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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策:农地入市,农民又可多得一笔收入!

2017-10-15 黄克琼 盛廷征地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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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个超级重磅的政策公布:国土部、住建部联合发布《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宣布将13个城市纳入试点!通知中最令人震撼的看点是,农村集体土地不用经过国家征地环节,直接进入市场,租赁住房、共享度假小院这类项目将获得快速审批通道!


这意味着,大城市郊区农村将产生大批新富阶层。这些农民将成为大批租赁租房的股东,长期享受土地红利。


实际上,早在六七年前,国家已在北京开启了投石问路的改革序幕。北京唐家岭,曾因无数北漂浪迹于此而出名。也因环境逼仄、破旧,让人大代表忍不住落泪。



但是,作为农地入市的试点项目,如今的唐家岭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回迁的村民住进了干净、漂亮的小区,生活安逸自在。

村民根据拥有的土地分配股份额,以股东的身份参与集体土地管理,每年都有来自租房、商业和酒店等诸多产业项目的稳定分红。


此外,回迁房和租赁住房建成后,村里还成立了自己的物业公司,不少村民换了身份,到物业公司工作,有工资收入,退休后还能拿退休金。


唐家岭的村民,变成了“有房屋、有资产、有社保、有工作”的新型农民,真正就地实现了城市化。



 按照传统的审批流程,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城市建设用地归国家所有。农村集体土地要变成城镇建设用地,需要通过地方政府征地,转换土地性质。直接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子,是小产权房,一般来说不允许上市交易,也没有房产证。而且,在征地环节,往往容易出现腐败,或因补偿问题引发村民与地方政府的矛盾冲突。


这次农地入市改革,虽然只将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纳入试点,但也释放出了一个不可忽视的积极信号:土地改革有巨大空间。随着改革的深入,未来的集体土地升值,并非只有等待征收这一条路。农民也可以通过开发建房租赁,获得稳定收入。


相对于征地拆迁“一脚踢”的补偿方式,由于租房是长期的,租金是长期的,收益也是长期的。更重要的是,这次改革试点,直接跳过征地、开发商这两个“雁过拔毛”的环节,盘活农村最大一笔资产,将所有收益都交给农民。


国土部表示,对于租赁建房的建设,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


随着改革的深入,农村的土地越来越值钱了。但是,有几块土地,也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却往往被忽视,农民朋友可以注意一下。



一、县级以上(含县级)公路线路用地属于国家所有,但是公路两侧保护用地和公路其他用地凡未经征用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仍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县级以上(含县级)水利部门直接管理的水库、渠道等水利工程用地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未经征用的农民集体土地仍属农民集体所有。


三、土改时已分配给农民所有的原铁路用地和新建铁路两侧未经征用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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