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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荆州寒假时间定了!

湖北发布 2023-02-08
日前
荆州市教育局发布
《关于强化疫情防控做好
全市2023年寒假工作的通知》
荆州市教育局关于强化疫情防控做好全市学校2023年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 (市、区) 教育局,荆州开发区公共服务局、纪南文旅区社会事务局,市属各高校,市直各中职学校、中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为顺利完成本学期教学计划,确保期末和寒假期间学校各项工作平稳运行,结合我市校园疫情防控形势,现就2023年寒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安排

1.本学期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非毕业年级、中职学校于 2023年元月3日 (农历腊月十二) 开始放假 (元旦假期各地各校可用于完成教学任务) 。普通高中非毕业年级可视情况对学生开展线上学习指导,普通高中毕业年级不得晚于元月15日 (农历腊月二十四) 放假,有条件的高中学校,高三学生全部住校学习,封闭管理。各县 (市、区) 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放假时间,寄宿制民办中小学可根据本校实际报主管部门同意后,适当调整放假时间。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于 2月6日 ( 正月十六) 正式上课。中职学校 (含高职中专部) 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报主管部门备案。
2.义务教育段教师于元月7日 (农历腊月十六) 放假,全体教师于2月3 日 (农历正月十三) 返校办公。
3.市属高校、中职学校放假及开学时间,由各校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及学校实际确定。

二、有关工作要求

( 一 ) 全面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合理利用2023年元月3日前时间,严格落实课程计划,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组织好质量监测与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重点群体学生关心关爱等工作。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分层分类开展校情、教情、学情总结分析。
( 二 ) 严格落实“双减”政策。各地各校利用假期进一步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中央、省及市“双减”政策要求。各县市区不 得组织义教段期末统一考试,各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区域性监测和考试活动,不得公布考试排名,不得要求或组织学生 假期集体到校补课、上课。按照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完善优化全省社会面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鄂防指办发〔2022〕200号 ) 要求,校外培训机构 (含非学科类 ) 不得开 展线下培训。各县市区要加强巡查,对隐形变异、顶风而上、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各校要为学生家长提供科 学的假期教育指导,有针对性优化假期作业设计,丰富学生寒假生活。
( 三 ) 科学精准做好校园疫情防控。一是坚决落实《湖北省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导则》要求,既不能“躺平”也不能加码。特别是全域封控转为线上教学时,必须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批准。二是各地各校要组织学生“点对点”错峰有序离校返家。假期,门房等重点部位、重要节点的防控不能放松。三是重申假期疫情防控要求。各校假前要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一 次疫情防控专题教育并逐生发放《家校协同防疫倡议书》,倡导师生员工及家长自觉做到 “三必须” (必须落实个人防护要求、 必须主动参与社区(村)常态核酸检测、必须常态报送健康状况)。四是全面卫生环境治理。师生离校前开展一次全面的爱国卫生运 动,重点做好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卫生管理与消杀,彻底清运校内垃圾。
( 四 )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各校假前要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严防煤气中毒、意外溺水、交通事故等的发生。教育学生注意财产安全,规范自身网络行为,不沉迷网络和电子游戏。及时发放各学段《寒假安全温馨提示》、责任书 (告知书) ,确保不漏一校、不漏一人 ( 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至省教育厅网站下 载制作) 。各地各校放假前要开展一次心理健康专题教育和排查 工作,重点关注“五特学生”(特殊困难、特殊家庭、特异体质、 特异心理、特困家庭) 。学校、家庭和社会协同,守护学生生命健康和安全。
( 五 ) 密切关注涉教网络舆情。各高中学校要加大对在校开展辅导答疑高三学生的关心关爱,面对面沟通交流,关注学生思想动态,教育其遵守防疫要求、规范网络言行,维护高三年级良好的备考秩序。寒假期间对涉教涉校舆情各地要密切关注,科学研判,稳妥高效处置。
( 六 ) 严格遵守值班值守制度。寒假期间,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好值班人员,明确值班要求和责任, 严格报告制度。各地及市直学校、直属单位于2023年元月6日前将值班安排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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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发布、荆州市教育局编辑:曾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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