


时隔一年之后,一段江歌母亲和刘某见面的视频,让该案重回公众视野。口诛笔伐中,有观点认为,刘某无须承担法律责任,但须承担道义责任。也有人表示,“在人性与法律之间,我选择了人性”。更有网友直接发问:“有的行为,违反法律但不违反道德;有的行为,违反了道德但不违反法律;我不知道,这两种行为,到底哪一个更加恶劣?”


12月11日,引起舆论广泛关注的中国留学生江歌被杀案已在日本东京开庭








七大法律之问

  关于该案的七大法律问题值得关注,本案双方当事人均为中国人,为何案件要在日本审理?我国法院对此案是否有管辖权?刘某可以拒绝出庭作证吗?一旦陈世峰被法院判定为杀人凶手,他是否有可能回国执行刑罚?中国司法机关能否对凶手追责?……以下是专家详细解读,一文读懂明明白白。

1、为何案件要在日本审理?

犯罪发生地所在国具有优先管辖权

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剑波解释说,根据属地管辖原则,一个国家的公民在别的国家实施刑事犯罪,犯罪地所属国即享有管辖权。而且,由于犯罪地所属国对犯罪人的管辖通常更为便捷和有效,就会在事实上形成属地管辖优先。以江歌案为例,该案发生在日本,即使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同为中国人,日本也会根据属地管辖原则,依据日本的刑事法律对其行为进行审判,日本法院如果对其作出刑事判决之后,其就要在日本服刑。属地原则,也因此被称为域外犯罪选择适用管辖的“黄金原则”。

嫌疑人陈世峰已在日本受到刑事追诉,如果要让他回来,需要依靠中日间的司法合作,将其引渡或遣返回国。但这个程序目前没有提起,而且一般来讲,日本方面可以案件正在审理为由,拒绝中国的引渡请求。因为要在日本受审,中国司法机关无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实际控制,目前无法行使管辖权。

2、陈世峰在日本是否会被判死刑?

承认杀害江歌但否认有预谋

  从事日本刑法研究的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郑泽善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日本的刑事诉讼流程跟中国几乎没有区别,但“一般情况下,在日本杀害3个人才可能被判处死刑,按照惯例,凶手杀害1人一般获刑13年。”不过,这是针对犯罪嫌疑人是日本国籍的情况,如果犯罪嫌疑人为非日本国籍,法院判决可能有区别。郑泽善说,从目前情况来看,犯罪嫌疑人陈世峰是否会被判死刑仍不好判断,“即便被判死刑,中间可能也需要很长时间,日本对待死刑非常慎重,需要证据完全确凿、没有任何疑点,这要靠充分的调查。”


  据江歌母亲的日籍代理律师大江洋平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虽然陈世峰承认杀害江歌,但他否认自己是有计划和预谋的。在供词中,陈世峰说杀害江歌的刀不是自己事先准备的,而是江歌携带在身上的。在日本,是否有预谋和计划地杀人,在量刑上是有区别的。比如嫌疑人因杀人被判15年,如果证实是有预谋的,可能就会被判20年。


3、签名请愿活动会影响判决吗?

请愿判死刑作用有限犯罪情节是关键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科学研究院教授黄风认为,万人签名只是当事人一种意愿的表达,日本法院还是会按照本国法律来进行审判。实际上在任何一个国家,民意只是一种舆论。法院在量刑的时候主要考虑的是事实和证据,以及法律的具体规定。这位母亲作为受害人家属,可以表达她的意愿,同时也应该尊重日本法律,尊重相关事实和证据。任何国家的审判都要保持一种独立性。


北京市春林律师事务所主任庞九林表示,江歌母亲在网上发起万人签名活动,并不违反中国法律。但一般来说,日本及其他西方国家司法相对独立,这样的投票对法院判决的影响微乎其微。同时,日本并没有废除死刑,此案理论上可判处死刑,但是日本死刑判决的条件非常严格,陈世峰被判死刑的概率不大。

4、江歌母亲散布他人信息是否侵权?

被侵权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主张其侵权责任。因此,我们在互联网上不应该轻易公布他人的信息,这可能会涉嫌侵权,严重的还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京都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部齐晓伶律师认为,根据网络现有信息,刘某事件有其特殊性,江歌母亲在极力恳求见其一面被拒绝甚至消失之后,无奈之下才借助网络逼刘某出面及出庭作证,江歌因帮助刘某而死,江歌母亲的这一要求可以说完全是情理之中。当然,如果刘某认为江歌母亲侵犯了其隐私权,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刘某在江歌案中是否应担责?

要看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

“没有法律责任,但有道义责任。”这是江歌案发生后,许多人对刘某发出的谴责。至于刘某是否需在本案中承担刑事责任,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齐晓伶认为,还要看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


此外,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法学教授罗培新表示,如果法庭审理查明,江歌的确是为了保护刘某而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和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江歌母亲可以主张两项民事赔偿请求权:其一,对凶手的民事求偿权利。如果陈世峰无力承担赔付责任,刘某要给予适当补偿;其二,向刘某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如此方可抑恶扬善,引导人性回归温暖与善良。

6、陈世峰是否有可能被引渡回国受审?

未和日本签订犯罪引渡条约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科学研究院教授黄风认为,实际上中日之间没有缔结引渡条约并不构成法律障碍。按照日本的引渡法,并不要求一定要有缔结双边引渡条约作为开展引渡合作的法律依据或前提条件。虽然中日之间没有缔结引渡条约,但也可以依据互惠原则开展引渡合作,中国还是有可能将犯罪嫌疑人引渡回国的。特别是像江歌案中犯罪嫌疑人是中国公民,这个问题可能相对来说解决起来更简单。因为在日本的中国犯罪嫌疑人如果没有取得日本的永久居留权,日本方面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将他驱逐出境,遣返回中国。


据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刑事司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洪道德介绍,在我国和日本还没有签订犯罪引渡条约的情况下,几乎不可能引渡陈世峰。犯罪行为发生在日本,一定是由日本法院进行审判,因为司法权关系到国家主权。


7、陈世峰若遣返,是否可能重新追责?

我国司法机关仍可对其享有追诉权

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剑波解释说,如果犯罪嫌疑人回到中国,或者经过日本法院判决接受刑事处罚以后回到中国,我国司法机关仍可依法对其享有追诉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由其入境地或者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害人是中国公民的,也可由被害人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具体到江歌案,如果陈世峰回到中国,在追究其刑事责任时,则由其入境地或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害人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王剑波提醒说,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依照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并经过外国审判的,法条的用语是“可以”,也就是说,可以依照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也可以依据刑法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刑罚执行方面还有另一种可能,比如陈世峰在日本被判监禁刑,有无可能回国服刑?有专家接受采访表示,这也是有可能的,在国际合作中有一种合作为“被判刑人移管”,比如嫌犯在日本犯罪、在日本获刑,服刑期间可以将被判刑人送回他的所属国执行刑罚。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司法机关相当于承认和执行日本的判决,但这种合作有一个前提,即被判刑人自己愿意回国服刑。


来源:《检察日报》、法制网、《新京报》、澎湃新闻、正义网、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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